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社会的基石,但若缺乏正确的价值观指引,它便如同一台冰冷的机器,只会机械地执行条文,而无法回应人性的温度。南京彭宇案中,法官那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之所以引发轩然大波,不仅因其逻辑荒谬,更因其折射出一种价值观的扭曲——法律若只讲“规则”而不讲“情理”,就会与社会道德背道而驰,最终损害司法公信力,甚至导致社会道德滑坡。
①法律的生命力在于价值观的支撑
法律条文本身是静态的,而司法实践则是动态的。同样的法律,在不同的价值观引导下,可能产生截然不同的社会效果。例如在彭宇案中,法官以“常理推断”代替事实证据,将助人行为等同于责任承担,导致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质疑。
相反案例:2021年《民法典》明确保护见义勇为者,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立法体现了对善行的鼓励,传递了正向价值观。
法律若只追求“程序正确”而忽视“实质正义”,就会沦为冷漠的工具。正如法学家耶林所言:“法律的终极目的是正义。”没有正确的价值观,法律便失去了灵魂。
②价值观错位的司法如何伤害社会道德?
当司法裁判与社会普遍道德认知相冲突时,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就会动摇,进而影响社会行为模式。彭宇案后,“扶不扶”成为社会难题,甚至催生出“扶老人前先拍照取证”的荒诞现象。这种道德困境的根源,正是司法未能正确引导价值观,反而助长了“好人难做”的社会焦虑。
更深远的影响在于,当法律无法保护善行时,社会信任体系就会崩塌。人们不再相信“善有善报”,而是倾向于“明哲保身”,最终导致道德冷漠蔓延。例如,2011年,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中,18名路人见死不救,折射出社会道德的严重滑坡。2020年,北京某公交车上老人突发疾病,乘客纷纷躲避,无人施救,直到司机紧急送医。
这些悲剧背后,不仅是个人道德的缺失,更是社会对“助人可能惹祸”的恐惧。如果法律不能为善行兜底,道德便难以立足。
③如何让法律与价值观同频共振?
要让法律真正成为良法善治的工具,就必须在司法实践中贯穿正确的价值观。具体而言:
司法裁判应兼顾“法理”与“情理”。法官不能机械套用法条,而应考量判决的社会影响。例如,在涉及见义勇为的案件中,应优先保护救助者权益,而非让好人自证清白。
立法应体现社会核心价值观。《民法典》对见义勇为的保护、《刑法》对诬告陷害的惩处,都是法律与道德良性互动的范例。
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通过公开、透明的审判,让公众看到司法对正义的坚守,而非对冷漠的纵容。
④辣锅评语:法律必须有温度,才能守护社会的良心
法律若没有正确的价值观指引,便如同无舵之船,可能驶向冷漠甚至荒谬的深渊。彭宇案的教训告诉我们,司法不仅要追求“合法”,更要追求“合理”;不仅要维护秩序,更要弘扬正气。只有当法律与道德同向而行,社会才能形成“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良性循环,人们才敢放心地做好事,而非在助人前先计算法律风险。
法律可以冰冷,但司法必须有温度。唯有如此,法律才能真正成为社会道德的守护者,而非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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