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压迫民族革命与被压迫阶级革命
被压迫阶级革命运动,有三个重要的原理。第一个原理,是暴露金融资本之支配,资本输出,与独占资本之寄生的性质。独占的金融资本的重压,使帝国主义国内的被压迫阶级,必然的团结自己的力量,为推翻资本主义的统治而斗争。因此,第一个原理所得到的结论,是资本主义国家内被压迫阶级革命危机的激烈化。第二个原理是被压迫民族解放运动的原理。对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资本输出,“势力范围”及殖民地的扩张,大多数民族为少数“文化国家”之金融的奴隶化,殖民地的压迫,全世界之资本主义化,——这一切都是由第二个原理暴露出来的。因此一方面,形成了世界经济的系统,他方面,全世界形成了两个营垒——即压迫并剥削从属国殖民地广大领域的少数“先进”资本主义的营垒,与想从帝国主义的重压解放出来而决死斗争的大多数从属国殖民地的营垒。第二个原理所得到的结论,是殖民地从属国的被压迫民族反帝国主义斗争的激烈化。第三个原理,是暴露帝国主义列强间为掠夺殖民地而进行的激烈斗争乃是不平衡的发展,而其恢复平衡的唯一手段,即是帝国主义战争的不可避免性。这种帝国主义列强间的战争,必然的使他们衰弱,而促成被压迫阶级革命与被压迫民族解放斗争的联合。第三个原理所得到的结论是:帝国主义时代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为打倒帝国主义而形成的被压迫阶级革命与殖民地革命之间的联合,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形成了世界革命的国际联合战线。
这样看来,民族解放运动,在被压迫阶级革命中所占的地位,就很明白了。民族解放运动,是世界革命最重要的枢纽,是资本主义支配全部的问题,是与打倒帝国主义及被压迫阶级革命相关联的问题,决不是孤立的单独的问题。西欧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假如没有民族解放运动直接的同盟,就不能实现。
民族自决权
民族自决权要求,决不是自治权的要求,要限制民族自决权在自治权狭隘的范围内,那当然是错误的。若要把民族自决权,曲解为文化的自治权;把政治的权力,依然委诸压迫民族的党中;而只把文化的设备(教育机关)、宗教等归之被压迫民族,把被压迫民族斗争的武器,变为压迫民族支配的工具,这种主张,更是错误之至了。所谓民族自决权,实是殖民地和隶属国对于帝国主义的本国,完全脱离的权利,是被压迫民族要求独立国家存在的权利。这种民族分离权和建设独立国家权,不是法律的问题,不是帝国主义宪法范围的问题,不是“民族平等”的声明书宣言的问题,而是实际斗争的问题,即是以被压迫民族的实力对付帝国主义列强的实力的问题。
但是民族自决权,不是绝对的,不是牺牲被压迫阶级革命可以单独来主张的。这一点,必得切实注意,否则真正的民族解放,决谈不到。
民族问题几个原理的总括
(一)世界分为两大营垒——有全权的少数压迫剥削民族与没有权利的大多数被压迫被剥削民族。
(二)后者是前者之力的源泉。
(三)被压迫民族反帝国主义的民族解放运动,是从剥削与压迫解放出来的唯一道路。
(四)压迫民族中被压迫阶级革命与压迫民族解放斗争,对于反抗帝国主义资产阶级,有形成共同战线之必要与必然,没有这两种共同战线,两者的胜利,是不可能。
(五)被压迫阶级不积极援助被压迫民族的解放斗争,就不能形成这种共同战线。
(六)只有民族的结合与协助,才能建设单一世界经济。
(七)民族的结合,不是合并,而是由于各民族的自由意志与相互的信赖。
(2017年2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李达全集》第六卷,《民族问题》,第五章《民族问题几个根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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