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布洛萨:把以色列忘了吧

发布时间:2025-07-27 22:17:57

  PS:在马克龙宣布法国即将承认巴勒斯坦国家地位时,可以了解一下欧洲左翼前沿知识分子将巴勒斯坦问题看作想象一个去民族国家共同体—解殖先锋的基本立场。

  本文摘自网站《The Invisible Armada》,2025/07/19

  作者阿兰布洛萨(Alain Brossat)| 巴黎第八大学哲学系教授   译 陈韦勋

  正因为当下在巴勒斯坦土地上所发生的事况前所未有地晦暗绝望,我们才可以——甚至或许是才更应该——去从这个阴暗灾难的至深之处孕育出乌托邦的种子。也就是说去想像,甚至说是去梦想一个巴勒斯坦人民与国家的未来,一个最终从当下的殖民、佔领、在加沙的种族灭绝暴政中被解放出来的未来。

  正因为在这些现实条件面前,那些自称为「现实主义」的立场其实毫无出路,我们才应该大声梦想。目前最大的可能性是:内塔尼亚胡及其同伙,在加沙与约旦河西岸,所实行的巴勒斯坦问题「最终解决方案」已经越过红线,这个越线所导致的意义位移之后必然会在国际外交上招致长期阻力。因为欧洲的主要强权领导人们没有任何一个会疯到想要有一天被人指控共谋种族灭绝,尤其是德国。

  所以我们可想而知,推动这些人的伪现实主义将会导向承认(至少形式上的承认)巴勒斯坦主权这一条路。而在这种转变的推动下,国际外交将再次启动那个虚假的「两国方案」——一方面是以色列,保持其本来面貌,即一个种族至上主义的征服型国家,比以往更加坚决地要主宰整个地区、持续推动吞并政策、实行焦土与既成事实政策;另一方面则是一个巴勒斯坦国,必然在所有方面都被压缩,成一个只存在纸上的主权、只有满足特定条件才被主子容忍、只在主持这个极为拙劣的拼接方案的列强允许下才得以存在——一个必然注定失败的「解决方案」,正因为它源自「现实主义」与西方列强及其盟友(如阿联酋等国)短视的利益算计;这些势力不仅自认为是以巴冲突的天然仲裁者,更自诩为巴勒斯坦人民的天然主宰与监护人,彷佛他们是一个未成年的民族,所以没资格行使如今所谓的「民族自决权」。

  因此,必须彻底摒弃这个虚假的「两国方案」——以色列这个力量体系若其根本架构维持不变,绝不会容许一个真正拥有主权的巴勒斯坦国存在于其边界之外;他们只能容忍一个班图斯坦式的(译注:南非种族隔离政策下的黑人社区)、闹剧式的巴勒斯坦,毫无独立性与自有力量。

  正因为如此,那些真正关心此议题、没有被犹太复国主义宣传与其延伸攻势所吓倒的理性声音,如今越来越倾向于支持一个「单一国家」的前景——这个国家将包容所有生活在巴勒斯坦这片土地上的人;这块土地同时也是以色列这个犹太国家繁盛发展之地,却是以巴勒斯坦人的牺牲为代价。正因为这种具有爆炸性的重叠,大多数支持这一观点的人(我说「观点」而不是「解决方案」,因为这个词在各种层面都恶臭扑鼻)才会用「双民族国家(État binational)」这个代号来称呼它。

  但在我看来,这种鲜少受到质疑的称谓,提出的问题比它解决的还多。这也就是这个演讲所要聚焦的主题,出于几个原因,我希望能够尽可能清楚与简明地展开讨论。

  首先,一个后犹太复国主义的巴勒斯坦前景,绝不能简化为国家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人们,也就是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共同体形式——什么样的共存形式、基于哪些原则、受何种体制规范的共同生活——希腊人称之为 politeia,在法语中我们有时将其翻译为「宪政」,但它首要指的是共同生活的形式。也就是,在某个特定空间中形成的这个人群整体,他们被用什么样的标志打包起来?而一旦我们将焦点放在「国家」这个概念上——无论这国家被称为「巴勒斯坦国」、「双民族国家」或其他名称——我们仍远未触及问题的核心。国家,原则上,是一种权力、一种主权、一部行政与军事机器,而非那个应该与之相符、与之协调的人类社群的组织形式,尤其是在我们使用「民族国家」这一概念时——这个概念在以色列的语境中尤为模糊与充满争议,毕竟我们在这里所谈的,是一个以「犹太国家」为名的国家,一个自诩为民族国家的以色列。

  对于巴勒斯坦一个后犹太复国主义未来的构想,如果是纯粹、甚至主要从国家层面来看,那它就不可避免地被「国家主义」的毒素所污染,彷佛「国家」是所有问题的解方——然而,如果说巴勒斯坦在这七十五年来病得不轻的话,那问题之一恰恰就是对于国家权力的崇拜——对作为统治工具的国家机器、对族群排他主义、对武装暴力的迷信……这种对国家的迷恋,在这个地区已经达到极致,以致于国家的问题盖过了所有其他问题,甚至那些更为重大者,例如:我们梦想中的这个「双民族国家」到底会是什么形式?是一个共和国吗?一个建立在多党制上的议会民主吗?会有什么样的宪法——不像以色列那样根本没有宪法?是像美国的宪法?还是像法国的?又或者,考虑到这样一个国家将会在特殊条件下诞生,且面临例外的困难,在其创建初期是否应是一个「大国家主义」,赋予行政权更大职权?

  对国家的迷信把这些至关重要的问题都推到了后面。但更严重的是,当我们将「双民族国家」作为所有问题的解方时,我们其实把最根本的问题搁置了——那就是,在这个从犹太复国主义母体中解放出来的新国家中,共同生活(亦即政治生活)会是以什么为基本单位来组织?是以「族群─宗教社群」为基础,还是以「公民」为基础?

  这里说的社群(communauté)有非常明确的区别:一边是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或许还包括那些从长期流亡中归来的人们,也就是难民与流亡者的后代;另一边则是前以色列籍的犹太人。如此一来,共同规则的基础将会是两个被假设为「各自内部同质」的社群之间的共存安排。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双民族国家在原则上会类似于当今的黎巴嫩——而我们都知道做为一个严谨地奠基于冲突性甚至是有毒的社群安排机制的国家,黎巴嫩正是一个「失败国家」。

  另一种前景,则是一个建立在「公民社群」基础上的国家。但若如此,就必须彻底地、深刻地将政治生活去社群化;也因此,「双民族国家」这个称呼本身就变得可疑。况且,正如你们所知道的,在今日的巴勒斯坦空间内,不只是有犹太人与阿拉伯人,这些标签所涵盖的族群意涵也并不严格,这块土地上有各种各样的人,他们用其他身份认同来界定自己。正如从前,以色列─巴勒斯坦地区的共产党成员不认为自己首先是犹太人或阿拉伯人,而是「共产党人」。

  我认为,如果我们站在这样的前景之中,那么真正有力量、最关键的词是「平等」:不是社群集团间的均衡与良好协调,而是所有人——所有生活在这个后犹太复国主义实体之土地上的人——之间严格的公民平等。为了让这项规则得以建立,并在这个主权实体的政治与公共生活中产生规范性权威,构成这个共同体的人们首先必须忘记他们「根据社群天命」所预设的身份——后以色列犹太人、阿拉伯人(大多为穆斯林)、德鲁兹人,以及其他族群。他们必须根据自己的意见与承诺、立场与信念来表达与行动,这些立场不应与其「出身」挂钩;而且这一切都必须在「平等」的视野中进行——我的意见或立场和任何人的有一样的价值,不论表达者是谁、来自哪里。

  当然,在从一种状态(被犹太复国主义的制度性与结构性暴力深度制约)过渡到一个ㄆ摆脱暴政,并且建立在无差别平等原则之上的巴勒斯坦世界时,最关键的问题是:届时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个拒绝这条新规则的「反对阵线」——那些已深深内化其殖民优越心态的以色列人,他们将必然拒绝任何形式的共同体或国家,拒绝任何建立在「公民平等」基础之上的制度,那该怎么办?

  此处必须借鉴历史上的去殖民经验,尤其是屯垦殖民——在法国熟悉的参照系中,首推阿尔及利亚。那些无法通过去殖民考验的殖民者(首先是思想上的去殖民),也就是那些无法想像「原住民(les indigènes)」可以是平等者(不是抽象意义上的,而是在现实中的平等者)的人——他们最终会离开。与他们所想像的不同,他们没有任何「永恒的」或「自然的」权利留在他们曾经以殖民者身份佔据的土地上。

  我对于那些拥护「双民族国家」这个魔法般语式、并大量使用如「共存」、「同居」、「宽容」、「民主」等词语的人的反对意见就是:他们没有充分意识到,通往一个后犹太复国主义巴勒斯坦的过渡,其起点是源自于一个特定的历史制度——这个历史前提不是民主、不是对话、不是宽容,而是恐怖、是战争;正是这个制度主宰著今日加沙的毁灭、以及约旦河西岸被以色列殖民者整体切割与掌控的现况。在这样的制度下,那些不接受「全面去殖民化」原则的人——简单说,就是不愿「忘记以色列」、不愿放弃以色列族裔霸权,从而让一个多元、包容所有公民的巴勒斯坦得以诞生的人——这些人更可能被径直赶走,而不是经由某种耐心的论述说服之后去其他地方「重生」……

  无庸置疑,外交将在巴勒斯坦走向后犹太复国主义的新局势中扮演关键角色。然而另一方面,若将以巴问题的「解决」主要寄望于外部力量的介入,那无疑带有新殖民主义思维——彷佛巴勒斯坦人是最后一个还未能以民族身份主张自决权的民族。

  从一个动态的角度来说,应该要不断设想的是——建立一个不符合任何既有社群边界的「巴勒斯坦共同体」;其任务,正是要从现存的人群中创造出一个新民族,他们愿意共同生活,并在自身同意所产生的规则之下共同生活。这个新民族的诞生,势必只能通过坚定地对抗一切阻止其出现的力量来实现——无论是某些人的种族优越主义,或另一些人的身份社群主义。

  这就是我提出的尝试性办法——一个思考巴勒斯坦问题的、基本上是乌托邦式的方法,一个围绕著巴勒斯坦的「后犹太复国主义未来」这一主题的美梦。而其中的主轴,正是坚定地:「忘记以色列」——这是一个从深渊中诞生的乌托邦想法,然而,就如所有乌托邦一样,它总是设法连接「可能」与「不可能」、「现实」与「非现实」的两端。

  主导我们思索现状的「理性悲观主义」,并不一定是梦想的敌人。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