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记者 文龙杰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23日发表《中国的反**法律制度体系与实践》白皮书,全面总结中国的**法治实践,系统梳理中国**法律制度体系日臻完善的过程,阐释了中国在实践中形成的理念和经验启示。
**是人类社会的公敌,反**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但各国面临的**形态、形式、行为表现不尽相同,在**法治实践上不可能完全一致。中国的**法律制度体系历经40余年发展完善,实现了本国法治精神和理念与国际**原则和理念的协调统一。
资料图:**处置演练现场。中新社记者 刘冉阳 摄
其一,有法可依是基础。“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为了应对和消除**现实威胁,中国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通过修改完善刑事法律、开展**专门立法、完善其他相关法律、健全行政法规、新增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定部门与地方政府规章等,历经40余年发展,协调统一本国法治精神和理念与国际**原则和理念,使**法律制度体系日臻完善,实现了有法可依。
其二,用法准确是关键。在日臻完善的反**法律体系基础上,准确用法是开展**法治实践的最重要环节。不确定性是威胁人们追寻法治和正义的障碍,中国的**法治实践,清晰界定**、恐怖活动等概念,明确恐怖活动违法行为、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在用法过程中消除歧义与模糊,以“清晰”与“准确”获得强大说服力和生命力。
其三,执法规范是保障。只有规范执法,所立、所用之法才能惠及大众并行之久远。正因此,中国在**法治实践中格外重视规范权力运行,定规矩、划界限,既防止“不及”也杜绝“太过”。尤其注重在**工作中依法保障人权,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辩护权、知情权、参与权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明确规定,在**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资料图:**演习现场。张斌 摄
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实践证明,各国的探索和实践只要能够体现人类社会价值取向,遵循联合国反**原则准则,符合本国国情和法律制度,就是国际**法治化事业的组成部分。
中国的反**法治实践融通本国实际和国际惯例,既体现人类社会价值取向,遵循联合国反**原则准则,又符合本国国情和法律制度;既有效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又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取得了良好实践效果。
当前,打击和消除**仍是国际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观察家们相信,中国将会继续与世界各国一道,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引下,积极参与全球反**治理,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互学共鉴和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全球反**事业健康发展。(完)
责任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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