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青海新闻网·江源新闻客户端讯(记者 陈郁 报道)7月24日,记者从《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修订的《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该条例自2012年实施后的首次重大修订,标志着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据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锦花介绍,此次修订历时数月,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牵头,多部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结合青海实际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新问题,形成共九章五十七条的新规,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为主线,构建起全方位保护体系。
条例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明确监护人需关注未成年人身心与情感需求;学校须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建立心理辅导室和欺凌防控机制,执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严防侵害行为。在社会保护方面,条例明确学校周边200米内禁设网吧等不适宜场所,100米内禁售烟酒彩票,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同时确立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相关单位及个人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立即上报。新增的“网络保护”章节,明确网信部门统筹职责,要求监护人、学校引导未成年人科学用网,网络服务提供者落实实名制和内容审核,防范不良信息与沉迷问题。
条例还明确各方责任,政府部门健全联动机制,民政、公检法司等各司其职,对违法行为设定法律责任。新规的施行将为青海未成年人筑牢保护屏障,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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