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巨贪上热搜了,2.71亿!
这个对于无数平民百姓而言就是个天文数字,不过,这个贪官不出意料地只是判了个死缓。
这个1971的年出生的王老虎,作为西藏的前副主席,在法庭上依然穿着行政夹克,一脸的木然。此人在民航系统工作近30年,直到2019年4月离开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一职,赴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任主任。2021年4月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官至副部级。
作为今年首位落马的70后中管干部,王勇被查时尚不满53岁。
2024年1月8日,王勇的老领导、原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申振东被查。三周后,也就是2024年1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勇任上被查。同年7月31日,王勇被双开。同年8月,最高检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勇作出逮捕决定。
2025年7月8日,湖南郴州中院公开宣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王勇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认定: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勇利用担任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任处长、局长,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1亿余元。
当然,这2.71亿余元也只是法院认定的部分。
政商勾结,以权谋私,似乎已经成了绝大多数贪官的“标配”。而中纪委网站这段文字,很多人已经耳熟能详了。
法院之所以未判死刑立即执行,是鉴于王勇归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另外,王勇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有很多网友一直对这种巨贪只判不杀表示质疑,认为这是对贪官的法外施恩,让其他的贪官心存侥幸,不利于反腐深入推进。还有网友疑问,到底要贪多少才够得上杀头?
来看看前不久也是受贿过亿元的几个贪官。
2025年6月26日,重庆第一中院公开宣判云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张祖林受贿案,涉案金额1.22亿余元,被判无期。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2011年昆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时任昆明市市长的张祖林信誓旦旦地说:我必须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市长。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以勤补拙、以和聚力、以廉生威,不当庸官、不当贪官,不当太平官。而从法院的通报来看,张祖林的腐败问题,早在其来到昆明任职之前,担任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就已发生。这番正义凛然的话,让一个贪官说出来,实在滑稽可笑。
这种情形,堪称又当又立,人前一脸正气,两袖清风,逢会必谈反腐,人后一肚子男盗女娼,五毒俱全。这样的领导干部,我就见过不少。
2025年6月24日,广东珠海中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戴道晋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判处戴道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涉案金额1.07亿余元。
类似涉案过亿元的贪官如今已经见怪不怪了,网上公开报道的至少就在35位。而因受贿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着实罕见。回到刚才的问题:贪多少钱才会杀?看两个案例。
2018年3月28日,临汾中院一审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中生涉案金额10.4亿,张中生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内蒙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其受贿金额达到4.49亿,排在贪腐过亿官员的第二名,仅次于张中生。2019年12月3日,大连中院判邢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重典治贪的困境:亿元贪官何以"免死"?贪官不杀,原因很多。
从法律层面看,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罪增设"终身监禁"条款,明确死刑立即执行需满足"数额特别巨大 情节特别严重 造成损失特别重大"三重条件。司法实践中,被告人主动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往往成为"免死金牌"。不过,很多人认为,"慎用死刑"不应异化为"特权豁免",当民众产生"官至一定级别就可保命"的认知,反腐败的正当性基础难免受到侵蚀。
从社会层面看,被查贪官收受的贿赂中,还有一部分并未得以法院的认定,或者确实有相当一部分利益被提前输送到家人手中,或转移至海外,或洗白成为合法收入。一人被判,全家受益的情况并未都只是臆测。
人民的名义中高育良有句经典台词:当多大的官才算大啊?我也有一问:这钱贪多少才够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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