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鞅是战国时期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河南省安阳市人,到他那辈儿家庭早就衰败了,成为当时的贱奴。他向尸佼学习杂家学说,后侍奉魏国国相公叔痤任中庶子,方得以脱去奴籍。因得不到重用,自魏国辗转至秦国,得到秦孝公青睐,开始了他的人生辉煌之旅。他的封地在陕西省丹凤县周边,即现在的商洛市;他最后战死的地方在陕西省华州区,尸体被运回咸阳后,施以车裂之刑警示变法者和世人,用时髦的话讲就是反面典型案例。
2、公孙鞅的第一个标签是变法者,也就是改革者,从历时进步的趋势分析,属于开拓者的范畴,所以他的影响是比较广阔和深远的。公孙鞅的第二个明显标签是愚民政策、弱民政策,完全站在统治阶级立场制定治国方略和行政措施与法律框架,他的内心充满了阶级仇恨(毕竟他的家族曾经那么辉煌过)阶级藐视,这是他被讨厌、被非议最多的一方面,在汉朝经典著作《盐铁论》中经常被作为正反两方面的任务来进行辩论。公孙鞅的第三个标签就是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的严刑酷法在历史上是非常著名的,也是被诟病最多的一个方面。作为普通人,憎恨公孙鞅或许比尊崇公孙鞅更多一点吧!公孙鞅20余年的改革成效深刻地影响了中国2000多年的政治历史进程,更成为法家思想的积淀和依法治国的楷模,历来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和赞誉。公孙鞅的第四个标签就是牺牲精神,因为严刑酷法的普遍性彻底触碰了地主贵族统治阶级的切身利益和生命仕途安全,当他失去秦孝公这个大靠山之后,就受到统治阶级集团的排挤、打压,变成了一只落水狗,四处逃窜,没有归宿,终至于奋起反抗,成为法家思想的死难者、成为地主贵族统治阶级自保自私的牺牲品,成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难以调和的斗争的献祭者,他将自己的生命献给了自己扬名立万的法律体系和他曾经勇于担当、砥砺前行、无私奉献的主子。
3、对于“一诺千金”这个成语和故事是非常满意的,因为言行不一的现实在每个人的眼里都是肮脏的、可耻的、更多常见的、不可回避的一种事实。任何人可以简单地将“一诺千金”理解为诚信问题,但是置于统治阶级取信被统治阶级或者社会实践、政治政策导引的层面来讲,它就变成了一种社会公信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素材和极大的宣传引导作用。秦孝公的胆识不可谓不大,公孙鞅的聪明才智不能小觑。因为变法因为改革因为鼎新是解决社会现实问题、谋求统一发展进步的一把秘钥,后来人不能以偏激、执念、残暴来议论古人,因为即使现代人也不能、也不敢以类似的情怀和语言来议论、评价今天的统治阶级集团。为什么呢?因为统治阶级集团的固有权力、固有利益、固有阶层不允许出现断裂,它具有很强的传承性和很大的影响力,它的顽强的生命力牢牢地根植于统治阶级的血脉里,任何一个阶级登上统治历史的舞台,它都能够很快地苏醒、萌芽、发展、壮大,最终成为专制、强权、暴虐与法西斯的耦合体。
4、不同的阶级对公孙鞅的评价标准和结果是大相径庭的。时好时坏,但是我对他是非常拒绝的,以至于几年前初读《商君书》的时候,是非常仓猝和马虎的,只有一种猎奇的心理;后来又看了一部名叫《商鞅》的电视剧,几乎对他开始有点同情了;再后来因为某种现实性的东西触碰了思想的门阀,忽然间又想起了公孙鞅,想起了他的法治思想,如果他真的能够洞察现实的种种乱象,一定会不由自主地喟叹不已,哀叹自己的专注执着,哀叹自己的一厢情愿,哀叹自己法家思想的梦幻泡影,在统治阶级手中,它也是任人驱使、任人把控、任人蹂躏、任人宰割的物品,而称之为利器,那是用被统治阶级血淋淋的磨难和屈辱换来的令统治阶级非常满足、非常自得、非常欣慰、非常称手的武器,是刀斧和鱼肉的对比,所以才能称得上利器。
5、《商君书·定分》“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所以备民也。”法令决定着老百姓的生死性命,这是统御万民、驾驭百姓的根本之道,其宗旨的防范(备)对象就是被统治阶级,这一定程度上是法治思想赤裸裸地自我宣示。公孙鞅虽然出身于奴隶阶级,但在获取自由身、脱籍以后,他彻头彻尾的倾向于统治阶级。以法为尊,无忧差别,冷酷残暴,变成公孙鞅安身立命、扬名立万的法宝,而自身的人格塑造实则陷入一种忘我癫狂的境况之中,最后曾经引以为荣的法律体系反噬其身,成为丧家之犬、或者说是落水狗,沦为统治阶级集团的痛打对象,以至于有身死而受车裂之刑的遭遇。当统治阶级露出獠牙的时候,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公孙鞅连呻吟、申诉的机会都没有,足以证明权力、绝对权力、绝对专制的权力是统治阶级的最爱,舍此其余皆是多余之作,是一种伪装、是一种表演、是一种欺诈,什么二三五八,都是老姑娘的头饰而已。可敬的是公孙鞅做了斗争,虽然失败了,但没有屈服!也算是一种开悟吧。
6、《商君书·君臣》“处君位而令不行,则危;五官分而无常,则乱;法制设而私善行,则民不畏刑。”这描述了一种社会政治法律混乱的场景,盖言之,则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渎职失职、胡作非为,徇私枉法、以权代法,使政令法律变成固定阶级及其利益的保护伞,变成制裁欺压剥削掠夺被统治阶级的匕首利刃,使法律变成一种自具偏袒性选择性目标性辨别性的腐朽堕落的东西。统治阶级、官僚主义和特殊阶级可以游走于法律之外之上,有恃无恐、嚣张跋扈、为所欲为,基于犯法成本低的原有,造成整个社会法律体系、执法生态的破坏与颠覆,不公平、不公正,滥用法律、闭环执法促生了阶级对立、阶级对抗、阶级斗争,这种末法时代必将反噬统治阶级及其庇护者、组成者的政治体系和官僚体系,一切将土崩瓦解、灰飞湮灭、国破家亡,凝聚成为革命的号角、斗争的冲锋号!
7、《商君书·画策》“国之乱也,非其法乱也,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执法不严、乱执法、滥用法或者法律失去了违背了最初的宗旨:禁暴。亦即法律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听任于权力、以阶层为风向标,以维护特殊阶级特殊利益特殊权利而变味了,出现了反向执法、钓鱼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失去了惩恶扬善、赏善罚恶(夫刑者,所以禁邪也;而赏者,所以助禁也。《算地》)、透明执法、公平执法的平衡,在社会实践中产生了广泛地、消极的、被动的恶劣影响,法律失去了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光环。特殊阶级得到庇护,普通民众深受严刑酷法的干扰、恐吓、折磨。公孙鞅难道不为此深感叹息吗?《商君书·君臣》“道民之门,在上所先。”社会的安定团结、法制的公平正义、人民的善良淳朴、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就是国家的主导思想,聚力、聚焦并决定于统治阶级集团的站位,“明主不滥富贵其臣。所谓富者,非粟米珠玉也?所谓贵者,非爵位官职也?废法作私爵禄之,富贵。”讲的就是以权废法、滥用职权、闭环执法,有时候明知道错误了,明知道缺乏法律依据,明知道判断处罚没有体现合法、合理、合情的兼容性和共鸣,偏激或自我保守性错误执法而不补救、不纠正、不悔改、不认同,所以冤案冤情、误判错判的现象层出不穷,它消耗的是社会的公识,消耗的是人民的信赖,消耗的是法律的尊严,消耗的是权力的权威。在唐宋,监察御史和提刑官,如果因为一己之私、一己之失而造成冤假错案的,或将受到严厉惩处,或者削职为民,代价是很大的。后世权力与法律寻租,令某些群体自高自大、忘乎所以、为所欲为、毫无顾忌。“禁剟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如果胆敢删减法律条框一字者,就是死罪;如果徇私枉法、臆猜、移花接木、偷换概念,必然导致“罚而不当、赏而不善”的错判冤案,“皆以吏民之所问法令之罪,各罪主法令之吏。”其意或许是以同样的罪责处理监理审理的官吏,现实世界可能吗,公孙鞅难道没有理由叹息吗?法制的作用是什么呢?“行法令,明白易知,为置法官吏为之师,以道之知,万民皆知所避就,避祸就福,而皆以自治也。”“令万民无陷于险危。”所以赏罚是正反两方面同时发力,一个正面引导,一个反面惩处,设置法律体系,更多的是一种警醒作用,而非以严刑峻法伤人性命为宗旨乐事,正是“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故曰:行刑重轻,刑去事成,国强。”(《去强》)《商君书·修权》“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司法腐败的现象代表着政治生态的腐败,代表着统治阶级发展灭亡的机运。“君臣释法任私必乱。”这是最严厉的警告,“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为了权力、为了私欲、为了沽名钓誉,可以任性改变法律条文、可以任性解释法律条款、可以选择性量刑,这是政治混乱、司法混乱、社会混乱的真实写照。“不明主在上,所举必不肖,国无明法,不肖者敢为非,是谓重乱。”“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矣。”(《修权》)“法制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可得也。民不从令,而求君之尊也,虽尧、舜之知,不能以治。”若执法不严,监督不力,上行下效,坏人作恶,屡禁不绝;如此黑白颠倒、善恶不分,苛责于民,怎么维护统治阶级的尊严,安定团结、发展进步,就是痴人说梦、愚不可及,用《慎法》做一小结是非常合适的。
8、《商君书·赏刑》开篇即说:“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赏侧重于倡导、鼓舞的激励机制,刑就是惩罚罪恶、改恶迁善的范畴,教则是意识形态领域的规范和要求,这三个方面强调的标准统一、整齐划一,毫无二致,不能一分为二,不能混淆视听,只有这样,“民知于民务,国无异俗。”没有特殊现象,没有法外之恩。对于治国之本的刑法刑罚来讲,“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通俗的说法就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公孙鞅又将其分作三种状况:①“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②“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③“周官之人,知而讦之上者,自免于罪,无贵贱,尸袭其官长之官爵田禄。”量刑标准、监守自盗、举报揭发(连坐在这里不做分析)从而达到“明刑不戮。”刑罚的目的是制暴止恶的,而不是以杀人为目标的,原则就是一个词:公平。公孙鞅还举了一个例子:昔者周公旦杀管叔、流霍叔,曰:“犯禁者也。”天下众皆曰:“亲昆弟有过,不违,而况疏远乎!”亲兄弟犯罪都杀伐果断,外人自然不用怀疑,必定会受到相应的制裁。但是我们的认知世界还有一个法则“刑不上大夫”如此一来,那些作恶多端的,那些位高权重的,那些关系复杂的,那些有背景靠山的,都可以为非作歹、肆无忌惮、高枕无忧,并且以及其隐蔽的方式、以及其普遍的现象、以厚颜无耻、无可厚非的事实破坏了法律的尊严、权力的威严、领导者的颜面、社会的公信力、老百姓的善恶标准,弱者从严从重从快,强者从轻从宽从缓,这就是典型的“双标”就是“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强盗可以杀人越货,百姓安敢指东道西,说白了,就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这样的司法环境,怎么能够“止之如斩足,行之如流水。”怎能够令行禁止、不差分毫?至于举报揭发类的案例,它们采取拖延时间、转化视角、装聋作哑、不了了之,还有更高明的办法,就是对举报揭发的人进行严厉打击,或采取“莫须有”的罪名刑之以法,或采取“精神疾病”导致无法发声、举报无效,或者让举报人及其家属彻底消失、清洗记忆,公孙鞅又一次喟叹:“圣人不宥过,不赦刑,故奸无起。圣人治国也,审壹而已矣。”这让那些“假圣人”和自诩为“圣人”的庸庸之辈何以安寝、何以安宁、何以安心、何以安息、何以千秋万代、何以名垂青史啊!
9、《商君书·慎法》开篇之句的确震耳发聩“凡世莫不以其所以乱者治,故小治而小乱,大治而大乱,人主莫能世治其民,世无不乱之国。”其中“小治而小乱,大治而大乱”有误读的现象,有人解释为搞小范围的治理就会造成小型混乱,抓大范围的治理就会造成大型混乱。“以其所以乱者治”是追本溯源,是勘定乱象产生的根源,然后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针对性的治理,类似于带着矛盾问题导向,直接探究病理源头方能更好地施诊用药、药到病除。所以“小治”与“大治”反映的是社会乱象发生的严重程度、范围大小、危险指数等等。而“人主莫能世治其民,世无不乱之国。”则符合传统文化中“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道理和秩序。随后,作者又谈到了“党争”党同伐异或者“一言堂”的问题,兼而有被特殊阶级集团围剿、左右、控制、拿捏的问题,在《商君书·君臣》中公孙鞅就强调“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言中法,则辩之;行中法,则高之;事中法,则为之。”而法理与政论是统一的,且不说偏听则暗、偏信则盲、偏行则危的话题,如果被个人英雄主义、沽名钓誉的自私心理、自大自负刚愎自用的膨胀情绪冲昏了头脑(这是统治者核心人物的状况),千方百计地保护保障特殊阶级的特殊利益,“故贵之不待其有功,诛之不待其有罪也。此其势正使污吏有资而成其奸险,小人有资而施其巧诈。”也就是采取“阳谋”或者“阴谋”的手段方法为特殊阶级的特殊利益大开方便之门,这也回答了“夫举贤能,世之所治也,而治之所以乱。”的超前判断。如果政治权力只代表了少数人(剥削阶级)意志和诉求,那么剥削、压迫、强取豪夺、明偷暗抢就会变成合法化,从而证明统治阶级的核心人物已经被特殊阶级绑架了,不得不自私地做出某种承诺,被动的、被裹挟着制定出“违心”的丧失原则、丧失尊严、丧失权力的肮脏龌龊的事情。“君人者不察也,非侵于诸侯,必劫于百姓。”处于这种尴尬的位置,一方面欲壑难填,另一方面怨声载道,“外不能战,内不能守”外面处处讨好献媚,里面步步紧逼剥压,则剥削阶级何以自清、何以久存?
10、《商君书·去强》在最后一段总结了“国无怨民曰强国。”这里公孙鞅继续阐明了自己的耕战思想构架,“兵起而胜敌、按兵而国富者王。”外部能够战胜或者不战而屈人之兵,保证国家安全与主权完整,内部能够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维护国家的团结和稳定,这样才是合格的统治者。对于历史中公孙鞅的弱民思想,更多的是讨厌,因为是既往之事,因为是方略措施,似乎可以既往不咎。但是如果统治阶级将弱民思想继承并且完全超越了公孙鞅的最初构想变为现实社会实践的写照,那么更多的则是可耻、是无能、是失德、是腐朽、是独裁。“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民弱,国强。”就是以老百姓为中心、为标靶,在政治政事设计中,精准对接老百姓厌恶的、没有选择性的、不得不从事并且一生坚持的事情,就是时时处处拿老百姓开刀,剥压老百姓以满足统治阶级集团的需求,作为唯一的不变的宗旨目标,把统治阶级的权利富强建立在被统治阶级的贫瘠痛苦、哀怨无奈之上,让老百姓在生死边缘挣扎、在温饱面前挣扎、在被动性的默认服从执行中挣扎,则老百姓就没有太多的精力时间去思考身受重重压迫剥削的现实性考量与批判、反抗、斗争的问题了。“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公孙鞅进而洋洋自得地诉说“淫则弱,弱则轨,弱则有用”被统治阶级承受的压力越大,他们的辨识性就会混乱不堪,谬以千里,这样他们就会懂规矩、守法则、要感恩、能生存,也只有这样才能更方便于统治阶级的坑蒙拐骗偷抢剥压和利用。在《商君书·内外》中,公孙鞅也说了一些实话“民之内事,莫苦于农”“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食贱则农贫”虽然公孙鞅有“弱民”的思想,但也有“重农”的建议,“欲农富其国者,境内之食必贵,而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就是提高粮食价格,增加老百姓的收入,同时对农业生产资料进行控制,防止导致丰产不增收的丑恶现象。“故为国者,边利尽归于兵,市利尽归于农。”言下之意就是农业的直接收入必须增加,以保障老百姓的生活,从而才能保证国家的富强富裕。但是国家富裕富强了,老百姓依旧受苦受罪受累受难,依旧处于阶级社会的最底层,依旧是被剥压被欺凌被辱没的对象,则谁之罪、谁之过、谁之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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