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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支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发布时间:2024-01-25 02:12:56

(原标题:中国人寿保险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支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2024年1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新金监罚决字〔2024〕9号,中国人寿保险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支公司(简称:中国人寿),其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依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对中国人寿保险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支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1月23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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