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长办案不公:村霸安某红等人寻衅滋事为祸一方竟被包庇!
协助村霸敲诈四无辜村民四十万未遂,所长:不拿钱私了全部刑拘再逮捕!
举报人:魏永良,男,河北省武安市石洞乡百官村人,系受害人魏月良堂兄,电话:13231011701
被举报人:张某某、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阳邑派出所所长
被举报人: 安某红,男,河北省武安市阳邑镇阳邑西街人,无业,劳教、刑满释放人员,当地地痞村霸;
举报事项:安某红等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并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百姓利益,百姓不敢惹、干部不敢管;张某某对其寻衅滋事的恶行不予追究;
事实与理由:
安某红到魏月良饭店寻衅滋事纪实:安某红很谨慎“援兵”到身边时就先动手打人(事出反常必有妖:安某红频频恶意寻衅滋事为那般?本文所讲案情来自监控视频,大家可根据时间点查证)经历当晚安某红寻衅滋事后,魏月良可怜的女儿魏萌萌遭受惊吓导致精神病复发,不久失踪,自个跑到了团城精神病医院,医生往家里打电话才得知女儿下落,魏月良夫妇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咽,边走边哭、边哭边走,由于经济拮据只能将女儿接回了家,心里总感觉对不住女儿;一个安某红竟搅的全家无法生活。
2021年5月15日晚21点33分,武安市阳邑西街村霸安某红在别处喝醉酒后骑电动车来到本村魏月良饭店,一进店门就直接找李某某(饭店厨师),李某某知道安某红不一定又要讹诈谁?躲在地下室不敢出来也不敢接电话。
老板娘郭利平见状赶紧跑到安某红身边陪着笑说:“东哥…东哥…李某某今天没来…来了我马上告诉你!”
吼了半天的安某红见找不到李某某,就在室内走来走去不肯离去,众人都知道安某红浑身是伤又是一个无恶不作的赖皮,生怕不小心哪句话被安某红听到得罪了安某红,谁都不知道安某红会因为哪句话翻脸,便不再与安某红搭话,众人该喝酒的喝酒、该做生意的做生意,唯恐躲闪不及的众人更没有人再主动搭理安某红……;
安某红在室内并没有闲着,他与本村郭某某素来就有过结,今天见郭某某、安某太、陈某某在一个桌子上一起喝酒吃饭,也知道郭某某有心脏病就怕着急生气,郭的儿子结婚典礼郭都不敢参加,试想这病得有多严重,这也是阳邑街众人皆知的事情;
对此,安某红自然心知肚明,老奸巨猾的安某红心生一计就对郭利平说:“给我孙子烤二个鸡腿!”然后自个搬个凳子一屁股就坐到了郭某某的饭桌旁并与郭某某紧紧坐在了一起;
听到吩咐烤鸡腿,郭利平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不跟咱闹事比啥都强,愿意给钱就给,不愿意给钱赶紧拿上走也行,他走了就清净了”
就赶紧招呼儿子道:“魏杰…快去…快去给你东叔烤二个鸡腿,越快越好啊!”
魏杰心领神会赶紧先给安某红烤鸡腿,并向等待的其他食客表示歉意,别人自然明白是怎么回事也就没有怪罪魏杰;
郭利平待鸡腿快烤好的时候赶紧来到安某红身旁道:“东哥,鸡腿烤好了,鸡腿要趁热才好吃……钱不用给了……都是自己人……赶紧拿上走吧”
安某红自然不为所动,他有他的目的和想法,烤鸡腿只是他的一个借口;
不久,安某红与郭某某就争吵了起来,而且双方谁都不服谁,你啪桌子我也啪桌子;这可吓坏了店主魏月良和安某太、陈某某等人,如此下去非出人命不可,安某红更不示弱直接给远在天津打工的安某林打电话请求支援,混社会的安某林自有一帮铁哥们,安某林马上打电话通知他们过来帮忙;
魏月良见状带着近乎哭腔哀求道:“郭哥,这是兄弟我的饭店,你侄子魏杰刚结婚现在还有几十万外债,出了事咱实在担当不起……”
郭某某虽然气不过也是明理之人,人家把话说到这份上,也不好意思在饭店里与安某红理论,就走到室外要与安某红一论高低(此时开始进入监控范围);
但魏月良、安某太等人也感觉在室外也是魏月良饭店范围,出了人命也不能摆脱干系,赶紧劝阻郭某某回家,郭也自知心脏病发作害的还是自己,但还是忍不住质问安某红:“谁动你一根指头来?”(22:04:23秒)
眼见郭某某被魏月良、安某太劝走,急于讹诈的安某红绝不善罢甘休,谁是下一个“猎物”呢?
第一次“援兵”到身边,安某红趁其不备抢先重击安某太
22:16:10秒安某红见援兵尹某某(干儿)到门口后,突然打了毫无防备的安某太一拳,安某太:“你还打我嘞吧?”一把将安某红的头摁在桌子上喊道:“安某杰给我打!”(动手打架时长最多40秒)
尹某某见干爹安某红被打,跑到厨房拎起菜刀就冲了出来,一直站立一旁观望的陈某某趁其不备抓住菜刀死不松手在和尹某某抢夺菜刀中不幸手被划伤,最后刀被夺下,避免了更大的流血冲突;
可以说如果没有援兵尹某某到场,安某红绝不会贸然先动手打人,援兵的到来无形中助长了安某红嚣张的气焰;
22:16:50秒安某红和安某太推搡到室外,安某太问安某红:“你打我咋嘞?”安某红答:“谁叫你骂我来?”一头雾水的安某太无奈只好和安某红争论;
22:17:20秒郭利平质问安某红:“好生生嘞你打捏咋嘞?”安某红说:“你瞎说我瞎说哎?”郭利平说:“你瞎说!”
22:20:30秒安某红又说:“魏月良打了他”当即郭利平反驳道:“放屁嘞你!”魏杰见安某红瞎说大声喊道:“谁他妈动你来哎?”快被气疯的魏月良骂道:“多操你娘的逼你!”气急的魏杰试图冲上去动手打安某红时,被安某杰一把拉住,安某杰知道安某红是个赖皮又是浑身是伤不能招惹;是否发生肢体接触、未知,如果有最多7秒;
22:21:06秒郭利平质问安某红:“不,你好生生类,就说你一直作乱啥哩?好生生类这咋来这是?捏谁打你来?……不,我动你了,我动动你咋来?我动你来啊”魏月良问安某红:“谁动你来?你给三瞪眼(郭某某)找事碍着我啥类?”
22:22分魏月良赶紧让陈某某打了电话报警;
此时的安某红又是不停的打电话搬救兵,安某太也知道动手打安某红惹了祸,便不停与安某红搂着膀子对着耳朵告“悄悄话”,当尹某某误以为安某太挟持安某红时,就试图将安某太从安某红身边拉开,安某太指着安某红对尹某某说:“这俺叔叔你知道不知道?”(22:24:20秒)
22:25:00秒安某红和安某太指着车的位置并说:“我懂法、走、你听我说、我懂法、我没事、要是魏月良今安插老我、我今就找埋家嘞、我今不找谁、我找魏月良今埋我哩、魏月良你要是打不死你叔叔、你叔叔除非捏不是人嘞、魏月良打死我!”(武安方言:意思就是我讹诈上你了,魏月良不欠你凭什么埋你?他又不是你儿子,这不是讹人是什么?)
第二次“援兵”到身边,安某红冲上去抢先击伤魏月良
22:25:20秒安某红电话叫来的人赶到,安某红见后感觉有了势力撑腰,就直冲上去照着魏月良就是一拳,防不胜防的魏月良嘴角被打出了血,一千多元的近视眼镜也被安某红抢走,顿时眼前一片模糊,面对人多势众的强敌,魏月良也不敢动手打,只能死死抓住安某红的双臂不让安某红打到自己,安某红此时因为有人撑腰竟也拼了命的与魏月良推搡在一起……时间足足有1分52秒;
事后,魏月良说:“我不知道人家来的人是不是一起上,论打架咱就不是人家对手,咱啥时候也没有打过架,那个阵势现在想想还怕类,那个时候真慌了,安某红跟别人打架都是下毒手类,当时眼镜没了也看不清楚,只能死死抓住对方不让打,后来就被拦开了,咱哪敢打捏类哎”
22:36:34秒警车到达,安某红带人离开,后自行去验伤;
因5月1日前安某红骑电动车摔到醋厂附近沟渠里摔断了锁骨和肋骨,当时还让魏月良(阳邑医院职工)帮忙拍片,医院都留有底片,第二天魏月良赶到医院寻找底片证据时已经无法找到。这是安某红的新伤;
安某红又通过关系网(法庭质证或法办安某红等人时公布其具体涉案人的相互关系)让法医鉴定其为轻伤二级;
安某林又找到其依靠的势力“某某虎”帮忙向警方打招呼,警方为了证据链“完美”竟让安某红写了三次询问笔录才算过关。
安某红以轻伤二级为由,控告了七、八个人,警方最终以故意伤害为由将安某太父子、魏月良父子刑拘;
5月27日,魏月良向阳邑派出所控告要求依法追究安某红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责任;
7月9日,安某太、安某杰父子选择投案自首;
7月10日魏月良到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魏月良打电话告诉我:“因点明所长与赵某虎关系不一般,看到所长脸色不一样,我估计说了不该说的话得罪所长了,有可能要弄我……现在后悔死了”果然当天晚上魏月良被控制,并且整晚上有人看着也不让睡觉……。
7月11日魏月良、魏杰父子被刑拘;
8月11日因无法满足安某红父子索取的35万元“巨额赔偿”此四人被武安市检察院逮捕;
恶贯满盈为害一方——村霸安某红的前世与今生
众人为什么如此惧怕安某红呢?原来安某红因抢劫被劳教过三年、因强奸被判刑七年、其一生几乎都是在监狱度过,出狱后也是不思悔改,先把自己老婆打走,后来为了儿子安某林结婚有个家,又将同处一个院子的一对母子(母五妮的、子安林云)活活打走,被打的惨状至今令阳邑百姓不寒而栗,最终弱势的那对母子含泪被迫远走他乡,同村郭五的(已故)也被安某红将牙齿打掉,其子安某林更用刀子将村民王天云捅伤(已故),其案底之多令派出所民警都无法说清。
安某红如果只是欺负普通百姓或者在自己一亩三分地惹事生非都没事,有人说:在阳邑镇你随便横,阳邑派出所是咱家开哩,出去了可就不灵了。结果安某红就不信这个邪,2016年8月还真跑到馆陶派出所闹事,结果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自家人,被派出所的人一顿暴揍,愣是打断了几根肋骨才被放出来。这是安某红的旧伤;
馆陶派出所也属是武安公安局,这个时候公安局也顾不上强调 “不问原因、不看过程、只看结果,只要有肢体接触、只要验伤单认定轻伤,就敢抓人”的办案铁律!这次咋办?拖……。
总不能将馆陶派出所的人一锅端吧!这也成了公安不敢提的心病!抓与不抓,公安局的领导都得担责;
正所谓:“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安某红不怕住监狱,监狱就人家无缘。安某红祖孙三代都是长住监狱的料,时间长了“道上”的人也成了朋友,有这样的朋友帮忙,就是欺负他人也有人帮助摆平,这次寻衅滋事全靠一个外号叫“赵某虎”帮忙,不仅无罪还将四个无辜村民全部刑拘和逮捕;
魏月良被刑拘前曾告诉我:“2021年5月安某红曾去吴二饭店打砸,理由是没有给工钱,吴二声称不欠工钱,赶紧报警,在警方见证下又给了一次工钱”当我举报此事后,扫黑办的人去找吴二了解情况,吴二矢口否认还对扫黑办的人置之不理。扫黑办的人据此认定问题不属实,对此,我让扫黑办去看守所讯问魏月良,毕竟我们无法串供,事情真伪一查便知。郭利平告诉我:“是安某红来饭店寻衅滋事后,吴二到魏月良饭店安慰时讲述了他的遭遇,要不魏月良也不会知道,又说太了解吴二啦,吴二胆小怕事肯定不会作证”
事出反常必有妖——公安证据可信度质疑(安某红强调:我有验伤单、轻伤二级、新伤旧伤写的清清楚楚,这个造不了假!问题是谁怎么打了你哪个部位造成的?你是伤者这点只有你清楚!当时为什么不声明?电影上有句台词,一手捂着脸看着对方说:你敢打我!)
对此,检方的说法是:“我们不问原因和过程,我们只看结果,你们一直坚称你们没有打,那安某红的伤是怎么来的?你怎么解释清楚?首先你们动手了,1、有肢体接触;2、有轻伤后果;我们只看这二点。至于安某红即便他十恶不赦,需要法律去惩处他,你们没有权力伤害他,比如:于欢案。至于证人都是安某红和安某太的人,我们对证人证言也进行了仔细研判,这些证人证言都能相互印证,我们必须采信(假如警方帮忙相互串通的话,证人证言真能做到铁证,没有说谎的证据正常吗?别忘了证人全是代表一方利益的都有偏见!反正监控看到的都没打,在车后看不到的就都打了;如果对方证人一口咬定的话,真没地方说理了)”
那么就有新的问题产生:
1、 魏月良、魏杰有没有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力?
如果有,是否防卫过当?安某红的不法侵害是怎么终止的?
2、 安某红恶意寻衅滋事的行为是否应该得到法律追究?为何至今不追究?
3、 安某红很谨慎每次先动手打人都是见到援兵到自己身边时!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在事态恶化的过程中,援兵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是对安某红犯罪行为的纵容和鼓励;
4、 安某红的轻伤到底是自伤、摔伤还是被打伤?事前伤、事后伤、当场伤?究竟如何形成的?至今成谜!
5、 做为政法机关的执法者应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适用和执行,不应该让不懂法的百姓去提醒!
6、 对于以上事实和说法,执法者、安某红等人均可拿出你们的事实、说法与理由,方便社会监督;
安某红到底有多嚣张和无赖?言论篇
1、魏月良等人被刑拘后,安某红扬言:“我让谁进去谁就得进去,我让谁出来谁就能出来!”
2、企图讹诈40万落空后,安某红给魏月良算了一笔账:“魏月良给我20万也不吃亏,他是铁饭碗,20万几年就能回来,如果不出这个钱,法院一判工作就没了,他损失得有多少个20万啊?还有退休金……他不会算账!”
3、近日针对正当防卫一说,安某红说:“如果不判魏月良有罪,我还去上访嘞!”
普通民警:不敢让领导知道的真心话
阳邑派出所一干警私下说:“……魏月良是上了人家圈套了……谁也没法!……安某红就是讹诈人嘞……认倒霉吧……”
派出所长张某某:“就是他安某红十恶不赦,他的权益也要得到保护!”
魏永良因举报派出所长张某某不追究安某红等人寻衅滋事的犯罪责任,遭张某某多次威胁:“你说我是黑社会,我这就跟你杠上了!……我收拾了魏月良再收拾你,我就和你没完了……人民警察是你随便说嘞?”
派出所的其他人明知魏月良等人冤枉也不敢说话,只能使眼色暗示都是所长所为;
“能量巨无边?”扫黑除恶竟能安全脱身的“赵某虎”
赵某虎,本名石某某,盘踞在涉县奶奶庙(娲皇宫)江湖术士,靠相面、算命起家,借算命结识了一张以官员为主体的关系网,主要势力范围涉县、山西等。此人借机势力发展壮大并涉及矿产、煤炭等行业获取了巨额财富。阳邑派出所长张某某原是涉县城关派出所长由此结识赵某虎,赵某虎称其为“小弟”可见关系非同一般,四人刚被刑拘,赵某虎就已得到“汇报”或者人家真的能掐会算;
安某红等人在阳邑镇多次实施以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在一定区域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文向有关部门举报的同时,同步向网络公开,欢迎执法办案者和村霸等人拿出你们不一样的事实和说辞以正视听。本人期待良知媒体的采访报道,我们需要一个真相、一个公平正义、一个能让普通百姓正常生活的社会环境。
举报人:魏永良
2021年9月1日
附:1、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与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法侵害发生;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2、最高检给“村霸”定性 符合这几个条件要严打
(注:完整文章见网络,本文只保留关键内容)
半月谈记者近日专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三局局长孙忠诚。 以下是记者与孙忠诚的问答。
如何界定“村霸”?
严格来说,“村霸”并不是一个正式的法律术语,而是对农村一些流氓恶势力的通俗用语。
嫌疑人属于“村霸”范畴,在实际侦办过程中可从其行为表现特征来判定。
一、是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二、是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农民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的;
三、略;…… 七、略;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一般均可归属于“村霸”范畴。
存在个别基层组织人员为“村霸”充当保护“保护伞”的行为。“村霸”肆无忌惮,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很多时候是因为“上头有人”。……要加强检察、纪检监察、公安、社会综治的协作配合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尤其要突出打击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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