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打造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昨(14)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首都之窗公布。《实施意见》将首都生态环境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类施策实行精准保护,实现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到2027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并有效运转,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工作目标。
生态环境该如何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基于生态环境结构、功能、质量等区域特征,衔接城市发展格局,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通过环境评价,在大气、水、土壤、生态、声等各生态环境要素管理分区的基础上,分区域划定生态环境网格。
科学合理确定生态环境网格的差异化属性,将生态保护红线等应实施严格保护的区域确定为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资源能源消耗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集中、生态破坏严重、环境风险高等发展同保护矛盾突出的区域确定为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其他区域确定为生态环境一般管控单元。
《实施意见》要求对不同管控单元,精准编制差别化的“1+5+N”(1个市级、5个功能区、N个管控单元)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坚持生态优先,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功能维护,筑牢首都生态安全屏障;对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对生态环境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并非长久不变,而是每5年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定期调整。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要从三方面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首都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建成,将自然保护地及时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管控要求,维护“一屏、三环、五河、九楔、九田、多廊”的首都生态空间结构。
二是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意见》提出,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框架下,统筹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逐步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各环境要素管理中的应用,防止“一刀切”,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大气环境质量及管理差异化特征,对污染物排放强度大、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实施重点管控,强化大气污染源头预防,促进企业、建设项目提级创绿。重点围绕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等,实施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和污染风险管控措施。探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交通噪声污染防治中的应用,合理安排轨道交通、公路等大型交通基础设施与噪声敏感建筑物的用地布局。聚焦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实施产业园区和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优化固体废物集中处置项目选址布局,加强电磁环境管理。
三是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系统应用,重点围绕控制性详细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区域规划综合实施方案,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环境评估等相关工作,优化区域空间开发格局,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效能,支持构建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现代化人居环境典范。探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群众诉求响应机制协同,加强对有关行业的科学引导,从源头治理噪声、油烟、异味等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记者 张月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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