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 @亦风与格林 @李微漪与格林 @电影重返狼群
自从看过《重返狼群》之后,我觉着自己该写点什么了。
如下图所示:(A)格林,(B)李微漪,(C)亦风,(D)《重返狼群》。
由此可以看出,任何与“3”这个数字相符的理论或事物,必将成为传世经典。
比如: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法。牛顿,开普勒的“三定律”,孟德斯鸠《法的精神》中的“三权分立”,罗贯中《三国演义》中的“三足鼎立”。黑格尔“正反合”的辩证法,我们华夏民族人文始祖伏羲的“太极图”,如是等等。
这儿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罗贯中《三国演义》中“三足鼎立”的格局比孟德斯鸠《法的精神》中“三权分立”的结构出世要早,蕴藏着的寓意更全面。只不过作者采用了一种更隐晦的方式来表述。
由此可见,传统观念导致的思维模式,致使我们国家出不了理论型人才。再加上缺乏《逻辑学》基础教育的缘故,看待事务总是脱离常识常理常规,形式大过内容。即便现实生活中,但凡遇到什么事的话,胡搅蛮缠的市场往往比讲究泾渭分明的要大的多。
从三国--明末清初,那么多历史典故,罗贯中为何单单挑选三国时期的历史作为创作鸿篇巨著的素材呢?
这个问题就像《三国演义》里面所有的人物名没有双名,全是单名的一样令人深思。
好比吴承恩《西游记》中的孙悟空比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的超人理念出世要早的一样。
七十二变正是超人才有的本领。
而老家伏羲的“太极图”比黑格尔辩证法的“正反合”,更不知道要早哪儿去了。
至于我们《神话》传说中的女涡炼石补天与《圣经》中的大洪水相比较,究竟谁早谁晚?没去考究。
综上所述,无论哲学还是宗教,神话还是文学,东西方文明比较起来,大同小异。
论及人类文明史,这个民族拥有璀璨夺目的明珠值得闪耀,只不过深藏淤泥人不知,那是因为缺乏探索发现的掘宝人罢了。
从以上例证中可以看出,《重返狼群》这部纪录片,必将成为千古流芳的传世经典之作。
这里无意把《重返狼群》这部纪录片格外抬升到某一种高度,实际情况是;格林,李薇漪,亦风,三者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缺一不可,多一不行”恰到好处。
由此说明;唯有“三位一体”的几何结构,才具备稳固的特性,矗立而不倒。
至于为什么具备“3”这个数字的理论或事物才是永恒不朽的传世经典呢?
宇宙中日球,月球,地球三个星体之间的结构运行规律,符合了牛顿的“三大定律”。
科学界在探索外星生命的过程中,出发点根本就是错误。
人类若想找到外星文明,首先从宇宙中找到与太阳,月亮,地球这三颗星体之间相互关联的结构,然后再以气,水,土,火元素为基础来寻找外星生命。
地球之所以有生命,是因为具有稳定与稳固结构的性能在宇宙设计规划中,安排好了让地球这颗星体拥有生命万物的先决条件。
这里面添加传统文化流传下来的五行学说中的金、木无妨,不过这纯属画蛇添足。其中的木已代表生命,而最大悖论莫过于忽略了最重要的气这个元素。
无气则无木的生长与火的燃烧。
宇宙间太阳,月亮,地球,这三颗星体的结构与人类家庭的父亲,母亲,孩子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属同一模式。
如下图所示:(A)光芒万丈,给生命供给能量的太阳(父亲),(B)繁星簇拥,犹如孩子们围绕在身边的月亮(母亲),(C)万物生灵,生息繁衍的地球(孩子),(D)宇宙(家庭)。
【万物皆有灵】
从格林的所做所为可以看出,格林完美地诠释了佛教释义中的“灵”究竟为何物。
事实不只佛教,包括基督“三位一体”的圣灵,中国本土道教的神灵等。
人类信仰,无论东西方,均存在“灵”这种说法。
那么宗教术语中“万物皆有灵”的“灵”具体指什么呢?
什么意思?
字典释义含糊不清,不明觉厉,缺乏一个具体的指向说明。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灵”呢?
灵不是物质,而是现象中存在着的一种无形能量。如空气,无色无味,摸不着,看不见,却又随处可在,任意应用,无孔不入。
像风像情像感觉。
灵属能量而非质量。
不只格林,自然界中除人之外,所有动物均具备灵这种灵性,而人是唯一失去自然灵性的生物。
贯穿于天地自然万物间的这种能量,就像天空击向地面的闪电一样,成为连接天地的导线。而人类脚穿薄薄的一层鞋底,恰如电线绝缘层,隔绝了这种连接天地贯通灵气的作用,使之失去了大自然的原始能量。
这便是为什么在地震等自然灾害面前,动物能提前预知即将发生的灾难,而人类则不能的缘故。
身为高智商的人类,仅有的灵只能区限于灵感,适用于创作或发明。
按照达尔文“进化论”的观点推理,人类是从猿进化而来。那么在此过程中,人类逐渐退化到不能再用赤脚连接天地,失去原始的大自然灵气。如这个观点正确的话,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既然人是从猿进化而来,那么同样也能从人退化成猴。
好比太阳光每天从东方日出晨光的热烈,再上升到正午的娇阳,然后日落西山的衰弱,这种自然光从弱到强,再从强到弱的规律一样。
这与万物一生的轨迹相同。
《重返狼群》中,格林有两次用嘴撕扯李微漪的裤腿来阻止即将面临的伤病。
第一次,是在天气突变下冰雹,亦风说狼有感知天气的能力。笼统的讲,所有动物均具备提前预知灾害的能力。
不论别的,这儿讲两个发生在我家的真实故事。
我家是农村,属全国最贫穷的那个省份。我就土生土长在那种靠天吃饭的贫瘠之地。
80年代,老家养了头母猪。这头母猪,每年要产两窝仔,然后到满月拿到镇上去卖,以做帮补家用。
每年的头窝,到三四月份时,生的猪仔中会留下其中一只,然后阉割一直养到年底,到时宰了过年。
以前年纪小,没注意过。
88年临离家前,在腊月亲眼目睹了一回什么才是猪。
当天烧水准备宰猪,于是把牠放到门前的空地任意活动,算是自由了一回。谁知在这期间,牠把土地用鼻子不停的拱拱拱,拱的地面形成一道道长长的沟壑。
这是牠知自己死期已到,心烦意乱,却又无可奈何,于是只好拿土地来出气发泄。
待把这头猪宰了后,放出牠妈妈老母猪出来进食,这时我发现老母猪的两眼流下大拇指般粗的两道泪痕。
这两道泪痕,直至一个礼拜后才逐渐消失。
记得当时我还给我妈讲,我妈说那是因为把牠儿子杀了的缘故,在伤心流泪。
自从明白了猪的这种情感,往后心里会不由自主的排斥吃猪肉。不是说完全不吃,而是平常少的吃。即便在很长时间里没吃过猪肉,至少不会嘴馋。
但有的人就不行,我见过一天不吃肉都难受的人。
别看那头母猪,对于一个贫穷的农家而言,一年生的两窝猪仔卖了换钱,着实是不小的贡献。
因牠对家庭有功,离家后,一直惦念着家养的那头老母猪。待时隔14年后回家,特意向父母打探起牠的下场,结果令人倍感欣慰。
父母说把牠养老送终,最终老死了。
这是关于猪的故事。
另一个是关于家养狗的故事。
那是只土狗,也是只母狗。
村里有个屠夫,到每年的腊月时节,就成他的主打节目。
每家每户,轮流杀猪。
平常他时不时来我家串门,可每次来,结果被我家养的那只母狗狂吠个不停,很凶!没完没了。
有次甚至差点咬到他脚后跟了。
他有两个儿子,年龄与我相符。
那只狗对他是这种态度,那么对他两个儿子呢?
老大来时,就像见了他爸一样,视如仇寇,凶个没完。老二来时也会叫,但也就像对待平常人一样,职业性的说几句梦话完事,不多纠缠。
那只狗在我没离家时,被同村村民打死。
待时隔30年后,得知屠夫的大儿子继承了他父亲的衣钵操起了杀猪刀,老二没有。
过后我才明白了自家养的那只土狗生前为什么要对屠夫和他大儿子是同等的待遇,而对老二则不同的缘故。
原来狗具有提前预知屠夫的大儿子在将来会是个杀生的杀猪匠,所以才有了针对老大和老二时的区别对待。
狗除了吠之外,无法用人类的语言表达,但牠能提前看到人身上有无带着股杀生的杀气。
06年―09年,直到我给自己养的狗狗不见了之后,因牠在我心灵中划下一道深深的痕迹,依据他,会不由自主的去理解了解动物们的习性。知道“万物皆有灵”的同时,也明白了“万物情相同”这个道理。
人们平常骂人时,动辄会以“猪狗不如”来形容。可谁又能想到猪狗的灵性会是这样的呢?
别提猪狗,单说狼这种智慧型生物。
格林知道自己的妈妈这次外出放羊危险会致病,并不是指天气变化下冰雹的缘故。所以他用扯裤腿的方式来提前阻止。
第二次扯裤腿,李薇漪在脚崴伤后,他围着妈妈绕了一圈嗅了嗅,然后转身径直跑山背面去请朋友(牵马)过来帮忙,供妈妈骑乘,并且还立起身帮忙推行。
尤其这一幕!他是怎么想到的?怎么知道这招的?谁告诉他的?
谁也没有。父母没教他,谁也没告诉过他。
那他怎么知道“牵马救母”这回事呢?
之前在獒场牵羊那是因为想吃羊肉,这次可是救助。并且自信能从山背面请到援兵。
换作是人,遇到这种情况除了用本能的搀扶或用背的方式来解决之外,年龄小的话剩下的也就只有束手无策了。
可神奇之处在于他知道该怎么做。
但再怎么由人养大,毕竟是古今中外,人类心目中流传上万年来,占尽凶残,贪婪,自私等负面形象的一匹狼,野兽。
事实从扯裤腿起,就已证明了他就是比人强的格林。
诚如他妈妈当时所说;“太神了,这家伙。”
这情景即便拍成视频,也让人根本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似的。
拿人类社会和格林世界做个比较,同样是需要群居生活的人间又如何呢?
忽悠,谎言,欺骗,愚弄,诡诈,贪婪,自私,虚荣,嫉妒,强暴,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互相倾轧,你死我活。
人类社会是自然界中最邪恶最恐怖最肮脏最可怕最低级最不人的场所。
这便是人往往被冠以“恶魔”的称号,而动物则不能的缘故。
泥沼中摸爬打滚的人们,试问谁的一生没有过不落坑掉陷阱的经历?
每个人,都穿过自己的开裆裤。
这部纪录片里经典的镜头太多了。
若不是播放出来的话,谁能料到世上竟有如此令人神往的童话世界?
那匹穿马甲的马在之前和格林已经见面相识,自不抗拒。哪像其牠马,头次见格林面的礼数便是尥蹶子。
回想起那两个小孩和格林互动的场面,真好!
格林跑去牵马,微漪叮咛亦风把格林看紧点,怕出事,不用管她。就像微漪得病时,格林把视若生命的半边兔子,从窗户丢进来给妈妈“治病”的一样。
人狼跨物种之间的这种心灵契约,这种爱,这种舍身取义,无私的奉献精神,真是惊天地泣鬼神。
俨然已行将到达彼岸,成为跨越天际,架起一座七彩绚丽的桥梁。
格林原本就是通天地之灵气的生灵,再加上被人豢养授以人气,自然晓得通人性了。
诚如《狼图腾》作者姜戎先生的观点;封格林为狼神。
我个人非常认同这个观点。
灵性即神性,也属神灵,圣灵。
他的情感纯粹,洁净。里面不含任何丝毫顶点的功利杂质在其中。
好比当居心不良者要拿走亦风薇漪拍的格林视频,正当李微漪准备拷贝时,恰好格林从窗户突然间跳进来打翻电脑,破坏了这场图谋不轨的阴谋。
好在一切的利弊安危,自有格林护佑!
实质他什么都懂,什么都知道。
那鼻子是百事通,万事达。
格林分得清善恶,懂得黑白,明了是非,知道好歹,预知生死,能提前得知这类行径的后果意味着什么。唯一的神秘之处,在于他无法用人类的语言表达出来。
这属上帝的密码。
狼山上,当全家食物匮乏时,格林不停的捉兔子回来养家。再回放前面那只狐狸,只不过偷了几条他吃剩下后私藏在自己地盘上的鱼儿,结果被格林发现后不但把狐家赶出了狐狸的地盘不说,反而还把他给惹得气哼哼的。
孰敌孰友,两厢做个比较,一目了然。
就像他妈妈为惩戒他多嘴,金针度人,结果被他妈涂抹在电线上的芥末给辣的满地蹭嘴时,狐狸(博美犬)在上面看着幸灾乐祸的场面,直令人忍俊不禁。
他压根儿就不是人们传统观念中的狼,而是通天地懂人性的格林。
像人狼欢歌合唱这种天伦之乐,以及月中与狼共舞这些美轮美奂的场面,看过后让人完全置身于梦幻般的童话世界里,根本不无法相信这是真实的。
要么摆拍,要么特写。
因为这是只有神话故事里才有的神画。就像《罗汉伏虎图》一样。
而鉴定神画的真伪,恰好被抖动模糊的镜头佐证了故事的真实性。
否则,即便有影像,也令人难以置信。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有时候,我在想幸好亦风只是位摄影爱好者,如果是专业摄影师的话,别提1700个小时,即便后面再多加N个0,用一生时间也未必能拍到如此精美的画面!
好就好在亦风只是位摄影爱好者。
一切,皆属因缘际会,不期而遇,无意之举。造化弄人,冥冥之中,犹如神助。
遵循物种的天性,还以自由,这是种无私,伟大,理性,睿智的决定。
在格林回归族群时,如果微漪和亦风追随格林去加入狼群,可以断定,狼群是不会伤害他们二人的。
实质自从他们登上狼山后,狼群就已知道了他们的存在。群狼若分不清善恶好歹,别提在帐篷里面,早在露天的时候,就已被狼群不知道侵袭过多少回了。
别以为狼真的怕人,那要看在什么情况下。
兔子逼急了还会咬人的。
好比乔默那只流浪狗,知道亦风微漪他俩和格林之间的关系,所以才选择跟随了他们二人。狼群若不是看在格林的份上,势单力薄的牠胆敢在狼群的地盘上存活?都不知道被狼群给集体杀死多少遍了。
这便是狼的情义。
格林受到的伤害,不单是盗猎者杀害了他的孩子,还有父母舍他而去因思念带来的情伤。
在李微漪和亦风把格林放归狼群的头一年里,格林在小屋的周围不知道寻找了多少遍,直至实在找不着的情况下,才跑去朝獒场,朝牧民的帐篷那里不停的张望。
这时候的格林既要顾及族群,又要惦念着养父养母。
来回两头儿折腾的格林好难。
就像李微漪去成都治疗肺水肿时,格林的担忧牵挂,守望等候一样。
看着让人心碎。
临别时眼含的泪水说明了那是化身凡间的天使,精灵。
情义无价的格林,他有自己的心灵,情感,思想。
在把他放归后,他会和同伴去玩,待玩够了,自然会想起自己的父母,然后想着又来哼哼唧唧的卖萌撒娇。
而这时的李微漪正忙着在写书,亦风在剪辑。
为他的族群壮大而努力奋斗。
看不到父母的格林还以为不要他了呢。
所以,才有了后来“相认不相亲”的结局。
为遂父母心愿,重情重义的格林只好把养育之恩深埋心底,故意避而不见,却又默默不停地拿猎物来表达自己的心意。
执著于情义的他压根儿不顾及两者之间,完全隶属不同的物种这回事。
那条腰带若不是珍藏起来的话,六年时间,风吹雨淋日晒下,早已风化褪色,腐蚀变化的不成样了。
最后的凝视,将成为永诀。
从此,各归天命。
为人类,父母双亲,包括兄弟姐妹们牺牲的悲壮。为族群,孩子们死的悲惨。
短暂的一生,也许正应了天降大任于格林。苦命的格林是为拯救人类灵魂而降临到这个世界。为让后代能肩负起挽救族群命运的义务,责任,使命,历经磨难。
四个孩子们中,福仔,双截棍,小不点三个惨遭人类的毒手而牺牲,唯独飞毛腿在辣妈请求婆婆的救助下才得以侥幸存活了下来。机缘巧合,随着若尔盖狼生态保护站的成立,该轮到飞毛腿来壮大族群了。
他是未来新的若尔盖草原之王。
如下图所示:(A)福仔(B)双截棍(C)小不点(D)飞毛腿。
归根结底,动物的感情是纯粹的,女人的母爱是伟大的,爱好的摄影作品是杰出的。
在我个人眼里,《重返狼群》里面没有人狼之分。三位皆属对等的生灵,无高低贵贱之分。
众生平等。
感谢活佛的加持,赐予格林完整的狼生。
有时候,我寻思着这故事理应会发生在国外,而不是中国。之前看过一些关于《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视频,尽出自国外。却不知这次为何偏偏选择发生在“刀尖上的动物,舌尖上的中国”这块土地上?
也许正应了那句“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的缘故吧。
犹记得在07年时,因我从自己养的那只狗狗的眸子里寻回了曾经失去的自己。于是曾经我也身怀过“希望我们的公民,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国家;更高尚,更文明,更和谐,更美好”的一个梦想。在邂逅恩人后,在媒体及网友们的助力下,最终使他也参与了“感动中国十大动物”的活动。
那时我就已意识到,在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需要用动物来“革新人们的观念,观念中的意识形态及思维逻辑。”
可最终结果发现;感动这种情感效应,只能感动能被感动的人。就像李微漪所说;“信仰只对有信仰的人才有用”的一样。
事实是;家畜的力量远远不够,得靠野兽的力度才行。
那时我就已向往能给自己养一匹狼。
君不见那伟大的驯兽师,能把狼驯化成狗,把狗驯服成奴才,把奴才教化成人,唯独不会把人捏成鬼造成神。
《重返狼群》正是我理想中的蓝图。
格林做到了,李微漪做到了,亦风做到了,做到了不可复制。
倘若让我在那时真正拥有一匹狼养的话,我做不到像李微漪那样把格林养育的那么出色完美。
别的不论,单从男女性别差异来论,女人要比男人更有耐心、耐性,兼之温柔、细心。
生易养难,育更难。
由此,诚挚的感谢格林,李微漪,亦风三位,让我籍此一吐为快的同时,三位历史性创造建立“三位一体”的神话,使《重返狼群》成为屹立不倒的永恒传奇。谱写出中国版《格林童话》的故事。让我在有生之年能目睹到理想竟然变成实现,不枉此生!
生于自然,活于自然,死于自然。
《重返狼群》已然深深根植于心。往后,我将身怀着这部童话度过余生。
而令人更感到格外欣慰的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以来,总算上演了一部震撼人心,颠覆传统的经典之作。
《重返狼群》注定将会成为改写历史的一部伟大作品。
这是第九大奇迹,更是崭新的第一大奇迹。
因此预测;随着时间的推移,未来中,《重返狼群》会逐渐走远,越走越远,直至这束光洒全世界。就像各个学府里的亚里士多德,牛顿,开普勒等的一样。
同时希望我们国家的教科书能够改写,把传统文化中习惯了狼是狼心狗肺的“狼”名改写成“格林”称谓,好让这块土地上的格林们世世代代不再怕人,不再是用620张头皮做的袍子、皮草。
让每家每户每人知道《重返狼群》的故事,相见相识相知《格林童话》的传奇。
格林精神显然已改变了李微漪和亦风的人生,那么格林的自由能改变得了中国吗?
能!但不是现在。
也许当中国版的《格林童话》已成为映照人类的一面镜子,立在世界各国家喻户晓时,估计向我们国家的一些人们问起《重返狼群》,还是一问三不知。
最终形成一种“出口转内销”的尴尬局面。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只怕到头来格林能拯救得了人类的灵魂,唯独挽救不了故乡人。(完)
2021年11月27日
皮皮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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