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赣州朗洁环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0.5万元)
金融界2024年1月23日消息,赣州朗洁环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因违反《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被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分局进行罚款处罚。
据公告内容,赣州朗洁环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赣州蓉江新区林业驾校运输建筑垃圾未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因此被罚款0.5万元。
赣州朗洁环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对此,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分局对其做出罚款0.5万元的处罚决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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