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这是十大军事原则的第一条。它指出了我军由弱变强,由劣势变优势,由被动变主动,以致最后全歼敌人的作战方法。它是我军打歼灭战的一个重要原则。它讲的是要正确地选择作战对象。它明确指出要先打弱敌,后打强敌,以各个击破敌人。我们知道,敌人的或弱或强,都是相对的。只要弱敌被歼,强敌就会受到削弱。坚持先打弱敌、后打强敌的原则,就会使我们部队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兵力上的优势,处于主动地位,不打则已,打则必胜;就会使我们能够一口一口地吃掉敌人,不断地削弱敌人,使敌我力量对比不断发生有利于我不利于敌的变化,保证最后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
什么样的敌人是分散和孤立之敌?怎样判明敌之强弱?唯物辩证法认为,分散和孤立,集中和强大,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而且是发展变化的。敌之何部最强,何部次强,何部最弱,何部次弱,需要一个侦察的过程。因此,在实践中必须对敌军的兵力大小、士气高低、战斗力强弱、分布的态势、每支部队在整个部署中所处的地位及其内部相互关系等方面情况,进行周密侦察,作出综合分析。一般地说,分散和孤立之敌,有各种不同情况:
有的是兵力分散,力量单薄,守备正面宽、纵深浅,没有强大的机动兵力。比如1947年6月我军举行战略反攻时,我晋冀鲁豫野战军胜利突破黄河防线就是明显的一例。当时敌人从开封至东阿,在正面宽达500里的防线上只有6个旅守备,兵力既分散又单薄,所以我军能够一举突破;
有的是脱离主力,孤军作战,或位置突出,不能及时得到他部敌军支援。例如1947年5月,被我西北野战军在蟠龙战役中消灭的国民党第167旅旅部及一个团,1947年1月,被我华东野战军在鲁南战役中歼灭的国民党整编第26师和第一快速纵队,这些部队都是蒋介石的嫡系,几乎全是美械装备,都具有较强的战斗力。但是他们当时致命的弱点就是位置孤立、突出,得不到他部的支援,因之实际上变成了弱敌而被歼的;
也有的是敌军内部矛盾较深,虽相距不远而不能互相支援。如1946年9月被我晋冀鲁豫野战军在定陶战役中所歼灭的国民党整 编第3师,是从郑州分进的各路敌军中唯一的蒋介石嫡系部队。这个部队与其他敌军矛盾较深,当我军打它时,其余各路敌人增援行动迟缓,致使该敌变成孤军,被我军歼灭。
为什么要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呢? 这是因为:
打分散和孤立之敌,易于打成歼灭战。实践证明,凡处于分散、孤立地位之敌,一般都是弱敌,是好打之敌,原来战斗力弱的会更弱,战斗力强的也会相对地变弱。先打这种敌人,容易使我军形成绝对优势,能比较有把握地实现全歼。例如,我华东野战军于1947年5月进行的孟良崮战役,就是在敌军集团齐头并进的情况下,当敌74师从其整个战线中央突出时,我以四个纵队实行战役割裂,将该敌与邻接之敌隔断,然后集中五个纵队的绝对优势兵力全歼该敌的。由此可见,所谓的强敌,一旦骄兵冒进,孤军作战,也会变成弱敌而被歼。
打分散和孤立之敌,有利于速战速决。在实战中,以同样的兵力打分散孤立之敌与打集中强大之敌,所形成的优势是不一样的。打分散孤立之敌,敌人易于为我分割包围,各个歼灭,速战速决。打过一仗之后,我军还可以迅速转移兵力歼灭他部敌人,保持战场的主动权。例如在1947年3月,我西北野战军在毛主席亲自指挥下,利用敌占延安后骄傲自大、急于寻找我主力决战的心理,以一部兵力诱敌主力北上安塞,而集中主力六个旅,在延安东北之青化砭地区,选择敌人沿咸(阳)榆(林)公路孤军前进的第31旅旅部及一个团实行歼击,仅用一小时四十分钟就把该敌全部歼灭。接着,我军又迅速转移兵力在羊马河地区歼灭了另一部敌军。
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既能够逐步削弱敌人,又能够不断发展壮大自己,促使敌强我弱的形势更快转化,为我军歼灭集中和强大之敌创造条件。解放战争后期的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就是在大量歼灭分散、孤立之敌以后进行的,并取得伟大胜利的。
“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是一条完整的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原则。前者是为后者创造条件,后者是前者发展的必然趋势。没有前者,不能够削弱敌人,壮大自己;没有后者,就不能够从根本上打败敌人。我国革命战争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毛主席教导我们:“一切军事行动的指导原则,都根据于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尽可能地保存自己的力量,消灭敌人的力量。”“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 就是为实现“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一战争目的服务的。坚决贯彻这一原则,就能使我们在战争中大量地消灭敌人,不断地大自己,牢牢地掌握主动权和制胜权。因此,毛主席提出的这一军事原则,不仅对于优势敌人作战时要贯彻,对一切劣势敌人作战时也要贯彻;不仅大部队、大兵团作战时要贯彻,小部队、小分队作战时也要贯彻;不仅进攻时要贯彻,防御时也要贯彻。未来的反“帝修反”战争,情况和条件与过去比较必然会有很大的变化。但新式武器的使用,技术装备的加强,没有也不可能改变战争的根本规律。未来的反侵略、反剥削压迫的革命战争,其性质仍然是人民战争。毫无疑问,建立在人民战争基础上的军事原则,包括“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这一军事原则,在将来仍然是完全适用的,仍然是克敌制胜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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