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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广立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三万罚款

发布时间:2024-01-20 16:12:58

(原标题:西安广立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三万罚款)

金融界2024年1月8日消息,西安广立科技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抑尘措施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被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邑分局处以三万元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西安广立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未采取必要的抑尘措施,导致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

西安广立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构成了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停止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或者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邑分局对西安广立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决定给予三万元罚款,并要求企业在修复期间提交由处罚机关出具书面整改意见或材料《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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