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群里在讨论一个事。
9月1日之后强制缴纳社保。
这消息的源头,是最高法在8月1号发布的一个司法解释。
简单来说就是,从今往后,不管你跟公司签了什么“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哪怕是你自己拍着胸脯跟老板保证“我不要社保,多给我点现金就行”,这在法律上都一概不算数。
不仅不算数,你还能反手告公司,要求赔偿。
而这事儿9月1号就要生效了。
网上铺天盖地都是“打工人重大利好”的欢呼,但我寻思着,这事儿恐怕没那么简单,我得先给大家泼盆冷水。
首先,这根本算不上什么新规定,法律一直都是这么写的。
这次顶多算是一次广而告之的“普法宣传”,提醒大家有这么个规定,而不是法律本身有了什么天翻地覆的变化。
所以,要说影响,也就是吆喝声大了点,让更多人知道了而已。
其次,在我看来,这背后真正的信号,可能没那么暖心—社保这个池子,里面的水可能真的越来越浅了。
很多人觉得这是在保护我们打工人,我想说,这可能是既没看懂咱们这片土地的复杂,也没搞明白社保这本账。
你想想,要是真把打工人的权益放第一位,那最该铁拳出击的,难道不是早就写在纸上的“八小时工作制”吗?
劳动法里那么多条款,要是都能严格执行,社保还会是个问题吗?
现在劳动法没法完全落地,反过来先强调社保,这说明啥?
说明我们可能没那么需要社保,但社保,是实实在在地需要我们。
而且,就眼下这个经济光景,这事儿一落地,最直接的后果可能只有一个:咱们到手的工资,又要变少了。
道理很简单,老板请你干活,心里是有个总预算的。
这个预算就等于“你每月拿到手的钱 公司帮你交的五险一金 其他各种成本”。
老板的预算是死的,五险一金这块儿要是强制性地多交了,那另一头,你拿到手的钱,能不减少吗?
以上海为例,2024年上海最低月工资2690元,最低社保缴纳基数却高达7384每月。
换句话说,按最低标准,企业雇佣一个劳动力的成本是4883.79元(需要在最低月工资2690元的基数上,再缴纳五险一金)
而员工到手的却是1726.38元。(不是2690元,因为自己也要缴纳三险一金)
很多打工者没有意识到一个问题:其实社保的钱就是自己的工资。
就好比你月入3000,但是公司得付出5000多的费用。
剩下的钱去哪了?进了那个叫“社保”的池子。
所以别误会,公司给你交的那部分社保,本质上也是从你的工资里出的,它从来不是大风刮来的。
有人说,好啊!正好淘汰掉那些不交社保的小破公司,淘汰落后产能。
话说起来是很轻巧。
但这样的小公司、小企业,解决了多少人的饭碗问题?
真把他们都“淘汰”了,几千万人要去哪里找工作?
不是每个人都能进大厂,也不是谁都在旱涝保收的行业里。
这个规定一出,对那些家大业大的央国企、大私企来说,影响不大。
增加的这点成本,他们有的是办法消化。
实在不行,思路一转,更坚定地搞外包和“劳务派遣”了。
把员工关系转到第三方,省心又省钱。
最后的结果就是,有正式劳动合同的工作越来越少,保障也越来越好,但门槛高得你挤不进去;
而劳务派遣这种“灵活用工”越来越多,但保障嘛,就那样了。
真正受影响的,是那些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比如街边的餐饮店、理发店。
这些老板,很多自己就是从打工人过来的,辛辛苦苦攒了点钱,不想再看人脸色,自己开了个小店,你说他算哪门子资本家?
现在规定严格了,这些小老板要么关门大吉,要么就只能裁员。
如果他们关门了,我们这些打工人不仅工作机会变少了,还要和这些“前老板”们一起,去卷那些为数不多的、能交社保的好工作。
如果他们选择裁员,那留下的人就得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变相降了工作。
你看,转了一圈,打工人和小老板双输。
那谁赢了呢?
不好说,真的不好说。
那为什么非要在这个时候,如此强调“强制缴纳”呢?
答案可能就一个:池子里的水,真的快不够了。
你把几件事连起来看,味道就全出来了:
社保缴费的基数年年涨,永远比你感知的工资涨得快。
连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这些最庞大的“灵活用工”群体,也开始被要求交社保了。
现在,最高法又出来再次强调,不交不行。
所有线索都指向一个结论:需要钱,需要大量的钱,来填一个巨大的窟窿。
这个窟窿怎么来的?
很多人不愿提,但它真实存在。
那就是几十年“双轨制”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
有那么一个群体,当年工作时一分钱社保没交过,退休后拿的钱,却比交了几十年的企业职工多得多。
这个账,总得有人来平吧?
谁来平?
就是现在每个月从工资里被扣掉一大笔钱的你我他。
说真的,我不是抵触交社保,我只是想活得明白一点。
我愿意为未来的保障付费,也理解“社会共济”的意义,但你不能让我交的不明不白。
我就想问几个最基本的问题:
为什么要有最低缴纳年限,而不是按退休时已缴纳的值来发退休金?
为什么社保一定要交满20年,才能领取养老金(以前是15年,现在涨到20年了,考虑到老龄化,以后涨到25年、30年也不是没可能)。
为什么不按照5年5年来,交满5年,退休金一个档位,交满10年,15年,20年,又是一个档位。
但我就想问一句,如果我只交了10年,为什么不能按10年的标准来发?
我就想问一句,假如我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缴满年限,难道我过去交的那些钱(尤其是公司交的大头)就活该打了水漂吗?
现在工作本来就不好找,有些人连找个能交社保的单位都不容易,哪敢保证连续几十年不间断?
少发点我也能接受,但不能直接说“交不够就没有”(个人部分能退回,统筹部分就没了)。
为什么要把账户分成“个人”和“统筹”?
我每个月辛辛苦苦挣的钱,公司交一部分,我自己交一部分,最后都进了那个“统筹账户”。
这笔钱理论上也是我的血汗钱,为什么我就查不到、看不见、摸不着?
它到底是怎么花的,用在了哪里?
钱去哪了呢,好难猜啊。
社保制度现在最大的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
它对我们这些正在缴费的人来说,未来充满了极大的不确定性。
你不知道等你老了,退休金的规则会变成什么样;
你不知道你交的钱,能不能跑赢通胀;
你不知道你现在交的钱,是不是在为一些不合理的事情买单;
你甚至不知道,几十年后,这个盘子还在不在。
一个不确定的保障,还能叫保障吗?
你不能一边让我把钱投进一个深不见底的井里,一边告诉我这是“为你好”。
你要真是为我好,能不能给我一本清清楚楚的账?能不能别设置那么多“连续缴纳”、“最低年限”这种让人毫无安全感的门槛?
要是真是为我好,为什么早不关心我996,晚不关心我工资低,偏偏现在跑来关心我老板有没有给我交社保?
答案可能只有一个,很扎心,但也很现实:
你和社保谁重要?都不重要。
但是,你给社保交钱,很重要。
不是你需要社保,是社保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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