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门市蓬江区荷塘荷兴食品加工厂被罚款6300元)
金融界2024年1月24日消息,江门市蓬江区荷塘荷兴食品加工厂因生产经营的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300元,且需要支付罚款5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江门市蓬江区荷塘荷兴食品加工厂生产经营的食品,其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涉嫌违法违规。经过进行详述,该食品加工厂的行为构成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荷兴食品加工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构成了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规行为。对于其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荷塘荷兴食品加工厂需缴纳罚款5000元,同时其违法所得1300元将被没收,总计需支付罚款金额6300元,上缴国库。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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