“资产阶级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共产党宣言》)在这股席卷一切的洪流中,资产阶级将目光所及的一切——无论是有形的物质还是无形的精神——都无一例外地拖入了商品交换的冰冷领域。
而知识、思想、艺术这些人类精神最高蹈的创造物,又岂能在这场彻底的商品化浪潮中独善其身?恰恰相反,“知识产权”制度的诞生与巩固,正是资本主义逻辑在智力领域最赤裸、最精密的体现。它扮演着一个无情的刽子手,将本应属于全人类共享、世代传承、相互启迪的精神财富,强行进行法律上的肢解与估价,然后打上私有的、排他的烙印,转化为可以被少数人(无论是个人还是法人实体)独占、囤积、买卖,并最终用冰冷数字来衡量的所谓“无形的私有财产”。
他们精心炮制了一个看似中立甚至高尚的词汇——“知识产权”。这是一个何其狡猾的术语!它将指向智慧启蒙、无限可能的“知识”,与代表排他占有、人为界限的“产权”强行捆绑,本身就是一场深刻的意识形态骗局。美其名曰“保护”,言外之意却是森严的壁垒:如若不经“所有者”授权,他人不得染指分毫。这哪里是保护?分明是将思想圈禁,将智慧私有化,是将人类共有的思想河流强行截断,分割成一个个私家池塘,并冠以法律的神圣光环!
这套制度安排,其骨血深处流淌的正是资产阶级法权的基因。资产阶级法权的核心,不就是确认和神圣化私有财产权吗?“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道资产阶级法权,像一道紧箍咒深深地束缚着知识的传播,知识产权恰恰将此逻辑完美地复制到了无形领域,将精神成果对象化、法律化,赋予其私有财产的地位,并授予所有者排他的控制权。同时,它又完全服务于资产阶级法权赖以生存的商品交换原则,为知识、技术、文化产品贴上价格标签,使其能够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交易、变现,将人类智慧彻底纳入资本循环的轨道,并由法律为其保驾护航。
更具欺骗性的是,知识产权制度也披上了资产阶级法权那件“形式平等”的外衣。它在名义上赋予了每个人创造、申请和拥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仿佛这是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然而,正如所有资产阶级法权一样,这层薄薄的面纱根本无法掩盖残酷的事实不平等。真正能在这场游戏中呼风唤雨、坐享其成的,永远是那些掌握着雄厚资本、技术和法律资源的巨头。对于绝大多数缺乏资源的个体、小组织和后发地区而言,这“平等”的权利往往是水中月、镜中花,甚至反过来成为被限制、被剥削的枷锁,完美复刻了劳动合同等领域“形式平等,实质不公”的虚伪。
归根结底,知识产权作为资产阶级法权体系的重要一环,其根本目的与整个法权体系别无二致:服务于资本的积累和扩张,维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统治秩序。通过保障技术垄断、品牌壁垒和文化控制权,它为掌握知识资本的阶层提供了攫取超额利润、巩固市场地位、打压竞争对手的强大武器,从而牢牢稳固现有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等级,成为资产阶级进行阶级统治在上层建筑中的关键一环。
于是,在“知识产权”这道精美枷锁的束缚下,我们看到了令人扼腕的景象:
思想的火花,本可燎原,却在可能触动资本利益时被迅速扑灭,或被圈养成温室里的盆景,供资本估价收编;科学的发现,本是推动全人类进步的杠杆,却被锻造成专利的锁链,阻碍知识的传播和应用,制造人为的垄断和技术鸿沟;艺术的表达,本是灵魂的自由歌唱,却被版权的缰绳勒住,切割成可供售卖的“内容”,在文化工业的流水线上磨去棱角,失去批判的锋芒。
一切神圣的、创造性的光芒,都被迫臣服于资本的逻辑,被无情地贴上价格标签,沦为资产阶级钱袋里冰冷的筹码,成为其纵横捭阖、积累财富、巩固权力的工具。知识被彻底异化了!
审视至此,一个关乎人类解放的深刻命题浮出水面:共产主义理想能否最终实现,其关键的枢纽,或许正系于知识能否得到彻底的解放。只要人类最宝贵的精神成果仍被当作私有财产禁锢和交易,只要获取和运用知识的权利仍被金钱和权力垄断,那么生产资料公有制就难以彻底,资产阶级的消亡也终将是泡影。在信息与智能成为核心生产力的时代,对知识的控制,就是最根本的对生产力、对人的发展的控制,是最隐蔽也最深刻的阶级统治形式。
因此,打破知识的私有壁垒,砸碎“知识产权”这道看似光鲜实则反动的枷锁,让思想如风自由,让科学普惠众生,让文化滋养每一个灵魂,不仅是文化科技领域的诉求,更是通往共产主义,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理想,最终瓦解一切剥削与压迫,迎来全人类解放的必由之路,是一场必须赢得的根本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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