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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产权制度才是问题的关键

发布时间:2025-06-02 12:16:35

  公众号交流时,【李如一】说:“一个能激发人的潜能,调动人的积极性,能最大限度提升效率的制度就是好制度,否则就是坏制度。这是经济层面。在社会层面,通过财富二次分配即社会福利制度为失能者兜底,保证他们有适合当时社会发展的基本生活水准。经济层面的最高效率 社会层面的福利保障,构成理想社会图景。也是真正社会主义的目标。经济层面是起点公平,社会层面是结果公平。如果在经济层面就强调绝对公平,搞平均主义,注定会搞垮经济,大家一起贫穷,最终在有限的社会财富状况下,分配正义根本无法谈起。所以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从道理上来说,这个观点是正确的。

  从现实来看,经济层面的基本制度,事实上有两种:一种就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劳权制度,一种就是以资产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产权制度。那是劳权制度还是产权制度更能调动人的积极性,能最大限度提升效率呢?

  我国有14亿人口,劳动人口在8.5亿左右。能不能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就成为能不能激发我国绝大多数人的积极性、发挥人的潜能的关键所在。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是应该建立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基本制度的。因为只有建立了劳权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我国人口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激发我国适龄劳动者的劳动潜能。假如我们能全面体现8.5亿左右的劳动者的利益要求,那么受益面包括8.5亿劳动者和他们的父母子女,差不多就是我国全部14亿人口的全部。

  从现实看,但凡是建立了劳权企业制度的单位或企业,大多都实现了共同富裕:在农村有周家庄、南街村等集体经济单位;在制造业有华为等公司;在商业有胖东来集体团。这些单位的基本特点在于,它们都建立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薪酬制度,突破了产权制度,突破了传统的工资制度,让员工直接享受企业生产成果,从而使员工与企业成为利害相关的生命共同体。

  反过来,如果我们建立的是以资产者为主体、全面体现资产所有者的产权制度,那直接的受益人就只能是老板和股东,这些人只是我国人口的极少数。事实上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国从农村改革开始,进行了个体化和私有化的改革,产生了一大批私营企业的经营者。当这些私营企业做大做强之后,许多老板都选择了移民国外;而有些私企虽然经营项目在国内,他们的注册地却选择了国外。由于产权型企业采用的是资本生产方式,即劳动者只是得到与劳动力价值相应的工资,企业的生产成果却归资方所有。对产权型企业来说,盈利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是企业经营的基本目标。作为大多数人收入形式的工资或人工费用是以成本形式列支的,这是企业最小化目标。因此,对产权型企业来说,企业经营得越好,盈利水平越好,广大员工的收入在企业产值中的占比相对就越低,其结果呈现两极分化——老板或股东越来越富有,劳动者则日益贫困化。这也是为什么我国GDP不断增长,而老百姓挣的钱越来越少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所在。

  近几年我国在生产过剩危机严重时进行通常的宏观调控手段屡屡失效,原因就是资本生产方式造成的两极分化导致了社会整体的有效需求不足的表现。富人越来越富,但消费有限,而且有许多的经营者他们的国籍和公司注册地在外国,企业经营的成果自然也流向国外;更有许多富人做大了即移民国外;另一方面广大普通老百姓因为收入水平有限,纵然有消费需要也缺乏购买能力。这就必然地导致了整个社会的需求疲软。

  最大限度提升效率,不仅包括微观层面,同时也包括着宏观层面。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的发展告诉我们,只有建立了全面体现劳动者的利益要求——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才能形成有效消费能力,才能使供需两个方面处于相互满足、互相促进的高效发展状态。在这里,关键是要从传统的观念中解放出来!

  生产力是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构成的,偏重物质资料的生产,强调资产所有方面的权利,而无视生产劳动方面的诉求,甚至对侵害劳动者正常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听之任之,放任资本无限度地对劳工压榨,所形成的必然是跛足经济,必然难以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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