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新增批次)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更多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启动2025年新增批次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报工作。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1. 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 资助期限:3年。
三、依托单位 已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访问系统并填写相应信息后,可以直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尚未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单位应当在系统中先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系统即日起开放。 四、申请人条件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五、申报说明(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5年8月1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要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申报人和用人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填写详细的身份证号、护照号和工作履历信息,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3.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1. 依托单位应认真组织申请工作,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
2. 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9月15日)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3. 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签署承诺后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六、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86-10-62328046 623259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86-10-62317474
七、相关链接1. 单位访问系统链接
访问https://grants.nsfc.gov.cn/,点击“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依托单位系统”。
2. 项目申请信息系统链接
https://grants.nsfc.gov.cn/
关于发布2025年度理论物理专款项目指南的通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2025年度理论物理专款项目指南,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申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5年7月30日
2025年度理论物理专款项目指南
199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理论物理专款,并成立学术领导小组,旨在凝聚物理学家集体智慧,探索符合理论物理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资助模式,促进我国理论物理研究的发展,培养理论物理优秀人才,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充分发挥理论物理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领域战略决策中的指导和支撑作用。
一、申请项目类型
经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25年度理论物理专款主要资助以下5个项目类型。
(一)“理论物理创新研究中心项目”
该类项目以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合作研究为主旨,以凸显前沿性、交叉性和创新性为目标,支持围绕前沿方向和关键问题开展理论物理研究。通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凝聚研究队伍,聚焦科学问题,培养青年学术骨干,动员全国优秀的理论物理研究力量集中攻关,产出重大创新性成果,推动理论物理学科发展。择优资助已资助项目的延续申请,本年度探索资助理论物理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项目1项,资助期限2-4年。
(二)“理论物理前沿引领项目”
该类项目旨在探索资助具有理论物理特色的前沿引领性研究。资助具有先导性、原创性的理论物理研究方向,鼓励跨团队开展深层次、实质性的交叉合作,共同促进理论物理的创新发展。申请要求:1.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 2025年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本项目,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成员不得参与申请本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4年,资助强度约300万元/项。
优先支持以下10个研究方向:
1. 超越宇宙学标准模型新范式(申请代码2选择A2504)
2. 利用宇宙第一缕光和中性氢揭示暗物质属性(申请代码2选择A2504)
3. 量子多体系统新理论与普适性质(申请代码2选择A2502)
4. 多模与多体腔量子电动力学新效应(申请代码2选择A2502)
5. 拓扑物态的量子动力学(申请代码2选择A2010)
6. 温稠密物质的演化理论(申请代码2选择A2014)
7. 激光核反应新理论及其应用(申请代码2选择A2702)
8. 奇异核物理多层次系统理论(申请代码2选择A2703)
9. 粒子结构及其动力学的量子算法(申请代码2选择A2601)
10. 粒子物理中基本对称性破缺新现象和恢复机制(申请代码2选择A2605)
(三)“理论物理博士后项目”
该类项目旨在鼓励从事理论物理研究的博士后开展创新研究工作,培养理论物理领域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申请要求:1. 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理论物理的学习经历;2. 近3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入站从事理论物理及其交叉学科方向的研究,学位证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以后,上传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申请书正文前面写明博士论文题目和入站后合作导师姓名与研究方向等信息;3. 2025年1月1日后入站,2026年12月31日前不出站的博士后,简历中填写博士后入站和出站时间,并上传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在站证明扫描件,在站证明须注明入站时间和出站时间;4. 申请人应以在站单位作为项目的依托单位提出申请;5. 已获博新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类项目资助的不得申请本项目。资助期限1年,资助强度15万元/项。
(四)“理论物理前沿讲习班”
该类项目为理论物理青年学者开设系列课程,通过系统的基础理论训练,帮助其深入了解理论物理学科前沿。申请要求:1. 申请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曾作为负责人获得三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2. 讲习班需安排系统性报告和前沿讲座两类课程,课程时间2-3周;3. 申请书中需明确提供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拟聘授课教师名单。资助期限1年,资助强度40万元/项。
(五)“理论物理文化与传播项目”
资助理论物理专著及科普著作的出版(译著不纳入资助范围),旨在推动理论物理研究发展,提升大众对理论物理的认知水平,激发中学生、大学生及研究生群体对理论物理的兴趣,并为从事理论物理工作的科研人员提供专业指导。资助期限1年,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资助彭桓武理论物理论坛,旨在促进理论物理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宽学术视野,加强理论物理与数学、生物、天文及应用学科的交叉合作。资助物理学拔尖学生基础理论菁英暑期学校,面向优秀大学本科生,探索培养优秀理论物理人才的新模式。资助期限1年。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 限项规定
1. 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的理论物理专款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 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理论物理专款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理论物理专款研究项目。
(二) 申请注意事项
1. 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在线申请的接收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9月8日16时,在集中接收时间之外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依托单位基金管理人员申请开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审批文件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 申请书务必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填写:
(1)申请书的项目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6年1月1日,项目结束时间按照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XX年12月31日。
(2)“申请代码1”必须选择A25,“申请代码2”按实际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前沿引领项目,“申请代码2”必须选择指南指定的申请代码。
(3)“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
(4)1-3类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理论物理专款研究项目”。
(5)4-5类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理论物理专款科技活动项目”。
(6)申请书正文开头必须说明所申报的项目类型(需写明指南给出的具体项目类型);前沿引领项目,还须同时说明所申报的研究方向(需写明指南给出的具体研究方向)。
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或未填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应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2025年9月8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确认提交本单位的电子申请书和附件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版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二处,联系人:李会红,孙世峰;联系电话:010-62325087,62327182;电子信箱:phy-2@nsfc.gov.cn。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