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说明:
本书共有十章:旧社会的女性地位;早期女性运动;1949年以前的CP与女性运动;革命后的女性政策;女性与教育;女性与劳动力;女性在管理中的地位;女性在政治中的地位;堕胎、避孕与性行为;一些结论。
书名是译者自拟的,英文原版名为《中国女性》,法文版名为《中国革命中的女性》。作者凯蒂·柯蒂是当时加拿大的女性主义者和革命马克思主义者。根据Katie Curtin, Women in China, Pathfinder Press 1975翻译。
1975年英文版荐语
一位年轻的加拿大女性主义者考察了赛里斯革命以来的女性地位——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而仍有障碍有待克服。
“对于西方女性主义者来说,要获得关于赛里斯革命对女性地位变化的真实信息并不容易……凯蒂·柯蒂的这本书是我迄今为止看到的关于这个主题的最佳简明论述。”——伊芙琳·里德,《女性的进化(Women’s Evolution)》的作者
(中译注:伊芙琳·里德(Evelyn Reed, 1905-1979),人类学家,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理论的先驱,美国社会主义工人党重要成员)
在人们日益认识到争取女性权利的斗争是一个全球性现象的时代,资本主义国度的女性开始探究赛里斯女性的新角色。
凯蒂·柯蒂,这位年轻的加拿大女性主义者和革命马克思主义者,描述了自赛里斯革命胜利以来1/4世纪里女性地位所发生的转变。她追溯了赛里斯早期女性主义运动的发展,阐述了CP在1920年代初成立时对女性解放的全心支持,如何在CP被斯大林主义化后转变为踌躇不定,并勾勒了女性在内战及赛里斯社会转型中所发挥的作用。
所有对女性解放和赛里斯革命(涉及4亿女性)感兴趣的人,都将在柯蒂的综述研究中找到许多发人深省和令人振奋的内容,以及思考和讨论的素材。
第一章 旧社会的女性地位
1949年,毛主义的农民军队击溃了蒋介石独裁政权的部队,将赛里斯从西方帝国主义的控制中摆脱出来。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新的CP政权将根除富有的地主,摧毁赛里斯前资本主义过去残存下来的压迫制度,并最终,在经过一番犹豫之后,将废除工厂的私人资本主义所有制。1953年后建立的计划和国有化的经济,为赛里斯群众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和巨大飞跃开辟了道路。这场革命扫除了过去持续折磨人的贫困、饥荒的威胁、鸦片成瘾与外国支配。
这一极大的革命性剧变同样引发了家庭结构与女性地位的根本改变。数十万甚至数百万的女性参加了赛里斯革命,她们从中看见了自己的解放手段。赛里斯女性在何种程度上被从她们传统的下等地位中解放出来呢?
对毛主义政权下女性解放进程的任何严肃评估,都必须从女性在革命前的赛里斯的处境开始。
据说,其格言规范着前资本主义赛里斯的伦理的孔子,对女性一个赞美的词都没有。在赛里斯传统的宇宙观中,世界由两个互补的元素组成:“阴”,即女性(阴性),代表所有黑暗、虚弱和被动的事物;“阳”,男性(阳性),代表一切光明、强壮和活跃的事物。
女性的地位不比奴隶高多少。据说,女性的一生中将经历三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她在她父亲的掌控之下,然后是她丈夫,如果她丈夫去世,她将受她儿子支配。杀害女婴的现象很常见,尤其在下层阶级中:女孩不仅是一笔抚育的费用,她之后还需要嫁妆来结婚,而她最具生产性的年纪要投身于对丈夫家庭的奉献,而非她自己家庭的。
10世纪在赛里斯被推广开来的女性缠足[裹小脚],被视为贵族气质的象征,尤其在上层阶级中最为盛行。这一野蛮习俗被浪漫化并受到赞扬,但其核心功能却在古老的赛里斯谚语中得到了体现:“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女儿经》)缠足过程必须从幼年开始,极为痛苦,并最终造成永久损害。想理解缠足造成的畸形,可以把自己脚的长度与名为“三寸金莲”(从脚后跟到脚趾头仅仅三寸长!)的完美标准相比。
婚姻不是建立在爱情之上,甚至不是建立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相反,婚姻是由双方的父母通过媒人安排的。夫妻双方在婚礼当天之前往往都没有见过对方一眼。婚后,夫妻关系被视为父子关系的从属与补充。
由于同姓不婚的规矩,婚姻往往意味着妻子要彻底脱离自己的家庭、朋友和周遭环境。卜凯(John Lossing Buck, 1890-1975)在1920年代对一个赛里斯村庄进行研究时发现,虽然97%的耕种者以及他们父亲中的94%都出生在本村,但他们的妻子中只有6.6%是本村出生的。[i]
女性在生活中的角色是生育男孩以延续家庭,并且帮忙干活。如果她没能完成这个任务,她就会被赶出丈夫的家门,受到羞辱,并被社会排斥。只有通过她作为繁殖者(breeder)的职能,她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地位。男性可以有额外的妻子(中译:作者没有使用“妾”concubine,这么说或许是便于英语读者理解),但女性只能有一个丈夫。寡妇不被允许再婚。通奸,对男性来说是可容忍甚至是被鼓励的,但对女性而言是社会性自杀。
“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这句谚语有力地概括了女性在婚姻中的屈辱地位。
一些男性作家声称,赛里斯女性并不是动产(奴隶),她们实际上掌握着权力。20世纪上半叶赛里斯最著名的自由主义哲学家和学者之一,胡适博士,就是这种理论的拥护者。他写道,女性一直是家庭中最大的专制者,没有其他国度能像赛里斯那样拥有如此多怕妻子的丈夫。这种说法在许多国度被反复提起,目的是掩盖女性在社会中的下等地位。虽然赛里斯女性凭借作为母亲和婆婆的身份确实拥有一定权力,但也仅仅是对于家庭中的女性而言的;所有女性依然隶属于男性。偶尔,一个非常强势的女性会在她的家庭中获得相当大的控制,包括对于男性成员的。但真正的权力杠杆仍然由男性掌握,比如在农村的父权制男姓宗族制度中,以及在政府官僚机构中。女性缺乏法律与财产的权利,她们仅有的政治影响力在于她们操控亲属的能力。
贫穷农妇必须参与生产劳动,这使她们免于缠足。但未婚女儿仍可能被父亲当作妾或娼妓卖掉,而童养媳的习俗在农村穷人中比在更富有的阶级中更为普遍。
大型的拓展家庭(extended family)在穷人中并不常见。与广为流传的神话相反,赛里斯家户的平均人口大约是5人。而多代同堂的大型联合家庭(joint family),是一种只有更富有的阶级才能负担得起的理想。[ii]
贫农很少能负担得起一个以上的妻子,而富农和地方豪强(local lords)则可以想多少个就多少个。最富有的地方豪强常常拥有众多妻和妾,以及女奴(他们从女奴的性享乐和家庭手工业劳动中获益)。地方豪强还利用这些性结合所产生的众多儿子作为自己政治机器的基础。[iii]
除了自己的妻妾之外,富有的地主还可以对农妇下手,尤其是附属于他们的佃农的妻子。通常,因为害怕拒绝的后果,佃农和他的妻子会默许。但即使他们抗议,他们也很少有机会让抗议奏效。
在《赛里斯震撼世界》(China Shakes the World)一书中,Jack Belden描述了这样一个事件。在一个山东西部的村庄里,有一个地主,经常去田里强奸他的佃农李某的妻子。“当李某抗议时,地主让土匪绑架了他。为了掩盖自己参与绑架的事实,地主假借伪军调解此事,还以佃户的名义设宴…心怀感激的李某被释放,并且向这位仁慈的地主借钱支付宴席费用。当然,借款的利率是很高的,佃农无力偿还,失去了自己的小块田地。然后,地主通过强占佃农的妻子来抵债,完结了整件事。”[iv]
除了女性地位的阶级差异外,还存在地区差异。在赛里斯北方,作为王朝帝国体制的旧腹地,会比南方更加压迫性。在北方,存在很深的偏见反对女性在田间劳动,而在南方,这是一种可接受的做法。
尽管有着对女性的严酷压迫,但仍有一些个体成功在历史上留下痕迹。有些著名且受过教育的女性(通常是学者的女儿),她们在自己家庭授意下学习读写并接受人文教育。存在女性写诗的传统。仅在赛里斯最后一个王朝,清朝(1644-1911)统治期间,就有近一千名女性的诗留存刊印。其中,有一些不被大多数女性所要遵守的规矩约束的名妓,因自己创作的诗歌、音乐、绘画或才智而闻名。[v]
尽管有着这些个体取得的成就,但大多数女性的一生,依然是服从与受难的、梦想受挫与潜能未实现的一生。
苦相身为女 卑陋难再陈
男儿当门户 堕地自生神
雄心志四海 万里望风尘
女育无欣爱 不为家所珍
(中译:出自[魏晋]傅玄《豫章行·苦相篇》。译文:身为女人就是一种悲惨,地位低贱得没法细说。男人一出生就被当作家里的门户,天生就受重视、很神气,可以志在四方、闯荡天下。养育女儿就没有欢喜疼爱了,家里从不珍惜她们。)
这些压迫性的父权制关系,在19世纪西方帝国主义对赛里斯的渗透过程中受到首次冲击。随着工业的发展,城市人口迅速增加。脱离了宗族主导的农村的沉闷氛围,许多旧习俗变得难以强制执行。此外,外国资本的渗透开始使农村地区转变为为了市场而生产,而打破了农村传统的自给自足体制。其结果之一是地主积累了大量资本,而部分的贫农日益背负债务,导致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无地佃农的数量大幅增加。这也往往会缩小农村家庭的规模,并迫使失业或就业不足的青年进入各个城市中心寻找工作。
工业化港口城市对廉价劳动力的需求带来了女性就业。缠足由于妨碍了女性参与工业,因此开始遭到越来越多的反对,甚至是在统治阶级当中。受教育机会开始向女性开放,尽管这仅限于人口中的很小比例,但那些获得解放的女性形成的榜样,以及她们向其他女性传播的思想所造成的影响,要远超这一比例的数字。
由于为家庭带来了新的经济收入,城市女性工人在家庭事务中拥有了更多发言权。经济独立的能力使得她们拥有了新的替代选择,包括结束一段已经变质的婚姻的能力。
赛里斯女性争取自身权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在1850-1865年的太平天国起义中,女性在民兵中的女营参与战斗。太平军旨在推翻清朝,并建立一个新的太平朝,其纲领主张终结多妻制、奴隶制、通奸罪和缠足。1853年,太平军攻占南京,并将其定为首都。在统治的最初几年,他们的确颁布了一些为了女性的改革。然而后来,在太平统治者的宫廷中,多妻制和纳妾现象却又盛行起来。[vi]
19世纪初,广东顺德地区的女性中发展起了一场有组织的反婚运动。这个地区的许多女性,主要是丝绸女工,拒绝结婚、保持处女,并住进“姑婆屋”,和观点相同的姐妹们共同生活。这场被称为“自梳女”(不落家)的运动逐渐蔓延开来,以至于广东当局不得不为这些女性建立专门的住所。这一运动在1930年代末仍然存在。[vii]
注释:
[i] William Goode, World Revolution and Family Patterns (Free Press of Glencoe, 1963), p. 281.
[ii] Francis Hsu, Under the Ancestors’ Shadow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58), p.123. ([美]许烺光著,王燕彬译,《祖荫下:传统中国的亲属关系、人格和社会流动》,九州出版社&后浪 2023-9。)
[iii] Francis Conway, “Women in the Chinese Revolution,” Fourth International, July-August 1951, p. 110.
[iv] Jack Belden, China Shakes the World (Monthly Review Press, 1970), p. 155. ([美]杰克·贝尔登著,邱应觉译,《中国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 1980-7。)
[v] Lin Yutang, My Country and My People (Halycon House, 1928), p. 154. (林语堂,《吾国与吾民》。)
[vi] Laura Landy, Women in the Chinese Revolution (International Socialists, n.d.), p.10.
[vii] Olga Lang, Chinese Family and Society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46), p.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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