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说爱吧,在阶级社会里,也只有阶级的爱,但是这些同志却要追求什么超阶级的爱,抽象的爱,以及抽象的自由、抽象的真理、抽象的人性等等。
(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三卷.)
文艺作品宣扬的“爱”,不是超阶级的,而是有阶级的烙印。一个“高等”阶级,只对高等阶级“爱”,不会“爱”一个被压迫阶级。
比如教室的“学习园地”,挂一个大字“爱”;可是,老师只会“爱”当官人家、有钱人家的子女,对工农家庭出身的学生,只会野蛮的打骂。
一个“贵小姐”,说“爱死了、好爱呀、太爱了”,但是,那只是针对她养的那条狗;对农民工,则是咒骂“臭打工的!”
一个“母亲”,对她生的孩子,百般爱护、千样疼爱;可是对别人生的孩子,尤其是“低等人”生的孩子,恨不得一棍子打死、一把掐死。
老虎狮子对小老虎、小狮子很“爱”,但是,并不会“爱”小羚羊、小斑马。
基督教大力宣扬“爱”、“大爱”,可一个“和尚”,对官员、富人、工人、农民的“爱”,是不一样的。“基督”的发源地“耶路撒冷”,够爱了吧?可是,强大者在那里不停的“杀人”、“施暴”,针对平民、赶尽杀绝、彻底占领。
至于“男女之间”的“爱”,更是一种利益、价值的交换。只要有钱、有权。豪车、豪宅,女人就有“爱”。如果只能拿出个“自行车”,女人宁愿哭,也不会坐上去的。
就是“家庭”的爱,也不过是虚伪的面具、“金钱关系”,哪怕是父母的爱,也是有条件的;如果“成功”,有权有钱,父母很“爱”;如果落魄了,父母都想制你于死地。至于“兄弟姊妹”、“亲戚朋友”,更是一个笑话。
不过,如果像耶稣那样,“爱”芸芸众生,麻风病、疯癫病、瞎子,耶稣都爱;患有皮肤病的人,耶稣都愿意吻他;其他贩夫走卒、底层流浪汉,耶稣也爱;甚至,耶稣还爱敌人,被钉死在十字架时,耶稣还爱钉死他的人······
如果有耶稣这样的境界,“爱”是可以的。只可惜,很多人、大部分人,哪有耶稣的境界。
爱祖国、爱人民、爱同学······这些“爱”,也许是合理的、值得提倡的。但是,不要一边宣扬“爱”,一边“残害、打骂、凌辱”。狼吃着羊,狼说,羊呀,我爱你;猫吃着老鼠,猫说,老鼠呀,我爱你······
归根结底,这是个“劳动成果均衡分配”的问题。比如,农民工辛辛苦苦干活,他们获得了什么?那点可怜的工资,能体现工人的付出、价值吗?所以,应该“蛋糕分得公平”,这样,提一下“爱”,也许才有一定的价值。
假如把社会比作一个运行的机器,它是“物质的”、“机械的”,那么,“爱”就是“润滑油”,防止“机器”的运作发生过度的“磨损”、“破损”、“损坏”。因为只要有一点“爱”,世界不会那么极端、冷酷,而是“和和美美”。
社会里,“人对人是狼”,充斥着“咒骂、攻击、针对、欺负、凌辱、殴打、杀害、中伤、诽谤、仇恨、对立”······如果能心怀一点爱心,给那些角落里受伤、哭泣的弱小者一丝关爱、关心,如此,总比“残酷无情”要好一些。
当然,不能嘴上说“爱”,实则“压榨”、“收割”,如吸血鬼一般、敲骨吸髓般的“嗜血”。
但是,“高等阶级”是以“人民血汗”为生的,其永远不会自甘放弃“特权”。所以,对那些人说“大爱”,是对牛弹琴、与虎谋皮;因为,“爱”是与“阶级”有关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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