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作了重要指示,省发展改革委将如何促进民营企业在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重要作用?
陈明:云南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云南资源禀赋和绿色能源优势,坚持抓项目、育产业、帮企业,全省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新三样”快速发展,民营经济撑起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我们将在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利益共享、项目推进上持续发力,支持民营企业在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大作用。
规划引领方面,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新一轮产业强省三年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将资金、技术、管理、市场渠道与云南的区位、资源、绿色优势有效“嫁接”,优化发展布局;政策支持方面,出台多项政策降低大工业用户度电成本、推动高速公路融合发展、促进光伏发电与光伏制造融合发展、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助力民营企业降低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利益共享方面,将抓住国家支持我省沿边产业园区和产业协作园区建设发展的战略机遇,用好利益共享机制,积极承接产业梯度转移;项目推进方面,将加强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持续加力推进产业民间投资项目建设。
记者:5月20日起,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围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省发展改革委将开展哪些贯彻落实工作?
陈明: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以来,我们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举办了“企业家学法”“云南发改大讲堂”等宣讲活动。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商(协)会、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六进”活动。二是尽快制定出台配套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抓紧细化完善有关法规政策,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三是全力推动法律实施。抓好10件惠企实事,推进落实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倡导”三张清单,组织开展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联合征集,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好政企沟通圆桌会议制度,持续开展厅局长“坐诊”“巡诊”“上门问诊”,创新开展“政企相约·周周见”,组织开展“六上”企业大走访专项行动,服务企业稳生产、建项目、拓市场。
记者: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还将采取哪些措施助力民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
陈明:我们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把民营经济促进法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落到实处。
一是将紧盯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大力整治违规限制准入、变相抬高门槛等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进数字证书全国互认和投标保证金减免,促进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
二是加大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力度,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推出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典型示范项目,支持更多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等重点领域。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和城市更新改造。
三是加大服务支持。迭代完善融信服平台功能,稳步拓展更多应用,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和创业投资项目对接机制,引导支持创业投资基金落地,支持民营企业布局发展更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云报全媒体记者 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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