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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兴顺旺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发布时间:2024-01-24 06:12:57

(原标题:泰和县兴顺旺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金融界2024年1月22日消息,泰和县兴顺旺物流有限公司因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运输车辆案,被赣州市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年1月18日10:23,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赣县区G105国道五云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泰和县兴顺旺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赣DJ5942赣DN245挂车厢栏板加高10CM,与车道路运输证数据不相符。经过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等程序,确认了车辆擅自改装的违法行为。该公司违反了《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车辆的违规行为。

对此,赣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泰和县兴顺旺物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处罚决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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