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山汇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179,251.12元)
金融界2024年1月19日消息,文山汇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因存在偷税行为,被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罚款179,251.12元。
据公告内容,经查明,文山汇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报关进口100%未梳的聚酯短纤实现内销未入账,少计销售收入976,800.01元,报关进口针织长毛绒实现内销未入账,少计销售收入251,595.54元;造成少缴增值税159,691.41元,其中2020年少缴40,652.11元,2021年少缴87,286.13元,2022年少缴31,753.17元。此外,文山汇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向个人支付代理记账劳务报酬,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9,176.00元。
文山汇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构成了偷税和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违规行为。对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告2023年第4号)第37项违法行为第二档裁量标准的规定,对文山汇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偷税数额174,663.12元处以1倍的罚款,罚款金额174,663.12元。对于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和《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告2023年第4号)第44项违法行为第一档裁量标准的规定,对文山汇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9,176.00元处以50%的罚款,即罚款4,588.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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