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市禾盛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三万元)
金融界2024年1月24日消息,广州市禾盛运输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被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罚款三万元。据公告内容,2023年12月5日14时00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石凯、廖俊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广州市禾盛运输有限公司的一辆重型厢式货车途经该处,而车辆车厢内部共有白色铁皮桶297桶。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提供该批货物的产品技术说明以及该车辆的危险道路运输许可证,其无法现场提供。广州市禾盛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何某生和委托人龙某江确认,公司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广州市禾盛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构成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违规行为。根据处罚决定,广州市禾盛运输有限公司被处以三万元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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