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召开的“云尚有爱·助你同行”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云南省民政系统不断强化政治引领,着力打造“云尚 ”系列特色民政服务品牌,立足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职能,聚焦“弱有所扶、困有所助、急有所应、精准救助、持续关怀”,通过数字化赋能、多元化参与、人性化服务,构建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精准救助、持续关怀的全链条救助体系,让困难群众得到精准及时、可感可及的救助帮扶。
云南全省各地认真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强化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截至2025年7月,全省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4.61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23.11万人,特困人员14.18万人,全年1至6月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9.07万人次。
从今年7月起,云南提高社会救助省级指导标准,城市低保提高到744元/人/月,比去年增长1.2%,农村低保提高到6720元/人/年,比去年增长5%,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的比例从2020年的58.59%提高到了75.27%,城乡低保标准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968元/人/月,比去年增长1.2%。
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成效明显——全省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民政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数据比对,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排查,将124.31万名脱贫人口、48.3万名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基本生活底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为探索做好过渡期结束后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的制度安排,云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的通知》,从省级层面作出系统安排,指导各试点地区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部分试点地区通过整合基层工作力量,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摸排认定,统一认定标准、统一认定流程、统一入户核查和动态管理,做到“一次入户,结果共享”,在减轻基层负担的同时,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精准性的明显提升。
此外,云南积极探索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情况的多部门共享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低收入人口信息、部门救助帮扶信息,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将“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与“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云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从业务层面进行融合,群众可通过小程序线上自主或代他人在线提交低收入人口认定申请,支持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及保障详情、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和各级民政部门监督热线,对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信息进行公示;支持居住地和户籍地协同办理机制,避免群众往返于居住地和户籍地,有效解决人户分离申请难题;建立“大数据 铁脚板”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与动态监测体系。
形成社会救助“物质 服务”基本民生保障新格局——从2023年起,云南省民政厅在昆明市官渡区、昭通市绥江县等地开展社会救助“物质 服务”试点,在帮助困难群众摆脱生活困境的同时,着力解决生活上的急难愁盼,为实现自身发展提供条件,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今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安排了1000万专项资金,补助各地继续推动社会救助“物质 服务”试点的深入探索。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让困难群众获得更加便捷、及时、温暖的救助服务,打造好、运用好、推广好“云尚有爱·助你同行”民政品牌,省民政厅决定从今年7月起,开展为期1年的“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 深入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整改工作专项行动”,紧盯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公示公开、动态管理、资金发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临时救助、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等8个方面中的43个关键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用小切口打造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云南网记者 龙彦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