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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河南省鹤壁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上了热搜。
女孩被室友逼到角落里,要求她跪下来自己用力扇自己的脸,女孩不愿意,但对方人多势众,强行把女孩按在地上,把她的衣服全部脱了下来,辱骂、踩胸、殴打、掌掴,甚至用筷子,猛戳女孩下体...
恶魔行径,令人发指。
最终,这种长期的校园霸凌,使得女孩精神失常。
父亲知晓事件后,告知班主任,但班主任知情后,未作出任何措施。
校方也未对三名施暴者,作出任何惩罚,施暴者“照常上学”。
最后,家属报警。
11月12日,公安机关接警后依法受理调查。
11月17日,警方发布通报,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同时,将根据调查情况,对学校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
11月22日,河南鹤壁16岁女孩校园欺凌事件涉事学校发布处罚决定:
校长予以记大过,降级使用,扣发12个月绩效奖金;主管副校长,予以辞退;涉事班主任疏于学生管理,信息报送滞后,造成严重后果,予以解聘;涉案学生开除学籍。
因为霸凌者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所以,这个刑事措施,最后大概率也是“缓刑”,不会真的抓进去坐牢。
如果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搞校园霸凌被抓了,也就是从严从重的顶格处罚,行政拘留14天。
如果未满14周岁,那被霸凌的孩子就等于是被“白欺负了”,因为霸凌者训诫就完事了。
当然,这不是警察执法层面的“不公平不正义”的问题,这是立法层面的问题。
是现行法律的巨大漏洞。
另外,再补充一个扎心的冷知识。
#近8成校园霸凌不为人知#
研究表明,只有21%的校园霸凌案件会报告给老师或学校,剩下79%的校园霸凌都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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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2日,四川省江油市。
一栋无人烂尾楼里。
14的女孩小赖,遭到多名未成年女孩霸凌。
辱骂、威胁、殴打及强迫脱衣(未遂),多人围观拍摄视频并上传网络。
视频中的施暴者,甚至叫嚣“又不是没进去(警察局)过,20分钟就出来”,并自称“进警局十多次”。
而受害小赖,母亲为聋哑人,家庭弱势,长期在校遭歧视排挤,此前曾多次被同一批施暴者欺凌…
带头霸凌她的刘某甲,15岁。
7月22日,受害者家属报警,直到8月4日,警方终于发布了情况通报:
主犯,刘某甲15岁,处行政拘留13日,罚款1000元;
彭某某,14岁,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800元;
刘某乙,因未满14周岁,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进警局20分钟就出来了”,还真不是吹牛B。
现在有个问题。
受害者7月22日报警,警方为何8月4日才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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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22日晚上10点左右接到受害者报案,接到报案后开展调查工作,因为涉及的人员较多,经多方查找,最终在8月2日将所有涉案人员传唤到案进行了询问。”
江油这边的办事效率,还是不行。
看看广西防城港,亮证姐刚报警,警方连夜出动,很快就找到了平头哥家…
为了保护亮证姐的车牌号,警方一个晚上就找到了人。
找3个霸凌者,警方“查找”了12天。
再补充一个冷知识。
3个霸凌者,侮辱殴打受害者,拍视频传播网络,因为未满16周岁,所以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名,也就更遑论“故意伤害罪”罪名了。
所以,顶格处罚,也就是拘留14天。
可是反过来,假如受害者家属,去学校围堵,“聚集维权”为孩子讨说法。
这就算是“闹事”,构成寻衅滋事罪,要抓起来的…
所以,校园霸凌就是个无解死命题。
受害者向学校求救,为了学校声誉和面子,校长会要求“低调处理”。
你报警求助,找到人得要12天,还得靠热搜助力,最后法律框架内的顶格处罚,也就拘留14天。
等它出来了,“继续霸凌你”。
说白了,就是受害者身心俱疲,围观者义愤填膺,而真正该站出来解决霸凌问题并且有能力解决霸凌问题的人,充耳不闻。
立法会的D表们,审议庭的表决者,学校,校长老师,警方,妇女儿童救援中心…
都在观望,都在沉默。
这个世道,给坏人打马赛克,给好人警告。
干坏事的人,“20分钟就出来了”,发视频发帖的正义举报者,“连夜上门警告。”
亮证姐报警,12小时不到,警察就帮着找到了人。
被霸凌者报警,查找施暴者,要12天。
只怪被欺负的女孩子,她妈妈没有证。
我们高喊的“关爱祖国花朵,一切为了孩子”,现实世界里,总是有许多缺口,永远无法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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