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蓬江区永利佳百货店被罚款5002.3元)
金融界2024年1月24日消息,蓬江区永利佳百货店因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被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五千零二点三元。
根据公告内容,蓬江区永利佳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蓬江区永利佳百货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法规,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罚款,具体为: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花椒粉”3瓶、"花椒粉"10瓶和 “嚼绊酸奶”4杯;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元3角零分(¥2.30元);3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5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000零2元3角零分(¥5002.30元),并将此款项上缴国库。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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