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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越南!——在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上,能否建成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

发布时间:2025-07-04 19:16:45

  辩证唯物主义,作为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科学世界观,为我们提供了一条颠扑不破的基本原理,那就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这一原理,是整个历史唯物主义大厦的基石。它如同物理学中的万有引力定律一样,以其不容置辩的科学性,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内在逻辑。它告诉我们,一个社会的政治、法律、文化、道德、哲学等上层建筑,归根结底,只能是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即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经济制度——的反映,并且必须为其服务。

  那么,今天,当我们把这一最基本的、马克思主义的“常识”,作为一面镜子,去照射那些依然悬挂着红旗、宣称由“共产党”领导,但在实际上,却早已全面复辟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所谓“社会主义国家”时,一幅幅光怪陆离、充满着内在矛盾的扭曲图景,便清晰地呈现在我们面前。而越南,正是这其中一个极具代表性的、值得我们进行深刻解剖的典型。

  因此,我们必须向越南的理论家和当权者们,提出一系列最根本的、无法回避的问题:

  如果在一个私有制已经广泛存在、甚至还在被以国家力量“大力发展”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你们企图去建立、或者说去“维持”一个所谓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这行得通吗?这种“下身是资本主义,上身是社会主义”的拼接怪物,它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吗?这种奇特的社会形态,它符合马克思、列宁、特别是毛泽东同志所开创和发展的、关于无产阶级革命与专政的理论吗?如果它不符合,那么,它究竟算是什么主义?

  本文旨在运用马列毛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上述问题,进行一次系统、深入的回答。本文将论证,越南所谓的“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在理论上,是一种违背了马克思主义根本原理的、自相矛盾的理论杂糅;在实践上,则是一条必然导向资本主义全面复辟、并最终沦为帝国主义经济附庸的、典型的现代修正主义道路。它所构建的,绝不是什么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而恰恰是一个日益成熟的、为新生资产阶级服务的、具有官僚买办性质的资本主义上层建筑。

  一、经济基础的质变:从公有制主体到私有资本的全面“复辟”

  要回答“上层建筑”的问题,我们必须首先,也是最根本地,去考察其“经济基础”的真实属性。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生产关系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而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又是其最核心、最具有决定性的部分。一个社会,究竟是姓“社”,还是姓“资”,其首要的、根本的判断依据,就是看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私有制,究竟哪一个,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统治和主导地位。

  1.1 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马克思在其光辉的著作《〈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这一基本原理,作出了最经典、最凝练的概括。他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这段话深刻地揭示了,上层建筑,并非凭空产生,也不是可以由统治者随心所欲地“设计”出来的。它就像一栋大厦的地上部分,其结构、样式和功能,归根结底,是由其地下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和制约的。一个以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其上层建筑,必然是君主专制的政治制度和宣扬等级有序的儒家伦理;一个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其上层建筑,必然是资产阶级的议会民主(或法西斯专政)和鼓吹个人奋斗、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同样地,也只能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一坚实的经济基础之上。

  1.2 越南“革新开放”的实质: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全面合法化

  那么,我们来看越南。自1986年实行“革新开放”以来,越南的经济基础,发生了怎样一种翻天覆地的、根本性的质变?

  其核心,就是以国家法律和党的决议的形式,对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进行了全面的、系统的合法化。越南共产党在其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就正式地、白纸黑字地,将“按投入生产经营的资金和其它资源分配”,即“按资分配”,与“按劳分配”并列,作为社会的基本分配原则。

  “按资分配”,这四个字,就是对资本主义剥削关系的、最直白、最不加掩饰的承认。它意味着,资本家,可以凭借其所占有的生产资料(资本),无偿地、合法地,占有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这,就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全部秘密,也是其与社会主义制度最根本的分野。

  在这一路线的指引下,越南的私有经济,特别是外国资本主义经济,得到了爆炸性的增长。而代表着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国有企业,则通过“股份化改造”等方式,被大规模地削弱和私有化。根据越南官方的数据,到了2020年,在越南近70万家企业中,纯粹的国有企业,仅剩下不到2000家,占比仅为0.3%。这个数字,无可辩驳地说明,在越南的经济基础中,公有制,早已从“主体”,沦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点缀性的补充。私有制经济,已经取得了压倒性的、绝对的统治地位。

  1.3 新生资产阶级的形成与壮大:以张美兰案为例

  在私有制经济的汪洋大海中,一个强大的、富可敌国的、新生的资产阶级,必然会随之形成和壮大。不久前震惊世界的、越南女首富张美兰的金融诈骗案,就如同一颗被引爆的炸弹,将这个新生资产阶级的惊人能量和盘根错节的社会关系,暴露得淋漓尽致。

  张美兰,通过其代理人,秘密地控制了越南第五大银行——西贡商业银行——超过90%的股份,并利用这家银行,作为她个人的“提款机”,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以空壳公司贷款等形式,掏空了银行资产,其诈骗金额,高达令人咋舌的270亿美元,相当于越南2022年GDP总量的6%!

  这一案件,至少向我们揭示了三点:第一,越南的新生资产阶级,已经通过各种非法的、隐蔽的手段,完全控制了国家的部分金融命脉;第二,这个阶级的财富,已经积累到了一个可以与国家经济总量相提并论的、足以“富可敌国”的恐怖程度;第三,这种规模的、长达十年的金融犯罪,如果背后没有一个庞大的、从中央到地方的、深度腐败的官僚集团为其充当保护伞,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

  这清晰地表明,在越南,一个由大资本家、金融寡头和党内腐败官僚所构成的、强大的新生资产阶级,已经羽翼丰满,并成为了这个国家经济基础中,最具有支配性的、决定性的力量。

  二、政治上层建筑的蜕变:从无产阶级专政到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空壳化”

  既然越南的经济基础,已经发生了如此深刻的、朝着资本主义方向的质变,那么,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它的政治上层建筑,是否还能奇迹般地,保持其所谓的“社会主义”性质呢?答案是否定的。在实践中,我们看到的,是越南的政治上层建筑,正在被这个新生的资产阶级,从内部,进行着系统性的、全面的“掏空”和“置换”。

  2.1 共产党的阶级属性之问:为谁服务?依靠谁?

  列宁曾经深刻地指出:“党是阶级的先进觉悟的部队,是阶级的领导者。”一个共产党的阶级属性,不是由它的名称所决定的,而是由它所执行的政治路线、它所代表的阶级利益、以及它在阶级斗争中所站的立场,所最终决定的。

  当一个自称为“共产党”的政党,其中心任务,不再是组织和领导无产阶级,去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并最终消灭私有制;而是变成了“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发展私营经济”、“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时,我们就必须严肃地追问:这个党,究竟还是不是一个无产阶级的政党?它服务的,究竟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还是那个刚刚形成的、腰缠万贯的新生资产阶级?

  在越南,当整个国家的政策,都在向国内外资本大开绿灯,甚至不惜修改法律来为资本精英(如张美兰)脱罪时,答案已经不言而喻。越南共产党,在实际上,已经从一个无产阶级的先锋队,蜕变为一个由新生资产阶级和官僚特权阶层所控制的、为整个资本主义体系服务的“全民党”,一个现代的修正主义政党。

  2.2 国家机器的异化:从人民的工具到资本的“保镖”

  国家,作为上层建筑的核心,其本质,就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器,其刀刃,是对着资产阶级和一切敌对势力的;而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器,其刀刃,则是对着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

  那么,我们来看越南的国家机器,究竟是在为谁服务?一方面,我们看到,当越南的工人,因为无法忍受外资工厂(如三星、耐克等)的残酷剥削而举行罢工时,国家的警察和暴力机关,往往会迅速地介入,去镇压工人的反抗,去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另一方面,当张美兰这样的大资本家,犯下了动摇国本的滔天罪行时,国家的立法机关,却又可以“及时地”,为其修改法律,免其一死。

  这种鲜明的对比,再清晰不过地表明,越南的国家机器,早已发生了根本的异化。它已经从一个保卫人民利益、镇压剥削阶级的工具,变成了一个镇压人民反抗、为国内外资本保驾护航的“暴力保镖”。

  2.3 “反腐”的表演性与阶级局限

  有人会说,越南当局不是也搞了“烈火熔炉”式的反腐运动,抓捕了像张美兰这样的大人物吗?这难道不说明,其政权依然具有自我净化能力吗?

  我们必须看透这种“反腐”的阶级实质。任何一个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的稳定,都会对其内部,那些过于贪婪、以至于威胁到整个体系运转的“害群之马”,进行一定程度的清理。这是一种统治阶级内部的自我调节。

  越南的反腐,其本质,恰恰如此。它所打击的,只是个别的、不听话的、威胁到统治集团整体利益的资本家和官僚。它敢于打击张美兰个人,但它敢于去触动产生无数个张美兰的、那个私有制的经济基础本身吗?它敢于去没收所有大资本家的财产,将其重新收归国有吗?它不敢,也绝不会。

  因此,这种反腐,不过是一场旨在平息民愤、进行权力洗牌、并最终让整个资本主义体系能够更“健康”、更“可持续”地运行下去的政治表演。它是一种资产阶级式的反腐,而不是无产阶级式的阶级斗争。

  三、法律与意识形态的全面资本主义化

  经济基础的资本主义化,政治上层建筑的资产阶级化,必然要求法律和意识形态等观念形态的上层建筑,也随之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以便为新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统治,提供合法性证明和舆论支持。

  3.1 法律的嬗变:从革命的武器到保守的盾牌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直接体现。在革命的年代,无产阶级的法律,是用来砸碎旧世界的、摧枯拉朽的革命武器。例如,新中国成立初期所颁布的《婚姻法》,以其雷霆万钧之势,摧毁了束缚中国妇女几千年的封建婚姻制度,极大地解放了妇女这一“半边天”。

  然而,我们来看今天的越南。其法律的修改,其目的,不再是去“破旧立新”,而是要去“保旧维稳”。前文所提到的、为张美兰等经济罪犯废除死刑的《刑法》修正案,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这条法律,不再是保护人民财产不受侵犯的武器,反而成了保护那些侵占了巨额人民财产的大资本家们生命安全的“盾牌”。法律,已经从无产阶级的“刀剑”,蜕变成了资产阶级的“保险箱”。

  3.2 意识形态的“精神分裂”:口头上的马列与实践中的“发财致富”

  在意识形态领域,越南则呈现出一种奇特的“精神分裂”状态。一方面,在官方的报纸、文件和会议上,依然充斥着“胡志明思想”、“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等听起来非常革命的词句。

  但另一方面,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在媒体、教育和大众文化中,被大肆宣扬和鼓励的,却是个人奋斗、消费主义、以及“发财致富”的资产阶级价值观。整个社会,都在以金钱,作为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这种口头上的“马列主义”,与实际上的“金钱拜物教”之间的巨大鸿沟,造成了整个社会普遍的、深刻的思想混乱和政治犬儒主义。当“主义”和“生意”被公开地混为一谈时,当革命的口号,被用来为资本的狂欢进行伴奏时,这种意识形态,早已丧失了其全部的革命灵魂。

  3.3 社会存在的决定作用:私有制必然产生利己主义的社会意识

  回到我们最初提出的那个基本原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我们不可能,在一个以私有制为基础、人人都必须在市场经济的残酷竞争中,为个人生存和利润而奔波的“社会存在”之上,去培养出一种大公无私的、具有集体主义精神的“社会主义意识”。

  当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每天都在向人们切身地、无情地,灌输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生存法则时,任何在口头上的、关于“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的宣传,都将显得无比的空洞、虚伪和可笑。最终,利己主义的、资产阶级的社会意识,必然会无情地、彻底地,战胜那些被悬挂在空中的、社会主义的口号。

  四、国际关系的定位:是无产阶级国际主义还是依附性全球化?

  一个国家的内政与外交,是紧密相连的。一个在内部执行修正主义和资本主义复辟路线的政权,在对外关系上,也必然会背弃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转而投身于帝国主义所主导的全球资本主义体系的怀抱。

  4.1 修正主义外交的必然逻辑:背叛世界革命,融入帝国主义体系

  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必然会坚定地,将支持世界各国的无产阶级革命和民族解放运动,作为自己神圣的国际主义义务。

  而一个修正主义的国家,由于其政权的阶级属性,已经蜕变为国内新生资产阶级的代理人,因此,它的外交政策,也必然会转向去寻求与国际资产阶级,特别是与头号帝国主义——美国的“缓和”与“合作”。它会彻底地放弃支持世界革命的义务,转而汲汲于融入由帝国主义所制定的“国际规则”和“全球化”体系,以便于本国的资本,能够在这个体系中,分得一杯羹。

  4.2 “吸引外资”的代价:主权与尊严的让渡

  为了融入这个体系,为了“吸引外资”,越南这样的修正主义国家,就必然要向国际垄断资本,出卖一系列的国家主权。

  他们会相互“竞赛”,看谁能为外国资本家,提供更优惠的税收政策、更廉价的劳动力、以及更宽松的环保和法律管制。前文所分析的、为了“满足国际关系拓展要求”而修改《刑法》的做法,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其本质,就是为了让国际资本家们,能够更“安心”地来这里进行剥削,而主动地,对本国的司法主权,进行阉割。这种做法,与旧中国那些“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买办政权,并无本质区别。

  4.3 从反美英雄到“印太战略”的棋子

  在具体的国际战略上,我们看到了一个更加令人痛心的转变。曾经的越南,是全世界人民心中,敢于同法、美两个最强大的帝国主义,进行不屈不挠的武装斗争,并最终取得辉煌胜利的伟大英雄。

  而今天的越南,却日益地,沦为了美帝国主义,为了在战略上围堵和遏制社会主义中国,而精心构建的“印太战略”中的一枚重要的、可以被随时利用的棋子。它积极地,发展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军事合作,在南海等问题上,主动地配合美国的战略。这种从“反美英雄”,到“亲美棋子”的转变,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国内社会制度的根本质变。一个在经济上、政治上,都已经资本主义化了的越南,必然会将其仅存的、硕果仅存的社会主义大国——中国,视为其最主要的、潜在的意识形态和地缘政治的威胁。

  五、最后的回答:这究竟是什么主义?——国家垄断的、官僚买办的资本主义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文章开头所提出的那个最终的问题:越南,这个“下身是资本主义,上身是社会主义”的奇特混合体,它究竟,是什么主义?

  5.1 绝非社会主义,亦非经典资本主义

  首先,我们可以断言,它绝不可能是社会主义。因为,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两大根基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无产阶级专政”,在越南,一个早已名存实亡,另一个则已蜕变为资产阶级的专政工具。

  同时,它也不同于我们在西方所看到的、那种以“自由竞争”为主要特征的、经典的资本主义。因为在这个国家,所谓的“共产党”,和由它所掌控的国家机器,依然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甚至是垄断性的角色。

  5.2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特征

  因此,要准确地为其定性,我们必须运用列宁所发展了的,关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理论。列宁指出,在帝国主义时代,国家政权,会与私人垄断资本,日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国家,不再是“守夜人”,而是会主动地,运用其行政、法律和金融手段,去干预经济,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整个垄断资产阶级,能够获得高额、稳定的垄断利润。

  越南的情况,正与此高度相似。那个由党和国家所直接控制的、庞大的“国有企业”部门(虽然占比不高,但往往占据着关键行业),以及国家对金融、土地等核心资源的强大控制力,并没有被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而是被用来,为那个与权力紧密勾结的新生官僚资产阶级,谋取超额的垄断利润,提供了便利。

  5.3 “官僚买办资本主义”的特征

  更进一步,我们还必须为它,贴上另一个重要的标签,那就是“官僚买办资本主义”。

  “官僚”,指的是这个新生资产阶级的主体,并非是像西方那样,从自由竞争的“市民社会”中产生,而是直接地,从执政党和国家机器的内部,通过腐败和权力寻租,蜕变而来的。

  “买办”,则指的是,这个官僚资产阶级,由于其本国的技术和资本实力相对落后,因而,又具有极强的、对国际垄断资本的依附性。它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于“吸引外资”,需要将本国,作为全球资本主义产业链中的一个廉价加工环节。

  5.4 最终的定性:打着红旗反红旗的特殊资本主义形态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最终的结论:越南今天所谓的“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其真实的、科学的定性,应该是一种由修正主义政党所领导的、国家垄断性质的、并带有强烈买办色彩的、特殊的官僚资本主义形态。

  它的特殊性,以及其最大的欺骗性,就在于它依然保留着“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的名号。它是一种典型的、最纯熟的“打着红旗反红旗”的现代修正主义。

  结论

  现在,我们可以清晰地、毫无疑义地,回答本文开头所提出的那一连串问题了。

  问:在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上,能否建成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答:绝无可能!一个以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雇佣劳动为核心的经济基础,所能产生和决定的,只能是一个为资产阶级服务的、资本主义的上层建筑。任何悬挂于其上的“社会主义”标签,都不过是一块虚伪的、用以欺骗人民的遮羞布。

  问:这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吗?符合马列毛主义的理论吗?答:完全不符合!这恰恰是对历史唯物主义根本原理最彻底的、最无耻的背叛。它在理论上,回到了早已被马克思所批判的、那种认为“政治可以脱离经济基础而独立存在”的唯心主义和二元论的泥潭之中。

  问:这究竟算是什么主义?答:它叫修正主义,其最终的形态,是一种由党内新生资产阶级所掌控的、具有国家垄断和买办色彩的、特殊的资本主义。

  越南的案例,为全世界的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提供了一个极其深刻、也极其惨痛的教训。它以一种教科书般的、活生生的方式,揭示了现代修正主义,是如何一步步地,将一个曾经英雄的、革命的政权,从内部,腐蚀、掏空、并最终引向资本主义复辟的万丈深渊。越南人民,曾经用鲜血和生命,战胜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主义侵略者。而今天,他们所要面对的,是一个更加隐蔽、也更加危险的敌人。这个敌人,就盘踞在他们自己的国家内部,盘踞在那个依然自称为“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之中。

  越南人民的革命,还远远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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