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里,“公”这个字,总是带着一层温情与神圣的面纱。祠堂的公田,是为了“慎终追远”,让子孙后代不忘祖先;庙宇的香火田,是为了供奉神明,祈求风调雨顺;学堂的学租田,更是为了“教化乡里”,培育栋梁。它们似乎是超越了个人私利的公共福祉,是维系着宗族、信仰和地方秩序的基石。然而,当毛泽东在《寻乌调查》中,将他那敏锐的目光,穿透这层温情的面纱,投向这些“公田”的深处时,一个惊人的秘密被揭开了:在“公”的名义之下,隐藏着一个更为隐蔽、更为复杂的剥削角落,它如同一张巨大的蛛网,悄无声息地将农民的血汗,吸入封建豪绅的囊中。
寻乌的公田数量惊人,竟占到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四十,与地主和农民的私田总量几乎相当。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比例,它说明,在寻乌的土地关系中,以“公”为名的土地所有制,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而这些公田,主要分为三大类:祖宗地主、神道地主、政治地主,每一类,都上演着一出“公”皮“私”骨的精彩戏码。
祖宗地主,即所谓的祠堂公会田,是寻乌公田中最普遍的形式。这些田产的来源,一是富裕的子孙“凑份子”为祖先立“公”,二是有钱的祖宗生前自己留出田产,以作“后路”。其初衷,听起来无比美好:一是为死后提供祭费,二是为穷困的子孙提供周济。然而,现实的运作,却与这美好的初衷背道而驰。
公田一旦成立,便开始“年年收租”。租子除了祭祖的开销外,大部分都积蓄起来,然后购买更多的田地。如此“利滚利”,公田的规模便如雪球般越滚越大。但这些积累起来的财富,并没有成为贫苦子孙的福音。相反,它成了一种内部阶级斗争的焦点。
每年过年过节,祠堂里会分谷分肉。这看似公平的福利,却充满了等级的烙印。肉分为四等:“胙肉”,是给有功名的人(后来加上了“毕业生”)分的;“老人肉”,是给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分的;“房股肉”,是按房份分的;最后才是“丁肉”,按男丁人数分。分的次序,也严格按照“胙肉”第一、“老人肉”第二的顺序,彰显着封建社会森严的等级观念。
更有甚者,少数公堂的谷肉分配,不是人人有份的“平分”,而是“轮收”,又叫“管头”。即由各房轮流管理公田,收取租谷。名为“轮流替祖宗收租”,实则“轮流替自己收租”。轮到“管头”的那一房,便可将公田一年的大部分收入,堂而皇之地落入自己的荷包。这种制度,赤裸裸地将公共财产,变成了少数人轮流坐庄的私产。
在这场围绕公田的斗争中,贫苦的子孙们往往会闹着要“分公田”。但他们的目的,并非是要分田来耕种,而是要将田变卖,换钱去还高利贷,或者买明天的早饭米。毛泽东对此评论道:“在这种情形上面,看得出贫农群众因为他们苦得没有米煮,便把什么‘祭扫’呀、‘慎终追远’呀等等封建思想逐渐地不要了。”这深刻地揭示了,在残酷的生存压力面前,任何封建伦理和宗族观念,都会变得不堪一击。而那些富裕的子孙,则坚决反对分田,因为他们正是这套制度的受益者。
如果说祖宗地主是以“孝”为名,那么神道地主,则是以“敬”为旗。神、坛、社、庙、寺、观,这些与信仰相关的土地,构成了另一片隐秘的剥削领地。
神会与坛,多是地主和富农出钱置办,其产业的百分之九十五是田地。名义上,是为了供奉神明,保佑人畜两旺、财丁兴旺。但实际上,它成了地主富农们进行社交、巩固圈层、享受特权的平台。“神诞”那天,斗了份子的人便可大吃一顿,这“吃”,本身就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社,则更具群众性,每个村子都有“社坛”,其功能是保佑禾苗和六畜。开会时,不分贫富,人人有份,共同议事。这种“社”的组织形式,虽然也信神,但其决策权掌握在农民手中,与地主富农把持的神坛有着本质区别。
庙,看似是“有功德于民则祀之”的公共纪念场所,但同样可以成为剥削的工具。有庙田的,庙祝(庙老)便可吃庙田的租;没庙田的,则要靠群众捐钱谷维持。
而寺与观,在《寻乌调查》中,被毫不留情地揭示为“和尚的巢穴”、“剥削厉害的地方”。它们的田产,多是大地主们“施”出的。大地主为何要“施”田给和尚道士?毛泽东一语道破天机:“因为佛教是大地主阶级利用的宗教,大地主为了‘修子修孙修自己’,所以施田给和尚。”这“施舍”的背后,是一种精神投资,是为了来世的福报,更是为了现世的阶级统治。寺观的田产,和地主的私田一样,进行着残酷的地租剥削。
最后,是以“教化”和“公益”为名的政治地主。考棚田、宾兴田、学租田,以及桥会、路会、粮会的田产,构成了这一类别。
县城的考棚田,每年收租六百五十石,但经手豪绅“吃油饼”,七扣八扣,真正交到考棚的只有四百七十石。这些田产,本是前清时大地主捐资修建考棚的余款所置,用于考棚的年修经费。捐款人的名字,被写在“尚义祠”的木主上,“捐多的主高,捐少的主矮”,等级分明。
宾兴田,更是地主阶级掌控教育、选拔人才的工具。其田产散布全县,年收租高达一千五六百石。这些租金,在科举时代,用作学子们参加乡试、会试的路费和奖赏。科举废除后,则成了资助地主子弟上新学、甚至留洋的经费。每年几十块到几百块不等的津贴,确保了只有地主阶级的后代,才有机会接受更高等的教育,从而延续他们的统治地位。
桥会、路会,名义上是为了修桥补路,但同样可以演变为剥削机关。一个大的桥会,田产可达八千元,年收租五百石。每年“做桥会”时,捐主们不仅可以大吃一餐,还能分得猪肉。公共事业,就这样变成了少数人的福利与社交活动。
《寻乌调查》以冷静的数据和生动的事例,彻底撕下了“公田”温情脉-脉的面纱。它告诉我们,在旧中国,任何形式的公共财产,一旦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真正代表公共利益的管理机制,就必然会沦为少数权势者巧取豪夺的对象。宗族、信仰、教育、公益,这些看似美好的名义,都可能成为封建豪绅进行隐蔽剥削的华丽外衣。他们通过掌控这些“公田”的支配权,不仅攫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他们垄断了教育权、话语权和社会管理权,从而构建起一个牢不可破的、金字塔式的乡村统治结构。这便是寻乌公田的“秘密”,一个关于“公”如何被扭曲为“私”,福祉如何蜕变为枷锁的深刻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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