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版《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8月1日起实施
原标题:新版《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明起实施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面积限制取消
8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实施。此次新规有诸多重要调整,其中全面取消了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的要求,同时针对简单制售和自制饮品制售,允许依据操作流程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这些调整能更贴合奶茶店、甜品店等小微企业和新兴餐饮业态的经营特点,助力经营者实现灵活高效运营。
最快一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新规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实现了拓展免于现场核查的范围、缩减食品经营项目负面清单范围、取消食品经营场所面积限制、简化简单制售现场核查要求、优化散装食品审查要求等五大方面突破。该新规的落地,将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效能。
新规明确,对于食品销售(散装熟食除外)、食品经营管理类经营项目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从事的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均无需现场核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免于现场核查范围拓展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无需现场核查的,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可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有效提升了审批效率,为企业节省时间成本。
降低食品经营准入门槛
取消食品经营场所面积限制是本次新规实施的另一大突破。新规明确取消了多项面积限制,包括取消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中央厨房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的限制,并取消了冷荤类食品制售、冷加工糕点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专间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的限制。今后,食品经营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布局设置,这一调整降低了经营准入门槛。
在北京街头,奶茶店、炸鸡店、甜品店等各具特色的餐饮小店,通常因店铺面积小、经营活动单一,采取现制现售模式,且不提供就餐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指出,6平方米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面积限制的取消,能更好地适配此类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此外,简化简单制售现场核查要求,针对简单制售和自制饮品制售,允许根据操作流程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这些新举措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上,降低了散装食品经营的准入门槛和经营成本,为相关经营者开办和经营提供了便利。
工作人员强调,新规虽取消了对专间的面积要求,但保留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洗手、工用具洗消、空气消毒、食品贮存、食物传递等要求。审查人员会通过现场核查,检查专间是否配备相关设备设施以及是否满足食品安全要求。
缩减食品经营项目负面清单
记者注意到,新规还缩减了一系列食品经营项目负面清单。如:取消中央厨房不得从事冷加工冷食类(腌菜、复合调味料等除外)食品制售,不得制售裱花蛋糕的要求;取消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得进行散装食品销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不得制作裱花蛋糕的要求;取消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不得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不得制售裱花蛋糕的要求。这些政策有利于餐饮企业或食堂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自主确定经营项目范围,在确保食品安全前提下更灵活高效地开展经营。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细则的修订旨在统筹兼顾发展与安全,通过宽严相济的准入条件、规范高效的审批流程,进一步激发食品经营行业的创新活力。同时,在日常监管中积极运用“扫码检查 非现场检查”的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王薇)
责任编辑: 小云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