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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恐怖故事细思极恐(恐怖故事短篇细思极恐)

发布时间:2023-07-18 06:24:45

2022年5月,上海的吴先生开车外出办事,没有留意刚满两岁的儿子小吴在车旁玩耍,不慎轧到。小吴经抢救无效去世。

根据警方出具的《非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吴先生驾驶机动车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事后,吴先生夫妇认为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并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承保人,应按法律及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吴先生夫妇作为小吴的父母,有权以赔偿权利人即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对超出保险赔偿部分,小吴母亲自愿免除加害方的责任,于法无悖,法院予以准许。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原告11万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责80%赔付100万元。

这个案子从报道上来看,法院判决有理有据,保险公司依照合同和法律赔付100万,父亲本应接受法律制裁,但小孩母亲自愿免责原谅,所以父亲几乎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从现实生活来讲,该母亲已经失去孩子,绝不愿意再失去丈夫。

但如果从社会影响来讲,这件事非常容易造成模仿行为,比如倒车压死小孩很难界定是否有主观故意?如果一些人出于骗保故意这么做,亦或者一些地区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压死女婴心理负担更小。所以,这种情况下保险赔偿范围应该有一个风险防范,以最大程度防止骗保,毕竟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黑暗面。

借着这个话题说一下保险中的道德风险。一定要警惕保险中的道德风险。

首先看一下人身保险中未成年人的身故赔偿,法律规定0~9岁最高不超过20万,10~17岁最高不超过50万。就是你不管给孩子买多少保额,哪怕你买500万,孩子在对应的年龄段去世,那么赔偿金额最高就按这个来赔偿。(当然这不包括航空意外险和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的去世,因为这两点是人为不可控的。)

为什么要做这样一个限制就是为了防止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因为未成年人尤其是极小的孩子,他没法保护自己,如果赔偿极高的保额,那么就有可能导致这个孩子受到来自监护人的危险。(这是其中一个原因。)

所以法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把最高赔付限额规定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

我觉得车险商业险人身赔偿这一块需要可以参考人寿保险改革一下,如果说意外造成别人家孩子去世赔偿不必做限制,那么对于自己驾驶车辆造成自家孩子尤其是低龄儿童去世,就更应该参考这种赔付额度。不应该高额赔偿,否则带来的道德风险太高了。

最后再说一次,一定要警惕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尤其是对低幼龄儿童的道德风险。

有网友认为,有网友认为,父母作为监护人,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有网友表示,失去孩子已是对父母最大的惩罚。你认为,父母过失致孩子去世该被追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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