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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双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0.5万元

发布时间:2024-01-20 21:13:00

(原标题:福建双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0.5万元)

金融界2024年1月19日消息,福建双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被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50元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

据公告内容,福建双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建市监处罚(2024)4号,处罚有效期至2099年12月31日。

福建双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构成了食品安全违规行为。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50元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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