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门市蓬江区业丰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6200元)
金融界2024年1月24日消息,江门市蓬江区业丰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被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江门市蓬江区业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经过进行详述。
江门市蓬江区业丰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该条规定,没收江门市蓬江区业丰食品有限公司的违法所得1200元,并对其罚款5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6200元,上缴国库。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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