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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新远鑫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三千元

发布时间:2024-01-26 09:13:04

(原标题:惠州市新远鑫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三千元)

金融界2024年1月24日消息,惠州市新远鑫运输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被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罚款三千元。

根据公告内容,该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在东莞市谢岗镇粤海大道路段未采取有效的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运输建筑垃圾13.6立方米经过进行详述。

惠州市新远鑫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35,违法行为情节为从轻,因此被罚款人民币三千元整。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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