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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四方面入手,推进既有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2025-08-08 17:11:36

原标题:省住建厅:四方面入手,推进既有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三个专项整治”相关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近几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等工作,有序推进既有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截至去年底,全省居民住宅小区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12.7万个,其中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增设4.78万个,主要从四个方面推进建设工作。

一是制定建设计划。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既有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按照“能建尽建、布局合理、安全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在满足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等前提下,制定充电设施增设计划,力争2025年底前,符合条件的既有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实现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全覆盖。

二是建立完善标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财政、自然资源、金融、机关事务管理、消防、电力等部门研究制定既有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编制建设图集,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提供技术支撑。对于已纳入改造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原则上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改造内容,与改造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审查、同步施工、同步交付。

三是规范建设场地。鼓励既有居住小区增设充电设施优先选择设置在室外露天区域,不得占用消防车道、建筑间距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得影响室外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救援通道的正常使用。对无固定停放场所、场地资源紧张的小区,研究探索利用小区周边有条件的公共场所、边角地等建设公用充电设施。

四是优化手续办理。推动建立规划、消防、住建、电力等部门联合审查机制,在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不改变公共空间属性的前提下,简化相关手续,经过有关部门、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联合验收后使用。今年上半年又增设充电设施6564个。

下一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坚持分类施策,指导各地继续推进和落实好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更好地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王昕

摄影 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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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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