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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安太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元

发布时间:2024-01-27 23:12:59

(原标题:兴化市安太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01月24日,兴化市安太运输有限公司因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被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罚款2000元。

据金融界了解,兴化市安太运输有限公司未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7条第4款的规定,即未能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正常工作,导致其船舶在行驶过程中信息不透明,存在安全隐患。

兴化市安太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7条第4款的规定,构成了不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正常工作的违规行为。对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81条的规定,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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