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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为什么裁定书只有一份?合法证据呢?:深圳市市花叫什么名字(深圳市的市花叫什么)

发布时间:2023-07-24 05:23:44

  实名举报

  因为(2014)深罗法执异字第7号不服,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深中法执复字第40号,执行裁定书的法官不讲理由,程序违法,证据不充分。

  举报理由1:没有听证,直接裁定(根本就不给我说话的权利),又没有合法的证据证明吴文超支付了吴怡的抚养费。

  深圳市罗湖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不收证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本不听证,没有音就裁定,裁定书只有一份?为什么?

  请看附件吴文超女儿的出生证明:

  看看是不是吴文超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看看生父是否有义务支付他女儿的学费,医疗费和生活费,老爸爸住几百万的高级住宅,女儿呢?(关键孩子才几岁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法官说吴文超没有义务支付其他费用,那请问法院法官谁有义务来支付他亲生女儿的学费的义务?

  举报理由2:本院三位法官:审判长:朱轶超,另外卢艳贝和周健康

  听朱轶超说我的案子是周健康处理,但是周健康休假了,我6月10日签收的裁定书,11号打电话联系法官,就是周健康休假,然后朱轶超说可以解答我的问题:

  我问了第如下问题:

  1)为什么执行裁定书只有1份(没有回复我这个问题)

  2)为什么不听证会?我也没有收到任何其他证据,朱轶超说“他具体不知道,案子是周健康办理。”

  3)您们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有收到我的证据吗?我提交罗湖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姓李的,朱轶超(没有正面回复我,转移了话题),说“案子是周健康办理,然后说周健康修假了。”

  4)我问了案子中的一个细节问题:执行判决书中写到“且申请执行人蹇春会未提交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吴文超负有除抚养权案外的其他付款义务”吴文超是吴怡的生父,“我提交了吴怡的一学年的学费4500都是有学校发票,还有医疗发票,”----这个时候朱轶超发飙了,然后大吼大叫几句,电话就挂掉了,再也没有人接听了,

  租房子是我和吴文超2011年2月9日就租的。也算吴怡抚养费吗?(之后有什么协议来证明我同意吴文超同意吴文超这样给吴怡抚养费吗?)吴文超的是吴怡父亲,吴怡上学学费之所以那么贵,就是吴文超不给吴怡上户口,没有户口上学就贵呀,并且吴文超重婚罪,在2000年在福田区人民法院的假离婚案带来的一些犯罪,那是他自己造成的,没有人管的了。所以他必须接受惩罚。

  法院就这样蛮横不讲理的地方,那官司还有什么意义,公平何在?

  也就是罗湖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程序违法,证据不充分,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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