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58年到1961年的历史,我做过比较系统的专题研究。但是,人民公社的发展史不仅仅限于这段时间的历史。我这里列出一些重要事实,来澄清一些关于人民公社的误解。
第一,人民公社是群众自觉搞起来的。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大协作”,发挥集体组织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搞好水利工程等等建设,另一方面是为了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发展农村工业,从而缩小工农收入差距。所以主席讲过,公社坚持的是“工农商学兵”合一。在农业区办工业、缩小工农收入差距、加速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主席对于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独创性贡献。主席的设想,可见2023年版《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
第二,1958年8月底北戴河会议做出了推广人民公社的决定。在北戴河会议讲话以及北戴河会议决议,主席特别强调:第一,人民公社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性质、还不是共产主义的性质,以社会主义因素为主;第二,人民公社还是集体所有制,还不是全民所有制;第三,人民公社从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完成之后,还是社会主义性质,而不是共产主义性质;第四,只有社会物质产品极大丰富之后,才能实现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主席的讲话,在《毛泽东年谱》可查;《北戴河会议决议》主席加写的内容,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可查。一定要注意,北戴河会议没让强制性的剥夺农民、没让“社共队产”、没让“一平二调”!
第三,取消家庭、取消商品生产、混淆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概念、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全部是一线领导同志搞的,而在主席的著作和讲话中找不出任何证据。指挥炮击金门告一段落之后,主席通过听取干部们的汇报,逐渐发现了这些问题,并在1958年11月郑州会议特别强调——不得取消家庭、必须发展商品生产、必须严格区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大所有制、必须注意人民公社的社会注意性质、不能不认识到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长期性。这些内容,郑州会议决议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些内容在《毛泽东文集》、《毛泽东年谱》、《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都可见。注意——从北戴河会议到郑州会议,短短两个月六十多天,主席迅速发现问题、将整顿人民公社提上了日程。1958年主席纠“左”,比1929年之后的苏联纠“左”更迅速。苏联从1929年11月3日开始犯农业集体化的“左”倾错误之后,用了长达120多天的日子——到1930年3月2日才开始相对冷静、出了个《胜利冲昏头脑》,比主席1958年纠“左”的节奏慢了六十天的时间。从主席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迅速及时,我们可以看出主席是更敏锐的。
第四,1958年11月郑州会议决议包括之前北戴河会议决议提到的人民公社的供给制,在理论逻辑上是科学的。第一,无论是北戴河会议决议还是郑州会议决议,都强调了当时人民公社是社会主义性质而不是共产主义性质、都强调了人民公社应该以按劳付酬为主,而粮食供给只是共产主义萌芽;第二,无论是北戴河会议决议还是郑州会议决议,都强调了人民公社实现向共产主义过渡是个长期的过程、必须到社会产品极大丰富才行;第三,粮食供给以粮食足够、生产力水平足够为基础,这一点主席在北戴河会议说的清清楚楚,也就是主席在北戴河会议讲的“粮食多了”才可以搞粮食供给。不可否认主席对当时粮食产量的估计也有较高倾向,但是这时的主席也绝对不信亩产万斤、而且坚持以足够的生产力水平作为公社粮食供给的依据,而不是想脱离生产力水平提前取消农民之间收入差别。这些内容都在北戴河会议决议、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毛泽东年谱》写的清清楚楚。
第五,1959年初第二次郑州会议有标志性意义。在这次会议,主席亲自确定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这一人民公社所有制形式,首次找到了在刚刚脱离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极端落后的东方大国稳定农业集体所有制的正确方针——这是主席的划时代、独创性贡献,为“农业六十条”的制定也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第六,1958年中苏关系恶化,特别是后来1959、1960年苏联撤专家、撤资之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不得不更加大力依靠本国农业的支援。新中国彻底消灭了剥削,没搞苏联式的农业超额税、义务交售制,但是为了支援国家建设,全国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无论是工人还是农民,都在政策上贯彻“节约干革命”“勒紧裤腰带苦战”“改变国家面貌”,所以都要拿出相当多的一部分个人所得支援国家建设。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饥荒、为了保障人口生存底线,实行必要的粮食供给也是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粮票”当时存在的重要原因。所以,农业六十条也强调了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基本口粮供给的必要,而并没有废除粮食供给。总之,无论是在经济困难的条件下实行口粮供给还是粮食多了的情况下以生产力水平为前提而逐渐提升供给因素,都是符合实际情况的选择。这些内容在农业六十条可见。
第七,所谓的“集体化才有人为饥荒”纯属谣言。这种谣言在恶毒无耻的高校叫兽、副叫兽口中流传过。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年,小农经济、地主经济,地主盘剥农民极端严重、饥荒长期严重而频繁,看看《二十四史》就可以知道。印度搞买办资本主义、自由主义,大资产阶级和大地主阶级盘剥工农,其饥荒也很严重,这是美国媒体在21世纪初期揭露和承认的。恰恰是人民公社的集体化制度,使每个社员即使在困难时期也有底线口粮,从而根本避免了饥荒。人民公社稳定的巩固起来,是在1962年。从此之后,长达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化时期,都没有出现过一次饥荒。所谓的饿死三千万也完全是历史虚无主义谣言,谁信这个谣言,谁就应该仔细看看孙经先老师详细反驳此谣言的文章,并抄上一万遍。
第八,人民公社即使由于一线领导者的失误而走过弯路,即使在刚刚稳定下来的1962年出现过少数胆敢现象,也没有在组建过程中出现“大垮台”。苏联组建集体农庄的时候,曾经在1930年从将近60%垮到过20%多。人民公社的整顿和管理效果,无疑是比集体农庄更好的,这也是人民公社在困难的1961年和刚刚稳定的1962年也没有出现垮台的重要原因。
第九,人民公社稳固之后,中国农业飞速发展、水利工程大量兴建、人均预期寿命大幅度提高、人口飞速增长、人口基本生活也得到了保障。到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中国粮食产量成功实现了超苏赶美!毛泽东时代26年,中国人口增长了4亿、人均预期寿命增长了30岁、人口基本生活也得到了充分保障——这是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民生治理奇迹。这26年的成绩之中,有18年的成绩来自人民公社时期。
第十,注意,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写的《毛泽东传》提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这一集体所有制形式的优越性、对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作用,甚至还大于1956年的“高级社”;《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也明确记载,1962年到1976年,人民公社办的大量集体企业对于改善民生、缩小工农差别也是意义重大的。主席独创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所有制以及农业区办工业方针,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首次解决了在未经历过资本主义长期发展的极端落后的东方大国建立农业集体所有制的问题、首次解决了缩小工农差别从而顺利实现集体所有制到全民所有制过渡的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完全正确而科学的。
想搞清楚这十个问题,就必须仔细阅读《毛泽东年谱》、《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毛泽东传》、《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而且要读懂。笔者已经仔细读完《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20卷、《毛泽东传》六卷、《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的下卷,也尽可能仔细阅读和学习了《毛泽东年谱》中关于人民公社的内容,笔者上述所有内容都有档案依据,是完全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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