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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白城市分公司被罚款55万元,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虚挂代理人套取费用、突破监管规定的交强险手续费上限

发布时间:2024-01-24 07:13:07

(原标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白城市分公司被罚款55万元,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虚挂代理人套取费用、突破监管规定的交强险手续费上限)

2024年1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白城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文号:白金罚决字〔2024〕1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白城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其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虚挂代理人套取费用、突破监管规定的交强险手续费上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白城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白城市分公司罚款5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转让、出租、出借业务许可证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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