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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误解”了资产阶级法权?——与石仲泉老师商榷

发布时间:2025-08-02 15:18:29

石仲泉老师从否定毛主席晚年理论探索的角度出发,做了这样的论述:“马克思为什么把按劳分配中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称为‘资产阶级权利’呢?是不是他认为这个原则具有资产阶级的剥削属性呢?不是的……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性质改变了,但形式还存在。”(石仲泉:《我观毛泽东(中)》,第749页。中央文献出版社)“......(毛主席——引者注。)把按劳分配中等量劳动交换原则体现的‘资产阶级权利’,误解为似乎按劳分配本身就是带有资产阶级性质的权利,把马克思在特定的抽象意义上使用的、不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资产阶级权利’同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来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权利混为一谈,从而模糊了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同资本主义的分配制度的本质区别......认为分等级,有八级工资,按劳分配,等价交换,跟旧社会差不多。在这里,毛泽东虽然也说了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之类的话,但是他却忽视了所有制的变化对分配关系性质会发生决定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把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八级工资制混同于旧社会的分配制度。这是对‘资产阶级权利’最明显的误解。”(石仲泉:《我观毛泽东》,第752页。中央文献出版社)也就是说,在石老看来,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并不是有利于资本主义复辟的、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的社会基础。他认为毛主席“误解”了马克思的论述,从而否定毛主席关于资产阶级法权是容易导致资本主义复辟的重要因素的观点。所以他认为,毛主席晚年实践探索的“左倾错误”离不开他的“理论错误”。

笔者并不赞同石仲泉老师的观点。相反,笔者认为,毛主席关于资产阶级法权的理论,恰恰是他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对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资产阶级法权,马克思这样讲:“显然,这里通行的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因为在改变了的情况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转为个人的财产。”“虽然有这种进步,但这个平等的权利总还是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哥达纲领批判》)显然,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和商品交换是同一原则,属于“资产阶级的框框”。内容和形式变了,只是因为资本剥削被消灭、所有制变了。但是,在《资本论》,马克思就指出:“商品交换的法则,完全不受侵害。等价物仍是与等价物相交换。资本家是依照价值,购买各种商品——棉花、纺锤量和劳动力。于是,他的办法,是和每一个商品购买者一样。他要消费它们的使用价值。”(《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章、劳动过程与价值增值过程》)“如说因为工资劳动的介入,致商品生产变为不纯,那就等于说,商品生产如求其纯,就不得发展。商品生产由它自身内在的法则,发展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同时,商品生产的所有法则,以同一程度,转化为资本主义的占有法则。”(《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二章、剩余价值的资本化》)也就是说,第一,等价交换就是商品生产的法则;第二,商品生产的发展如不加以限制,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第三,商品生产按照其内在法则,必然会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商品交换的法则是在生产力不足以实现按需分配条件下解决个人需求和社会需求的矛盾而产生的,是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个人需求和社会需求矛盾的体现。商品生产、价值交换为的就是满足商品生产者自身的利益,这就是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分子和商品“拜物教”产生的社会基础。

我们根据上述内容就能清晰的看出:马克思认为商品生产的内在规律会导致资本主义的产生,并明确提出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存在“资产阶级的框框”——和商品交换同一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所有制的改变确实是内容的改变——从资本主义范畴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范畴的根本改变。但是马克思并不认为这种内容上的改变是永久的,也就是并没有认为内容的改变会根除资本主义复辟的社会基础。

毛主席根据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际情况指出:“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十册)》:《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要点》)“列宁说建设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为了保障资产阶级法权。我们自己就是建设了这样一个国家,跟旧社会差不多,分等级,有八级工资,按劳分配,等价交换。要拿钱买米、买煤、买油、买菜。八级工资,不管你人少人多。”“社会主义革命革到自己头上了,合作化时党内就有人反对,批资产阶级法权他们有反感。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产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走资派还在走。”(《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十册)》:《毛主席重要指示》)可见,毛主席继承了《资本论》关于商品分析的原理,明确指出商品交换、工资差别、等价交换的存在容易导致资本主义。于是,主席指出——对这些容易导致资本主义的因素,必须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毛主席认为,不得不保留的资产阶级法权,就是“走资派还在走”“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的社会基础,这恰恰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严格遵循而不是背离。

毛主席并没有否定《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到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按劳分配不可避免,所以主席指出:“坚决实行等价交换,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坚决退赔‘共产风’刮来的东西,不许可不退不赔。”(《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61年,六十八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主席还实事求是的认为:生产力水平不足、还没有建成社会主义、处于过渡时期的新中国,保存价值规律、有限制的发展商品生产也是必要的。所以,主席指出:“现在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在这方面,斯大林讲了许多理由。商品生产有没有消极方面呢?有就限制它嘛!”(《毛泽东文集》:《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问题》。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我们建国才九年就急着不要商品,这是不现实的。只有当国家有权支配一切产品的时候,才可能使商品经济成为不必要而消失。”(《毛泽东文集》:《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问题》。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一方面,通过经济上限制商品生产的消极方面来避免商品生产根据其内在规律发展到资本主义私有制、有限制的利用商品生产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坚持在取消两种所有制差别之后取消商品经济,是毛主席和斯大林作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无产阶级理论家的共识;另一方面,毛主席始终认为商品生产虽然在公有制条件下不存在剥削,但仍然是按照其内在的等价交换法则存在而催生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分子的资产阶级法权、是资本主义的余孽,所以,他对于商品生产的危害性比宣布“我国社会政治发展方面的最重要成绩,便是剥削阶级余孽最终被消灭的事实”(斯大林:《在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关于联共(布)中央工作的总结报告》)的斯大林更为警惕。

毛主席的观点无疑则更符合《资本论》的论述。他敏锐发现了和商品生产同一原则、体现等价交换的等级工资制度实行之后对共产党干部队伍的消极影响。于是,毛主席精准指出——以实现个人利益为目标的商品交换原则一旦腐蚀党的领导干部,就会使党内产生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资产阶级分子。早在1956年,主席就批判说:“因为革命胜利了,有一部分同志,革命意志有些衰退,革命热情有些不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少了,过去跟敌人打仗时的那种拼命精神少了,而闹地位,闹名誉,讲究吃,讲究穿,比薪水高低,争名夺利,这些东西多起来了。听说,去年评级的时候,就有些人闹得不像样子,痛哭流涕......评级评得跟他不对头的时候,就双泪长流......搞社会主义他一滴眼泪也不出,一触动到他个人的利益,就双泪长流。”(李思慎:《毛主席带头降低工资标准》。《党史博采》)毛主席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时候,对于书中夸大等价交换、物质刺激作用的内容也做了尖锐的批判,斥责这类资产阶级法权俘虏甚至不如历史上的资产阶级革命家。毛主席正确指出:“他们还有这样的意思,竞赛所以能成为最大的动力,还靠物质刺激这一条。他们老是提物质刺激,原因是政治太弱。我们要教育人民,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集体,为了后代,为了社会前途,而努力奋斗。要使人民有这样的觉悟。历史上许多资产阶级革命家英勇牺牲,他们也不是为个人的眼前利益,而是为他们这个阶级的利益,为这个阶级的后代的利益。”(《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59年,六十六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1960年1月7日,主席指出:“对于资产阶级法权要限制、改造”(《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60年,六十七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主席还强调:“教条主义,经验主义,修正主义,又要批评资产阶级法权,不能过急”(《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75年,八十二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可见批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更是主席实现思想上灵魂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目标。可见,商品交换、等价交换、工资差别经济基础,内在的催生着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资本主义上层建筑;这种上层建筑,必然腐蚀公有制的经济基础。这就是毛主席对《资本论》关于商品生产危害性科学论述的继承。

毛主席深知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等价交换是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分子产生的社会土壤、商品生产的内在法则——等价交换的存在必然催生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于是,毛主席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提出:“总起来讲,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57年,六十四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主席这里提到的过渡时期,就是向全面消灭两大所有制差别、建成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过渡时期保留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发挥的作用比消灭两大所有制的第一阶段还要多一些。这一时期,主席认为预防党的腐化变质、预防资本主义复辟是主要矛盾,是有他的道理的,是他对《资本论》关于商品分析理论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1962年北戴河会议,主席更是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首次指出:“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需要几十年,甚至更多的时间),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的斗争。”(《毛泽东年谱(1949-1976)》1962年,六十九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主席这段论述,是对《哥达纲领批判》关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存在等价交换、“资产阶级的框框”相关论述的创造性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可知,毛主席对于商品生产和等价交换消极影响的高度警惕,是对《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原理的正确理解、全面继承和创造性发展,而不是“误解”。一方面,毛主席根据当时中国生产力水平极端落后的事实,坚持在无产阶级专政限制下保存和发展商品经济、等价交换,是完全实事求是的选择;另一方面,毛主席严格限制商品生产的消极影响,并坚决主张批判等价交换催生的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资产阶级法权思想,也是完全正确的选择。石仲泉老师的观点,笔者是不能同意的。

毛主席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政策,与抗日战争时期对待国民党军队的政策有异曲同工之妙。主席说:“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毛泽东文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在向建成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内在法则的消极影响在无产阶级专政下被不断限制、在已经消灭资本剥削的社会条件下为无产阶级向建成社会主义过渡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商品生产,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其消极影响也得到了限制,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同样的道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抗日战争阶段,内部阶级属性决定下必然反革命的反共因素在抗日统一战线影响下被限制、参与抗日战争之中的国民党军队,也在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在一定条件下发挥了抗日的、革命的作用,是联共的国民党军队。这就是矛盾的特殊性。不能因为商品生产内部有导致资本主义的因素就否定其在一定条件下是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与不能因为国民党军队有腐朽的阶级属性、必然反共因素就否定其在抗日战争时期是我们共产党可以联合抗日的联共力量,这是同一道理。污蔑毛主席关于发展消灭剥削的在无产阶级专政限制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商品生产的观点会被复辟剥削的资产阶级自由化主义者们利用,则与认为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存在不平等的观点会被复辟剥削的资产阶级分子用来搞两极分化的不平等一样荒唐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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