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浩远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恶意串通,被罚2000元)
1月26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南京浩远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恶意串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海安市财政局决定,对南京浩远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400000元*5‰=2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为2024年1月26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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