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贺凯)7月14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加强刑罚执行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闻发布会。刑事执行检察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和监管场所执行刑罚、刑事强制措施和监管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贯穿于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被称为刑事法律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2023年以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坚持夯实基础、强化规范、创新发展,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派驻 巡回 科技”监督机制,持续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监督纠正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据悉,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主动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加强对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检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及违法监管行为。全面开展被监管人控告举报申诉风险隐患排查,有效防止因处理不及时、方法不当引发监管风险。加强监督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被监管人死亡和监管事故,共同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职,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等工作的法律监督,以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情况为抓手,积极参与平安云南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由定期专项监督向常态化同步监督转化。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机构落实相关措施,切实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监督收监一批严重违法的社区矫正对象,为社会稳定消除风险。2023年至2025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收监执行罪犯537人,其中,撤销缓刑458人,对暂予监外罪犯决定收监77人,提请撤销假释2人。2023年至2025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收监执行罪犯537人,其中,撤销缓刑458人,对暂予监外罪犯决定收监77人,提请撤销假释2人。
2023年至2025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为切实加强“减假暂”案件办理监督,共审查办理“减假暂”案件77666件,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行为提出书面纠正1579件,已纠正1576件,采纳率为99.81%,其中,对减刑、假释提出书面纠正1488件,对暂予监外执行提出书面纠正91件;为切实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6566件,采纳率为100%;为切实加强财产性判项执行监督,积极与法院联合开展“雷霆2023”专项活动,推进职务犯罪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执源治理,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564件,已纠正3557件,采纳率99.8%,提出检察建议21件,已采纳20件。为加强被监管人死亡检察监督,会同省监狱管理局对全省30所监狱“老病残”罪犯每季度摸底排查,逐人研判,对中心医院危重病犯情况每周一通报,推动“急保”快办,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1011人,对监管场所在押人员死亡检察后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件,已纠正3件,采纳率100%,被监管人死亡数连续三年大幅下降。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持续夯实派驻检察基础,提升巡回检察质效,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力度,着力推动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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