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佛山市顺德区吉红电器厂被罚款1.2万元)
金融界2024年1月29日消息,佛山市顺德区吉红电器厂因质量生产问题,被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罚款1.2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顺德区吉红电器厂作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但其生产的家用燃气灶不符合GB 16410-2020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型号:JZY-TD01)的不合格项目是“干烟气中CO浓度”,消费者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存在CO中毒的风险,存在重大人身安全隐患,社会危害性大。
佛山市顺德区吉红电器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四十九条,构成了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违法行为。因此,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决定对其进行罚款1.2万元,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并没收涉案型号JZY-TD01家用燃气灶120台(含1台样品)。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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