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佛山市南海区利凤农产品店被罚款2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5.38元)
金融界2024年1月24日消息,佛山市南海区利凤农产品店因销售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被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罚款2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5.38元。
根据公告内容,该店涉嫌销售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违反食品安全法规,违法事实清楚。
佛山市南海区利凤农产品店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构成了销售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违规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处罚依据,经决定对该店没收违法所得75.38元,并处以罚款2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