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浏览头条时,看到了《将剩余价值细分为“决策性劳动价值” 与 “社会公有资本积累”》(今日头条:2025-07-31 10:10·婚礼星球)一文。文章认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将剩余价值细分为 ‘决策性劳动价值’ 与 ‘社会公有资本积累’,是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在新生产关系中的科学延伸与实践转化。这一细分既严格遵循 ‘劳动创造价值’ 的本源逻辑,又依托公有制对生产关系的重塑,实现了剩余价值从 ‘资本剥削的载体’ 到 ‘劳动成果合理分配形式’ 的本质跃迁”。
本文作者既然讲得是社会主义公有制,那么,一定是体现了劳动者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的公有制。体现了劳动者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的公有制,劳动者是生产主体,其生产过程体现的也必然是劳动者的利益要求——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企业形成的价值运动也必然是以满足劳动者生活需要的消费价值运动,又怎么会存在剩余价值呢?
在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模式就是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经济模式。在实现了土地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社员就是凭工分来说话:大家按照自己为集体提供的劳动量(工分)的多少来分粮食和现金。在这里,“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社员形成的劳动成果,要么是按照自己挣的工分多少分配满足自己和家庭的消费需要,要么是满足集体再生产或国家等不同范围的公共需要,在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剩余而言。因为当劳动者按照劳动投入分享以余额形式出现的生产成果时,这里没有什么剩余而言,只有个体需要与公共需要两种劳动(价值)形式的区别,必要劳动(价值)和剩余劳动(价值)的概念在这里已经不适用了。
同样的道理,当胖东来把95%的盈利都分给员工时,当胖东来的保洁员都拿8000、9000元人民币的劳动收入时,当员工都按照自己的劳动状态、劳动贡献参与企业绝大部分的生产成果分配时,在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剩余可言。因为当企业最高层的管理人员都按照劳动状态或劳动贡献来分享企业生产成果时,这个企业内部已经没有劳动者与资产者的区别,只有不同工种、不同职务的劳动者的区别。全部的生产成果,除了满足公共需要之外,都有全部员工按照劳动贡献来分享,哪还有什么剩余呢?
一旦公有制的实现消除了生产过程中的阶级(劳资)区别,使每个人都成为劳动者时,所谓的剩余劳动与剩余价值也就不再存在了。
很显然,作者是陷入了剩余价值的误区了。
一,什么叫社会主义公有制?
公有制是由全体或部分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
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每个社会都可以存在程度不同的公有制,从各种公有制的具体情况来看,作为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的社会成员既可以是劳动者,也可以是剥削者,因此,历史上的各种公有制因其社会成员的不同而有性质的区别。
我们如果把公有制放到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这一特定环境中去,联系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来看,这里的公有制已经不是体现产权的形式,而是消灭产权的形式。
现在我们进一步来讨论公有制企业的性质。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消灭了独立的、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这就使公有制企业剩下了唯一的、人格化的生产主体--为企业提供各种劳动的员工,即劳动所有者。没有独立的、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只有独立的、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这是公有制企业最基本的特点,也是公有制企业最重要的性质。
如果我们不是建立产权制度,而是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制度,公有制企业又怎会有“主体缺位”的问题呢?
如果我们不是把目光局限在产权范围之内,而是站在劳动所有者的立场上从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客观要求出发,就很容易找到规范的生产主体--独立的、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又何必要搞什么委托经营呢?
如果我们在国有企业也建立“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让劳动者的收入不仅随个人的劳动状态变化,而且同时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而自然波动,国有企业又怎会缺乏健全有效的经营机制呢?国有企业又怎么会缺乏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呢?
当我们来面对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时我们发现,在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
一方面他是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另一方面又是劳动所有者。
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首先,劳动者可以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而不需要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因此,在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不是(也不需要)以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的,而是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的。其次,在多数情况下,每个劳动者都必须和其它劳动者结合在一起,进行集体生产。
而作为劳动所有者,他也具有两个特点:第一他是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他存在着不断变化的消费需要。由于个人或家庭等方面的原因,每个劳动者在消费需求方面也不一样;第二是每个人由于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家庭或个人的原因,在劳动投入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
劳动者,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一方面具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另一方面则又是劳动所有者。作为资产所有者,由于生产资料是公共所有,他们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没有差别的,在同一种公有制的条件下,在同一个公有制企业中,他们在资产所有方面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在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已经没有意义;另一方面,由于劳动者在消费需要和劳动投入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别,而能否反映这种差别并在分配上体现出来,决定着劳动者能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劳动潜力。也就是说,能不能全面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对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公有制企业,需要体现的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这是公有制企业的另一个重要特点,也是公有制企业另一个重要性质。
总起来说,公有制企业没有独立的、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只有独立的、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而具有双重身份的劳动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这就是公有制企业的基本性质,是从资产所有权和劳动所有权两个方面对公有制企业综合考察得到的性质。
所谓劳动所有权是与产权或资产所有权相对立的一种权利,它的核心内容是与“谁所有谁经营”“谁所有谁受益”相对立的“谁劳动谁经营”“谁劳动谁受益”,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劳动者当家作主的权利”和“按劳分配权利”。我们常说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要实现按劳分配。劳动者当家作主是什么权利?难道不就是要体现“谁劳动谁当家”的基本原则吗?按劳分配分配是什么权利?难道不就是要体现“谁劳动谁受益”的基本原则吗?从这里我们可以明白:所谓公有制就是劳动所有权的体现,更具体点说就是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权利的具体体现,是劳动所有权的实现形式。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它是满足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因此,简单地说,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本质特征,不仅可以明确公有制与私有制的一般区别,同时也可以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其它形式的公有制的本质区别。
二,社会主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什么不再存在剩余价值生产?
社会主义为什么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
因为社会主义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首先是消灭了单纯或人格化的资产者,从而消灭作为剥削阶级的资产阶级。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所有的生产资料已经成为公有资产,再也没有了占有大量资产的资产者——老板或股东。
其次,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使每个人都成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每个人都可以与其它劳动者联合起来,利用公有资产,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满足个人、家庭的生活需要。这时的劳动者再不需要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换取生活费用了。也就是说,公有制从根本上消除了劳动力商品化的环境条件,也就从根本上杜绝了资本生产方式或剩余价值生产方式存在的可能性。
第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虽然使大家都有了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的身份,但是公有制实现的本身也消除了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而没有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当然也就不会有资产所有权要求的产生。也就是说,公有制的实现事实上消除了产权存在的基础。不存在产权,自然也就不再存在利用资产所有权奴役他人劳动的这种剥削关系存在。
第四,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消灭了人格化的主体地位,从而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当劳动者成为企业唯一的生产主体,那企业的价值运动和管理运动自然也会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当一个公有制企业按照其特点建立了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之后,那这个企业就会成为劳动者满足自己利益要求的手段或工具。当一个企业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投入量或劳动贡献进行生产成果分配时,这里所形成的价值运动,就已经是满足劳动者的消费需要的价值运动。因此,这里的生产已经是消费价值的生产,而不再是剩余价值的生产。
按劳分配与剩余价值是一个对立的范畴。一种生产方式或一个企业,如果实行了按劳分配,那就不再存在剩余价值;相反,如果一种生产方式或一个企业其最后的成果形式仍然是以剩余价值形式出现的,那这里的公有制就不是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公有制,当然也谈不上社会主义了。实现了按劳分配的场合,不再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反过来,剩余价值生产方式的过程也不会存在按劳分配。因此,当我们谈到按劳分配时,它表明已经是另一种生产方式——体现劳动者利益要求的消费价值生产方式了。
三,生产资料公有制对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形成的意义是什么?
为什么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是剩余价值生产方式,而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是消费价值生产方式呢?
我们先来看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是如何形成剩余价值生产方式的。
资本主义私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不同于封建社会私有制和奴隶社会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特点是少数资产者占有大量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广大劳动者只占有自己的劳动力。资本主义这种私有制迫使劳动者只能把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来实现。当劳动者在市场上与老板或资方谈好出卖劳动力的价格并签订契约之后,劳动力的使用权就归于老板或资方,因此,当劳动者进入企业时,在这里劳动力的使用权及劳动形成的成果,已经归资方或企业所有。因此,当劳动者进入生产过程时,事实上他就失去了作为生产主体的地位,作为雇佣劳动者,它只是为老板赚钱而已。由此可见,所谓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或资产阶级私有制,其功能就是迫使劳动者把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来实现,从而在生产过程中消除了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存在的可能性。私有制和劳动力商品化本质上就是消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性。
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功能消除劳动者在生产方式中的主体地位相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达到的效果是消除了资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性,与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劳动力商品化所起的作用正好相反。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首先消灭了资本家、地主、股东等自然人的资产者,这当然也就消除了资产者作为生产主体的可能性;同时公有制的实现还消除了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因此,公有制条件下大家并不存在资产所有的权利要求。没有自然人的资产所有者——资本家或股东、地主,也不存在产权要求,当然也就消除了资产者作为生产主体的可能性,从而为确立劳动者的生产主体地位,为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创造了条件。
任何生产都是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构成的。但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的的特点决定了不同的的利益主体及发展要求。私有制决定了劳动力的商品化,从而也消除了劳动者做为生产主体存在的可能;相反,公有制决定了生产资料整体化,从而也消除了资产者作为生产主体的可能,因而,真正建立了劳权制度的公有制企业,是以劳动者为主体,而非资产者为主体。也就是说,生产资料公有化客观上起到了消除产权主体的重大作用。
社会生产总是由生产劳动和生产资料两个方面组成的。但是,能够作为生产主体的,要么是生产劳动所有者,要么是生产资料所有者。那到底是生产劳动所有者为主体还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为主体呢?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了。
当生产资料是私有制时,这时所消除的的劳动者作为生产主体的可能性,确立的是资产所有者的生产主体地位;相反,如果是生产资料公有制,那么,这时所消除的是资产者的生产主体地位,确立的是劳动者生产主体地位。而当生产主体发生变化时,其生产过程体现的利益要求、企业形成的价值运动和管理运动的性质也都发生了变化,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已经是区别于剩余价值生产方式不同的另一种生产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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