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2025年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提高全省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中心任务,坚持一切围绕农民增收、一切为了农民增收,不断夯实农民增收基础,拓宽农民增收渠道。2025年至2027年促农增收总体目标是:两高于、一缩小,即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于全省经济增长速度,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二、促进四项收入全面增长
(一)发展乡村富民产业,促进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
1.调优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共享农业,加快推进“1+10+3”重点产业现代化,每个县(市、区)培育2至3个联农带农增收效果好的主导产业,每个乡(镇)发展1至2个优势突出的特色产业,每个村有1个市场认可度高的特色产品。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保护政策,稳定烟草、糖料蔗和天然橡胶种植面积。做好资源转换文章,大力提升花卉、咖啡、中药材、坚果等优势特色产业专业化、绿色化、市场化水平。继续推广粮经套种、轮作和果粮间作等“多收一茬”耕作模式。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率,推广生猪“企业+农户”代养模式。以水稻、咖啡、天然橡胶、甘蔗、特色水果、中药材等为重点,支持发展境外农业。
2.发掘乡土副业带动潜力。培育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农户发挥个人专长发展乡村建筑、运输等副业,因地制宜发展刺绣、扎染、竹编、陶器等手工业;改造农村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
3.提升农产品加工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积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加强咖啡、茶叶、天然橡胶、乳制品等加工园区建设和改造提升。到2027年,全省茶叶精制率稳定在75%左右,叶菜类蔬菜、鲜切花等农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分别达70%、80%,核桃、咖啡精深加工率分别达15%、80%以上。
4.激发农产品消费活力。提升“绿色云品”竞争力和影响力,打造全品类、全省域公用品牌。深入开展消费帮扶,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实施“百企入边”行动,大力发展“边民互市+落地加工”。发挥中老铁路等跨境物流优势,持续扩大农产品出口规模。发挥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商服务体系作用,选树一批“村播”带头人,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
5.丰富乡村旅游特色产品。持续推进旅居云南建设,打响“旅居云南”品牌。结合乡村旅居资源摸底调查成果,立足季节、气候、文化等差异化特点,有序培育一批乡村旅居重点村。融合体育赛事、农业观光、采摘体验、科普教育等元素,打造一批特色旅游产品。
6.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探索推进仿野生、间作、套作等种养模式,推广林药、林菌、林菜、林草绿色生态种植,发展林畜、林禽、林蜂等林下养殖业,利用森林景观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业态。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天麻、滇黄精、石斛等道地药材产业化。
(二)提升就业创业动能,促进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
1.深挖就地就近就业潜力。积极承接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提高县域就业承载力。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扶持政策。盘活闲置资产“招小商”,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和产业园提档升级,促进“家门口”就业。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实施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劳务报酬。支持青年创业兴乡,有序引导30万名以上青年返乡就业创业。每年全省农村劳动力省内就业规模稳定在1100万人左右。
2.稳定省外转移就业规模。深化省际间劳务协作,与用工量大的地区签订“直报直供”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劳务工作站作用,线上线下做好岗位征集、发布、供需对接等服务。鼓励外出农民工发挥“乡情纽带”作用,通过春节返乡、村社会议等分享外出务工经验,激发在乡农民外出就业意愿。突出资源整合,形成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劳务输出格局。每年全省农村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400万人左右。
3.提高就业服务水平。构建以“幸福里”社区为龙头,以零工市场、“家门口”公共就业服务站点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支撑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的项目化培训模式。实施“七彩云南劳务品牌促就业”行动,支持各地区按照“一县一品、一县多品”加快劳务品牌打造。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和有效执行,依法纠治各类欠薪问题。
(三)紧盯政策落实效果,促进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
1.全面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用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按规定及时足额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态护林员补助等各类到人到户补贴资金。落实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农村居民,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2.加强低收入人口帮扶和救助。聚焦脱贫人口等低收入人群,坚持开发式帮扶和兜底性保障相结合,支持有劳动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生产、外出就业、从事公益性岗位等。对低收入人口分类实施救助帮扶,健全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及时动态调整。
(四)稳妥推进改革创新,促进财产净收入平稳增长
1.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鼓励农户盘活院落闲置空间、闲余劳力、闲散时间,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
2.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各级财政支持的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项目,依法将适宜项目优先交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支持村集体依法利用集体土地、林地、“四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谋划实施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和乡村旅游等发展项目,所得收益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相关规定分配到农户。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三、抓实五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巩固拓展农业龙头企业“三个全覆盖”成果
1.构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梯队。梯次推进国家级、省级、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在粮油糖、肉蛋奶等重要行业,引导培育一批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在满足消费者多样需求的特色农产品领域,引导培育一批产业链条长、行业影响力大的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脱贫地区,引导培育一批与农户联结紧密、带动辐射效果好的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实现农业龙头企业“三个全覆盖”,并不断拓展延伸。
2.提高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引领作用,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化重点联合体,共同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章程,完善契约合同,规范理事会等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更加稳定、更加有效、更加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二)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
1.深化“三个一律”联农带农机制。推动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发展产业、使用沪滇协作资金实施产业项目、流转农村土地发展规模种养业的主体一律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四个一批的要求,分类采取措施,提升帮扶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水平,推动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规范土地流转,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租金动态调整机制。
2.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落实助企优惠政策,扎实开展“厅局长坐诊接诉”,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推动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与联农带农成效挂钩,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享受财政扶持政策与联农带农成效挂钩。巩固提升孟连牛油果“334”、蒙自蓝莓“622”、弥渡县大荒地村新型“双绑”等利益联结机制及会泽县鱼洞村“一码支付”管理方式成效。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探索入股分红、合作经营、订单收购、技术支持等生产合作方式,建立紧密稳定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三)提高“三个组织起来”水平
1.提升引领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注重从当地青年致富带头人、创业能人中选拔优秀人才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管理与培训。
2.提升组织力。把党员组织起来,发挥农村党员和村干部带动作用,带头落实好党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农户积极发展生产和建设乡村。把群众组织起来,大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育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农业经理人和乡村建设运营“乡村CEO”,挖掘培养一批乡村工匠,每个村培育2至3个创业能力强、经营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的致富带头人。把资源要素组织起来,通过提升组织化程度,把一家一户小散弱的资源、要素集合起来,以“抱团发展”的方式融入市场。
(四)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1.创新引领方式。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依法依规探索创新村“两委”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干部双向任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员致富能手带头办社、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党支部或派驻党建指导员等多种模式,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选树一批对外有影响力、对内有带动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先进典型。
2.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发展。健全常态化服务机制,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章程制度,推动农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依规有序合作生产经营。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粮油单产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实施任务。
(五)优化统计调查服务保障
1.强化经费保障。县级政府要把住户调查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住户调查工作正常开展。建立辅调员、记账户补贴最低标准和增长机制,提升辅调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记账户的配合程度。
2.强化力量配备。县级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要定期研究调度有关工作,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工作落实,定期开展实地走访。驻村工作队员要把普及统计知识、宣传统计政策作为入户走访内容,配合辅调员做好有关工作。
3.强化辅调员管理。充分发挥辅调员在住户调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探索辅调员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选派、统计调查部门管理使用的有效机制。
4.强化部门数据共享。推动建立部门间资料数据共享机制,省、州(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统计调查部门收集反映居民收支情况支撑材料,推进行政记录、大数据在住户调查中应用。
四、组织实施
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把促农增收工作纳入“三农”工作调度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情况分析、经验成效总结等,推动政策细化、工作落实。省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支持保障措施,系统评估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成效。各州(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研究推动有关工作,加强工作统筹,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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