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接到关于鞠某某涉税事项的实名举报。经查,自2025年9月以来,该局已多次收到针对同一事项的类似举报。税务部门均依法依规开展核查,未发现举报所称问题,相关调查结论也已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本次举报属于对已办结事项的重复检举,且未提供新的有效线索,因此不予受理。
税务部门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筹兼顾违法查处、执法优化、守法引导与合法权益保障,持续推动税收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着力构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环境和诚实守信、自觉遵从的纳税氛围。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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