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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达|胡适社会思想批判 || 社会不朽论

发布时间:2025-06-04 11:16:20

  胡适出身于官僚资产阶级家庭,自幼读过一些古书,受过封建思想的教育,以后到上海澄衷和中国公学读过几年,二十岁时被北京中美庚款文化委员会考选为留美学生(美国人叫这种学生为“赔款学生”)。他在美国留学七年,习惯了美国生活方式。他先在美国康耐儿大学读书,得过文学博士;后又到哥伦比亚大学读书,得过哲学博士。他饱受了资产阶级教育的熏陶,除文学和哲学外,还涉猎过资产阶级的政治学和经济学。他自己认为对于实用主义造诣很深,自称为“实用主义的信徒”,所以他常说哲学是他的专业,文学是他的娱乐。他在美国学成归国以后,看到中国仍然是落后、黑暗,一切都不顺眼,和美国比较起来,真有天渊之别。但他是中国人,不能不拯救中国,所以他决定要做“改良主义”、“淑世主义”的斗士,做一番拯救中国的事业。

  胡适的拯救中国,是有一套理论的,他的理论就是他的淑世主义的社会观,或个人主义的社会观。他在《不朽》那篇文章中,提出了他的“社会不朽论”。他说:

  社会的生命,无论是看纵剖面,是看横截面,都像一种有机的组织。从纵剖面看来,社会的历史是不断的;前人影响后人,后人又影响更后人;没有我们的祖宗和那无数的古人,又那里有今日的我和你?没有今日的我和你,又那里有将来的后人?没有那无量数的个人,便没有历史,但是没有历史,那无数的个人也决不是那个样子的个人。总而言之,个人造成历史,历史造成个人。从横截面看来,社会的生活是交互影响的;个人造成社会,社会造成个人;社会的生活全靠个人分工合作的生活,但个人的生活无论如何不同,都脱不了社会的影响;若没有那样这样的社会,决不会有这样那样的我和你,若没有无数的我和你,社会也决不是这个样子。

  从上文看来,胡适认定社会单是由无数个人组织起来的,古往今来的无数个人的交互影响,造出了历史,造出了社会。他从这种交互影响的社会观,造出了他的“社会不朽论”。他于是把社会比做“大我”,把个人比做“小我”,做了下面烦琐的说明。

  我这个“小我”不是独立存在的,是和无量数“小我”有直接或间接的交互关系的;是和社会的全体和世界的全体都有互为影响的关系的;是和社会世界的过去和未来都有因果关系的。种种现在的因,种种现在无数“小我”和无数他种势力所造成的因,都成了我这个“小我”的一部分。我这个“小我”加上种种从前的因,又加上了种种现在的因,传递下去,又要造成无数将来的“小我”。这种种过去的“小我”,和种种现在的“小我”,和种种将来无穷的“小我”,一代传一代,一点加一滴,一线相传,连绵不断,一水奔流,滔滔不绝,——这便是一个“大我”。“小我”是会消灭的,“大我”是永远不灭的。“小我”是有死的,“大我”是永远不死,永远不朽的。“小我”虽然会死,但是每一个“小我”的一切作为,一切功德罪恶,一切语言行动,无论大小,无论是非,无论善恶——都永远留存在那个“大我”之中。那个“大我”便是古往今来一切小我的纪功碑,彰善祠,罪状判决书,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的恶证法。这个“大我”是永远不朽的,故一切“小我”的事业,人格,一举一动,一言一笑,一个念头,一场功劳,一椿罪过,也都永远不朽。这便是社会的不朽,“大我”的不朽。

  以我个人看来,这种“社会的不朽”观念,很可以做我的宗教了。我的宗教的教旨是:

  我这个现在的“小我”,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过去,须负重大的责任;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未来,也须负重大的责任。我须要时时想着,我应该如何努力利用现在的“小我”,方才可以不孤负了那“大我”的无穷过去,方才可以不遗害那“大我”的无穷未来?

  胡适把上面所说的那种社会观,作为他自己的宗教的教旨,他的一切言论和行动都是根据于他的这种宗教的。在我们看来,胡适的社会观,完全是资产阶级的形式主义的社会观。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历史,顺次出现了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五个阶段,现在正向共产主义社会迈进着。各特定阶段上的社会,都是当作特定生产关系总体看的社会。在特定生产关系(在敌对社会中即是阶级关系)总体的基础之上,有和它相适应的上层建筑,这上层建筑就是社会对于政治、法律、宗教、艺术、哲学的观点,以及适合于这些观点的政治法律等制度。这便是社会的构造。至于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当生产关系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时,那种社会构造是安定的;当生产关系障碍生产力的发展时,那种社会构造便动摇起来,就会发生社会革命。进步的革命的阶级就起来推翻那种旧生产关系,建立起适合于生产力发展的新生产关系。所以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一法则,是一切阶段上的社会的发展的共通法则。而各个阶段上的社会本身,又各有特殊的发展法则(这里不再详说了。)至于资产阶级形式主义的社会观,并不提及社会的构造,只谈一些“交互影响”的废话,既不提及社会的经济制度和政治法律等制度,也不敢触及到阶级关系。那样的社会观,对于任何阶段上的社会都是适用的。那样的社会观也谈到“因”和“果”,但那并不是什么因果关系的法则,而只是说到“因果报应”,如同说前人积德则后人受惠,前人造孽则后人受罪之类。这简直是因果报应的社会观。

  此外,胡适还有所谓“秃头的历史观”和“科学的人生观”,都是和他的“社会不朽论”相同的。

  他和陈独秀辩论人生观问题时,会提出了“秃头的历史观”一个名称。这“秃头的历史观”好像是多元的历史观,据说“知识、思想、言论、教育等事”可以和经济一样地去说明历史。但是他自己还是要用“知识、思想等等”去说明历史的。这仍然是唯心的历史观。这是他和陈独秀辩论时,强辞夺理地提出来的一个名称,没有什么道理。

  其次,胡适在《科学与人生观序》中,把吴稚晖的“漆黑一团的人生观”和“人欲横流的人生观”“总括”了一下,“加上一点扩充和补充”,提出一个什么“新人生观的轮廓”。他把这些“轮廓”杂凑了十条。其中第一条到第九条,列举了天文学、物理学、地质学、古生物学、生物学、心理学、化学等自然科学名称,用它们来说明“人生”和“社会”。这完全是“扯淡”。但是他自己并不重视前九条,而注重他自己加进去的第十条,这是他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中特别向他的“少年朋友们”介绍的。这第十条是:

  根据于生物学及社会学的知识,叫人知道个人——“小我”——是要死灭的,而人类——“大我”——是不死的,不朽的;叫人知道“为全种万世而生活”就是宗教,就是最高的宗教;而那些替个人谋死后天堂净土的宗教乃是自私自利的宗教。

  胡适上面所说的那几句话算得什么“科学的人生观”,那仍然是实用主义的人生观,仍然是主观唯心论的“社会不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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