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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工人,不要老板?

发布时间:2025-06-17 22:16:54

  原编者按

  韩国首尔的合作出租车(图源:https://pulse.mk.co.kr/news/english/6889203)

  本文通过梳理韩国工人合作社百年演变史,揭示其政治属性与社会变革潜力的动态关系。殖民时期,合作社兼具经济互助与反殖民动员功能,成为民族解放的 “细胞组织”;威权统治下,合作社与贫民窟抗争、罢工运动结合,试图构建替代性经济模式;民主化后,国家将其收编为福利工具,去激进化趋势使其逐渐丧失变革动力。

  文章指出,合作社的政治倾向取决于历史语境:当面临压迫时,其易与进步运动相结合;而被主流体系接纳后,其可能沦为改良工具。韩国案例警示着左翼:需警惕合作社在制度妥协中丧失批判性,唯有保持与社会运动的深度联结,才能真正达成经济民主与社会解放的双重目标。

  本文思维导图

  | 何子任

  | 豆包AI

  工人合作社是左翼政治的天然盟友吗?直到今日,这一问题依然没有共识。对合作社的支持者来说,工人合作社是劳动者民主管理的训练场,是没有“资本家”、实现“公有制”的真实乌托邦。在苏东阵营解体、国家官僚主导的中央计划不再受到左翼推崇的后冷战时代,这一主张尤其受到欢迎。

  然而,工人合作社也遭受了诸多质疑。例如,罗莎·卢森堡曾在《社会改良还是社会革命》中批判过伯恩施坦所支持的以合作社为代表的改良方案:

  “在生产合作社中,工人必须服从充满矛盾的必要条件:他们必须用完全必要的专制制度来管理自己,必须对自己行使资本主义企业家的作用。这种矛盾也就把生产合作社引向毁灭,因为它要么变成资本主义企业,要么在工人利益居于统治地位时就得瓦解。”

  除了从宏观理论角度的批评之外,一些工人运动的组织者则对合作社本身的政治倾向与解放潜质表达了质疑——合作社似乎很容易放弃社会变革的目标。当工人真的掀起抗争时,合作社常常选择冷眼旁观。

  那么,我们如何理解合作社的政治潜力?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合作社能够成为左翼政治的盟友,成为社会变革的推动力量?什么时候又会趋于保守?一篇由学者Minsun Ji撰写,于2018年投稿在期刊Labor History上的学术论文,试图向我们讨论这一问题(点击“阅读原文”跳转论文地址)。这篇文章梳理了朝鲜半岛与现代韩国,从殖民地时代至民主化以来,合作社运动的发展与诉求,并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在反殖民斗争与民主运动当中明显左倾、富有抗争性的工人合作社,却在民主化之后逐渐被收编到了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框架当中,不再扮演政治化、变革性的角色?

  经济自主、政治解放(1910-1950)

  韩国工人自治的第一波浪潮可以追溯到日本殖民时期(1910-1945),当时的工人合作社主要作为一种应时的革命解放策略出现,以经济与政治的双重属性,介入反殖民斗争的社会变革:一方面,它们通过经济互助缓解工人贫困,为工人的团结斗争奠定了物质基础与组织形式;另一方面,其组织结构为地下抵抗网络提供了掩护,进而借助工人自治,有效串联起韩国工人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经济斗争与政治反抗。

  在日本殖民统治下,韩国经济体系被改造为服务于日本帝国主义的半封建资本主义模式。殖民当局通过强制土地征收、高额地租和工业垄断,将韩国农民和工人推向赤贫化,而一系列残酷的剥削关系往往还得到了国家权力的公开批准和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韩国工人面临极其恶劣的劳动条件:到1930年,韩国农村一半的农民处于饥饿状态,而大多数城市雇佣劳动者也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压迫性的经济结构不仅催生了生存危机,更激化了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为工人合作社运动提供了肥沃土壤。工人合作社就在这样的双重矛盾下,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反抗形式——不仅在经济层面帮助工人和农民实现一定程度的经济自救,更在政治层面将赤贫的工人和农民组织化,成为了反殖民斗争的重要载体。尽管韩国早期的一些合作社实验明显是去政治化的,并且迎合了日本的权力(例如留日归韩学生推动的基督教青年会(YMCA)运动),但在日本殖民时期,大多数重要的合作社运动,比如合作社工人参与街头抗议和罢工等联合行动,都是韩国民族独立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韩国反殖民斗争中许多激进的工人合作社运动深受马克思主义与民族主义思想的双重影响。例如早期左翼知识分子朴容万等人提出“民族解放即阶级解放”的纲领,认为推翻殖民统治必须同时瓦解资本主义剥削结构,而这一理论在合作社运动中体现于多个层面。例如在经济层面,通过工人反抗或接管日资工厂,切断殖民资本对韩国资源的掠夺,实现经济去殖民化;在文化层面,通过合作社开设夜校传播韩语和革命理论,抵制日本文化同化政策;在国际层面,部分合作社与海外独立运动组织(如中国东北的朝鲜义勇军)建立联系,形成反对日本殖民的跨国抵抗网络。

  由于合作社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与反殖民性质,殖民当局对合作社的警惕远超普通工会,并借助国家机器对一系列重要的合作社进行了残酷的镇压。但这些镇压最终只是将元山合作社和朝鲜劳动总联盟这样的组织逼入地下,而这些组织通过在工厂和地方组织“红色小组”,反而进一步激化了工人和农民的运动。正是在这些地下运动中,激进的工人合作社领导人与民族独立领导人、共产主义党派组织者(例如朝鲜共产党成员)得以共同组织起强大的民族解放运动,并在日本统治结束后的几年内仍能得到延续。

  在1945年朝鲜独立后,由于民族独立运动的活动家们开始参与一场旨在转变韩国经济结构的运动,激进劳动工会与工人合作社之间的地下联盟迅速浮出水面,并在日本投降后的最初几年,组织起一波工人直接接管工厂的浪潮:工人们在接管工厂的过程中地将工厂运营社会化,并开始在彼此之间分配利润。这些有组织的行动直接挑战了殖民遗留的经济秩序,成为战后韩国“去殖民化”斗争的核心环节。

  然而,随着美军进入韩国,美国军事当局将工人自治视为共产主义渗透的温床,在借助军事法令将此类合作社和工人接管行为定为非法的同时,逮捕监禁了运动中激进的劳动领袖,并将曾经由日本人拥有的财产和企业移交给独立后的韩国威权国家及其保守亲美财阀。此举不仅扼杀了合作社的经济基础,更割裂了反殖民斗争与工人运动的连续性,而工人合作社也在1948年后逐渐从韩国社会中消失。

  尽管韩国在摆脱日本殖民统治后的自主接管运动是短暂的,但可以将韩国工人的自主接管运动,界定为一场在更广泛的民族解放斗争背景下出现的政治运动,是反对殖民侵略的意识形态实践,而非单纯的经济实践。

  综合以上历史叙述,我们可以明确第一阶段的韩国工人合作社运动在殖民时期的实践展现了经济自主与政治解放的深刻联结:合作社不仅是工人对抗剥削的工具,更成为民族独立运动的“细胞组织”,即通过日常的经济行动渗透反殖民意识。这种“微观抵抗”模式,为后发国家的反殖民斗争提供了独特范例——即通过基层经济民主化,逐步瓦解殖民与资本的双重压迫。尽管战后外部干预导致运动暂时中断,而这一阶段的失败并未消解工人合作社的反殖民遗产。在20世纪60-70年代,韩国民主化运动中的学生与工人团体仍以殖民时期的合作社历史为精神资源,强调“经济自主”与“政治解放”不可分割。而这种历史记忆的延续,也为之后合作社运动的复苏埋下伏笔。

  合作互助、民主管理(1960-1997)

  尽管在朝鲜战争之后,韩国当局在美国军事的支持和敦促下大力压制工人合作社,但工人自治的激进愿景和实践,仍然在地下夜校中得以延续,在由合作社社区网络支持的间歇性自发罢工中得以体现,在殖民时期独立运动老战士的记忆和教导中得以保存,并在60年代再度显形并蓬勃发展,成为一场更广泛的抵抗运动与民主变革的组成部分。

  在该阶段中,合作社一方面以“合作互助”的方式维系基本的生产与生活,一方面经由“民主管理”将居民组织动员起来,从而为抵抗国家强制驱逐贫民提供组织保障,并同时推动更广泛的社会运动。

  在国家的严厉镇压中,许多工会创建了非正式的工人合作社,从而为罢工的工人提供商品和服务,或者支持工人接管工厂车间以免倒闭。例如,永登浦工业教会于1968年建立了一个轮胎回收工人合作社,而激进的纺织公司“元丰纺织”于1974年建立了一个工人合作社,作为创建独立工会、对抗朴正熙独裁当局的一份努力。另在1988年,一家工会接收了江东出租车公司的大部分股权,并最终为工人获得了100%的公司股份。

  许多组织贫困工人的合作社运动,也与低收入社区的组织活动相联系,例如抵抗大规模驱逐和国家城市更新计划,因而显示出更广泛社会运动的特征。这一时期的早期先驱是许丙燮牧师,他在70年代的贫民窟中,与穷人们一起生活,并成立了一个建筑公司“集体公社”来团结日结工,开展名为“月谷洞”的集体赋权项目。

  金弘一神父于1992年成立“线与针”缝纫合作社,以帮助工人实现自给自足,并支持整个社区的社会变革。组建“线与针”主要依靠参加“夜校”的工人自筹资金,而夜校是由学生和社区活动家创建的,旨在分享西班牙蒙德拉贡合作社的经验,并通过定期的讨论小组和读书会向工人传授自主管理的原则,以及外国合作社运动的经验。尽管运营了两年,这个工人合作社最终却还是失败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组织者没能很好地整合社会运动与商业管理,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受挫。作为该合作社的组织者之一,金弘一神父这样解释道:“我每周有三天时间同合作社的工人一起工作。当日本工人合作社协会的工作人员来访时,他们惊讶地看到我和工人一起工作。但我们最终还是失败了,因为缺乏足够的商业经验。尽管有一些成员曾在纺织公司工作过,但我们不知道如何管理和拓展业务。我们是从社会运动角度出发的,但我们缺乏商业管理技能。”

  尽管“线与针”工人合作社在1994年失败了,但创建工人合作社的想法迅速传播,许多其他社会活动家也开始在首尔建立不同的缝纫工人合作社。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八家比较典型的缝纫工人合作社,这些合作社聘请了一名联合经理,帮助进行市场营销、品牌建设、运营合作社网络,并共同使用“脚踏车”这一联合品牌,进而在生产现代风格民族服饰的同时,与各种社会运动联合起来,开展持续且广泛的社会变革活动。

  这些建立在低收入社区的合作社,虽然以各自的方式组织起来,并各有具体的业务方向,但它们的愿景都不仅仅是努力成为一家成功的商业机构,而是致力于推动形成强大的工人阶级意识,实现自给自足,从而在贫困社区中发展基层力量,促进政治民主化,乃至“创造替代资本主义的可持续建设性方案”。

  这些工人合作社的共同特征是“强调公社内部直接的人际关系,并寻求实现所有权、生产和消费的完全平等”。受到1987年激进民主运动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的合作社运动,试图在工人中培养一种“集体意识”和政治觉悟——这些激进化的合作社不仅仅关注工作场所的具体问题,也不仅仅寻求提升其成员自身的经济福利,而是让工人关注更广泛的社会正义问题,例如解决住房问题、促进国家民主、消除国家贫困

  因此,此时内嵌于更广泛社会运动的合作社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坚定地超越了合作社所有者的个人主义自利。其目标不仅是为了在劳动关系中保护“工人权利”,也是为了促进“工人阶级的社会正义”,并在实践中构成对威权国家与资本主义的反动,具有鲜明的政治倾向,自然走上了激进化的、高度对抗性的社会变革道路。

  民主化之后的“去激进化”(1997至今)

  在民主化的“变革”之后,韩国劳工运动的持久激进性和反国家的对抗性开始减弱。到了90年代中期,合作社运动在民主化浪潮中体现出来的激进性逐渐成为了一段历史记忆——在这种背景下,去激进化的第三波韩国工人合作社应运而生,它们成为韩国国家青睐的经济发展策略与就业促进方案,并通过一系列对合作社友好的新立法得到了认可。

  其中,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在塑造韩国合作社运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运动的方向更强调工人中的“就业意识”,而非“阶级意识”。在后民主化时代,许多韩国民间社会组织也开始避免激进话语与社会变革议题,转而采用务实的商业成功模式,并寻求“通过具体且具有建设性的政策选项,以及适当的中介机制和程序来影响政府”。而韩国日益民主化的福利国家,也开始将工人合作社作为一种替代性的经济发展策略(或其它策略)来应对金融危机中的就业问题。民间运动的温和化与国家的民主化发展互动合流,共同推动了韩国合作社运动向温和转型。

  与早期韩国合作社思想和实践中表达的激进变革愿景不同的是,国家往往将合作社运动视为一种社会福利工具:通过创建国家资助的“自给自足”中心,进行最小限度的经济改革,从而将失去就业且具有政治破坏力的工人,重新整合到韩国经济中,并在日益增长的民主化期望中,增强国家自身的政治合法性,最终通过强调失业者再就业义务的工作救济立法表达出来。为民主化运动的回应,这些对合作社友好的制度和政策,很好地契合了生产主义福利国家中的新自由主义进程,旨在强化“公民义务”——“个人责任”的义务、“自给自足”的义务以及“为社会工作并保持生产性”的义务。

  从国家民主化转型与经济发展理念延展开,韩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重要的社会经济倡议,制定给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或社会服务”的策略,以支持工人合作社、非营利组织和互助协会,通过认可和扩大韩国的工人合作社运动,让贫民部分地实现自给自足。

  其中,《国民基础生活保障法》(NBLSA)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群提供每月政府补贴,但该法案同时要求有劳动能力的受益人参加“工作整合计划”——比如鼓励工人参与的首选“工作整合”计划,就包括加入“自给自足的社区企业项目”(如社区服务合作社)——从而通过履行劳动义务以获得完整的NBLSA补贴;2006年的《社会经济促进法》(SEPA)在韩国历史上首次正式确立了“社会企业”的概念,从而给符合认证标准的社会企业提供扶助保障,以促进它们提供就业岗位(尤其是清洁、维修、食品和护理等服务行业)。

  随着前述社会经济倡议的扩展,韩国另类企业网络(Korean Alternative Enterprise Network)于2007年成立,汇集了105家社会企业,雇佣了超过2000名工人。“另类企业网络”在2012年推动通过了第3项重要的社会经济法律——《合作社框架法》(FAC)。在FAC出台之前,工人合作社无法在法律或商业文件中正式称自己为“工人合作社”,而该法律首次使企业可以合法地自称为“工人合作社”,并极大地简化了在之前8部专项合作社法框架下成立合作社的要求,规定了成立和运营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其中,FAC区分了传统的营利性“商业合作社”和“社会合作社”,将前者定义为“旨在增强其成员的权利和利益,并通过联合采购、生产、销售及提供商品或服务,为当地社区做出贡献的商业组织”,将后者定义为“从事与改善当地居民福利相关业务,或提供社会服务的合作社”——要获得“社会合作社”资格,组织必须至少提供40%的商品或服务用于“公共利益”,并且必须“强调经济活动的集体性质。”另外,FAC还提高了工人合作社获得银行贷款的能力,并允许部分社会企业和社会责任公司转型为工人合作社,从而更好地将工人合作社嵌入现存的资本主义体系。总之,FAC借助明确的定义与更低的门槛极大地推动了韩国工人合作社的发展——到 2015 年已有 295 家注册合作社(还有其他超过11000 家一般合作社(主要是农业和消费合作社),以及 275 家工人合作社)

  然而,真正秉持 1997 年前韩国工人合作社运动的激进价值观的合作社,数量却相当有限。韩国工人合作社联合会(KFWC)主席认为:“在目前大约 300 家注册的工人合作社中,只有 10% 的合作社真正践行了工人合作社的原则”。

  随着国家在现有“去意识形态化”的经济体系中,重新吸收去激进化、以就业为导向的合作社,同时继续排斥更激进的工会组织,韩国劳工运动面临分裂——这种分裂主要体现为,温和化的合作社与仍然保有激进理念的工会,在意识形态取向与组织策略上存在巨大分歧。在合作社层面,工人合作社倡导者金元翼批评了韩国工会的激进倾向,认为其长期以来的传统——包括激进的街头抗议、工作场所占领,甚至工会领导人的自我牺牲式殉难——使中产阶级这一潜在的重要盟友与劳工运动渐行渐远,从而削弱了斗争力量。因而金元翼敦促社会经济领导者采取更加温和、包容的立场,以适应日益民主化的韩国国家和社会。而在工会方面,许多领导人也对工人合作社持负面看法,认为这些合作社规模太小,立场过于温和,难以推动更广泛的社会变革,“工人合作社可以在小型工作场所发展,但它们无法改变资本主义制度。”

  在这个过程中,合作社虽然在妥协既有精英阶层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发展,但政策制定者往往“将社会企业的本质简化为工具性目的”,将合作社仅仅视为政府在就业创造和社会服务领域的施政代理人——这反过来又会阻碍行动者在更广泛领域的创新与联合,从而削弱了合作社作为潜在的社会力量,与其他社会运动共同促进社会变革的可能性。

  总结

  韩国工人合作社运动的历史演变展现出,“人确实在创造自己的历史,但他们并不是在自己选择的条件下创造历史”(引自马克思著《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

  合作社运动从兴起到发展的过程中,在“阶级斗争”与“妥协合作”两条路径之间,从来都不是在理论的真空中做出选择,而是受到历史环境和国家政策的高度结构化影响。总体而言,当群众斗争风起云涌,合作社本身的运作发展遭受压制时,工人合作社往往可以成为政治与社会变革的支持后者。然而,当群众运动退潮,合作社本身被主流建制承认之后,合作社运动则往往容易走向保守,不再愿意深度参与社会变革。

  对左翼政治,乃至对所有的政治行动者而言,“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引自毛泽东著《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往往并不是一个易于回答的问题。不过,这一问题却永远是所有政治行动的关键。重申这一判断,对今天的我们尤为重要。

  论文来源:

  Ji, M. (2018). The worker cooperative movement in South Korea: from radical autonomy to state-sanctioned accommodation. Labor History, 59(4), 415–436. https://doi.org/10.1080/0023656X.2018.1422379https://doi.org/10.1080/0023656X.2018.142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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